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001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簽署有關延長建造及經營澳門國際機場批給合同期限的公證契約。 |
2001/03/19 |
第7/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大型建設協調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2001/02/07 |
第6/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2001/02/07 |
第116/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該辦公室顧問,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席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的股東大會。 |
2000/12/27 |
第66/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撥予大型建設協調辦公室的常設基金總金額,而有關該基金的行政委員會的組成則維接不變。 |
2000/06/21 |
第30/2000號行政命令, 將有關若干實體事宜的行政長官行政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 |
2000/06/12 |
第57/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2000/06/07 |
第25/200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
2000/04/05 |
第27/SEF/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大型建設協調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2000/03/22 |
第15/2000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行政長官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 |
200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