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境外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 |
2007/06/18 |
第21/2007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訂修改“澳門地區電力之生產、進出口、輸送、分配及出售之專營特許合同”的公證契約的簽署人。 |
2007/05/28 |
第28/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開始接受申請的日期。 |
2007/04/23 |
第15/2007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泰王國政府的航班協定修訂案。 |
2007/04/09 |
第9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規章》。 |
2007/04/02 |
第13/2007號行政命令, 將經第25/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所指的行政長官在有關施政領域及部門和實體方面的執行權限,以及其在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的執行權限授予該司司長。 |
2007/03/05 |
第2/2007號行政長官公告, 關於運輸工務司司長的任命。 |
2007/02/28 |
第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2007/01/31 |
第354/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
2006/12/14 |
第37/2006號行政長官公告, 免除運輸工務司司長職務。 |
2006/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