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公共服務承批公司

相關類別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 日期
第14/96/M號法律, 訂定強制由公共工程、公共服務、經營博彩及彩票,及以專營制度經營活動等之被特許人公佈之資料。 1996/08/12
第3/90/M號法律, 訂定公共工程及公共服務批給應遵守的一般原則。 1990/05/14
第17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為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批給而作出公開競投。 2024/11/11
第13/92/M號法令, 通過本地區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之法定制度--若干撤銷。 1992/03/02
第64/84/M號法令, 給予總督對與整個本地區有利的公共服務批給之職權。 1984/06/30

被廢止/不生效

第22/92/M號法令, 已廢止 - 提前開始委任政府差事代表及政府代表事宜。 1992/04/06
第40833號法令, 已廢止 - 規定對於公司之中如有政府公股或係政府專營又或雖屬商股而政府權益有關在現行法令未有明文規定者特定方法以便委派管理員負責管理。 1956/11/24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112/2019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輕軌系統運營、經營及維護的批給之公證合同。 2019/08/26
第13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輕軌系統運營、經營及維護之公共服務的批給豁免進行公開競投。 2019/08/26
第109/2019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共同管道管理公共服務批給合同”。 2019/08/12
第13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進行公開競投以作出對專營澳門特別行政區共同管道管理公共服務的批給。 2019/08/12
第12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澳門彩票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2019/07/17
第7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為適用第12/2019號行政法規《設立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委任一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代表。 2019/05/14
第7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以兼任方式擔任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 2019/05/14
第6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代表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兼任“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2019/04/17
第5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兼任“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董事會主席。 2019/04/17
第5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代表工商業發展基金兼任“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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