摘要 |
《公報》編號: |
第15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學院課室供應及安裝網絡型電子鎖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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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演講室供應及安裝影音設備——劉少榮樓1061室、健康科學學院G004室及N21科研大樓G013室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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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Western Sydney University開辦的護理學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規定和運作。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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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Instituto Politécnico de Leiria開辦的公共行政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規定和運作。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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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1科研大樓三樓3003室及3005室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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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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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在“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職責範圍內作出若干行為的權限轉授予旅遊局局長。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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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開設護理學專科深造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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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執照處處長。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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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建築學(室內設計)專業學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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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大學會堂一樓及地面層廁所及化妝間裝修工程的簽署人。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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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人文學院認知研究實驗室供應及安裝測試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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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人文學院認知研究實驗室供應及安裝測試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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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聖若瑟大學開設時裝設計學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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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名稱為工商管理碩士學位(MBA)課程(中文學制),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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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應用經濟學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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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E12健康科學學院研究實驗室裝修工程之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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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藥學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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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武漢大學開辦的圖書館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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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2015/2016及2016/2017學校年度向學校供應牛奶和豆奶飲品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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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2015/2016及2016/2017學校年度向學校供應牛奶和豆奶飲品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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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慢性病防制委員會一名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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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衛生局專責公證員。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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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澳門理工學院秘書長。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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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文化局副局長。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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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旅遊基金預算中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獨立預算之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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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三星級酒店「澳門蘭桂坊酒店」被確定列為旅遊用途。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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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藝術設計(動漫)專業學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規定和運作。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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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資訊處處長。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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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1科研大樓二樓科技學院生物影像實驗室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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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醫務委員會秘書長。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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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醫務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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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文化遺產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另一名成員。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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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全職擔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協調員的職務。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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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幼兒教育基本學力要求。 |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1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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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復康事務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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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2015/2016及2016/2017學校年度向教育暨青年局轄下公立學校學生供應膳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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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自動化單細胞獲取工作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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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以無償兼任方式擔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助理協調員職務。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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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商業分析學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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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中國文化大學開辦的社會科學院澳門境外碩士在職專班(政府治理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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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衛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衛生局提供電子健康記錄互通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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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商務旅遊及活動處處長。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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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成員。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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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文化諮詢委員會成員及委任兩名新成員。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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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活細胞影像及質譜儀分析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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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活細胞影像及質譜儀分析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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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大學發展績效指標協議書》及其組成部分《設施借用協議書》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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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旅遊學院旅業及酒店業學校開設多項課程。 |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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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供應及安裝室外內自行車泊車架項目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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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方式委任一名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委員,以替代原代表。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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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新校區教職員宿舍單位供應及安裝家具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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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實驗小鼠飼養設備及生物分子分析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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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實驗小鼠飼養設備及生物分子分析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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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實驗小鼠飼養設備及生物分子分析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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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三名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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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制度續任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長。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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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書院(W33及W34)供應及安裝電器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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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華僑大學法律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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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供應及安裝場發射掃描電子顯微鏡(FE-SEM)和聚焦離子束(FIB)組合雙束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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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華僑大學建築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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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取得顧問醫生級別程序報名表》的格式。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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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慢性病防制委員會兩名成員,以替代兩名原代表。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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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健康城市委員會一名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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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防治愛滋病委員會一名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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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醫務委員會一名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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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醫療系統建設跟進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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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
《公報》第21期, 第一組, 20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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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7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二。 |
《公報》第21期, 第一組, 20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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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華僑大學企業管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公報》第21期, 第一組, 20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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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所有由旅遊學院旅遊高等學校開辦的高等專科學位及學士學位課程的畢業證書式樣。 |
《公報》第20期, 第一組, 20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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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於2015/2016學年啟用之課室、會議室、演講室、實驗室及電腦室供應及安裝影音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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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旅遊產品及活動廳廳長。 |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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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聖若瑟大學開設哲學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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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嘉獎該辦公室一名顧問。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副2刊, 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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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書院(W33及W34)供應及安裝家具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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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書院(W33及W34)供應及安裝家具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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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書院(W33及W34)供應及安裝家具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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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撥予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一項常設基金。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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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2015/2016學年研究生獎學金的發放名額及每年發放金額。 |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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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新校區購置資訊顯示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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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教職員宿舍E2棟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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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關於澳門高校聯合招生考試合作協議書》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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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新校區學院課室及電腦室增設假天花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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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一名重審小組正選成員。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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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高中職業技術正規教育的烹調技術課程計劃。 |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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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第五條及第八條。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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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新校區之課室、會議室及演講室供應及安裝家具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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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新校區之課室、會議室及演講室供應及安裝家具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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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新校區澳大運動場供應及安裝田徑項目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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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新校區之課室、會議室及演講室供應及安裝家具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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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供應及安裝高分辨率場發射掃描電子顯微鏡(FE-SEM)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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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禁毒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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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撥予旅遊基金預算中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獨立預算一項常設基金。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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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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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正選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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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組織計劃及發展廳廳長。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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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新校區——科研大樓北二十一座3樓模擬與混合信號超大規模集成電路國家重點實驗室展示及辦公室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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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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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新校區——教職員宿舍E2棟裝修工程駐工地監察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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