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青茂口岸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 |
2021/09/06 |
第26/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五十名交通事務局人員在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
2021/08/25 |
第8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及續任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 |
2021/06/16 |
第12/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交通事務局局長。 |
2021/06/16 |
第7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130/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8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30/2016號行政法規《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附件的表一。 |
2021/05/31 |
第14/2021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33/2020號行政法規《帶津培訓計劃》。 |
2021/04/26 |
第48/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設立的跨部門委員會一名成員及一名候補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
2021/03/24 |
第13/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交通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
2021/01/20 |
第49/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五十二名交通事務局人員在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
2020/11/04 |
第178/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第3/2019號法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所規範之車輛,於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凌晨零時零分至九月三十日二十四時零分期間,無須繳付《港珠澳大橋邊檢大樓西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第二條訂定的泊車費用。 |
2020/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