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008號行政命令, 將行政長官在“交通事務局”事務範圍內的執行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 |
2008/04/21 |
第44/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運輸基建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2008/03/05 |
第4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規定泊車收費錶的重型汽車泊車位及泊車處每小時的收費。 |
2008/02/18 |
更正,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1/2008號行政法規的葡文文本。 |
2008/02/18 |
第1/2008號行政法規, 進口新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應遵守的氣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規定。 |
2008/02/11 |
第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在塔石廣場設置一停車場。 |
2008/01/21 |
第30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適用於一百五十個輕型出租汽車或的士客運經營執照的規定,該等執照由民政總署透過公開競投發出。 |
2007/11/12 |
第91/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運輸基建辦公室主任。 |
2007/11/07 |
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運輸基建辦公室”。 |
2007/10/22 |
第38/2007號行政命令, 核准駕駛執照新式樣為取代載於第104/2005號行政命令附件的式樣。 |
2007/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