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GM/98號批示, 命令公布九月十九日第33/81/M號法令(在路環島設定一面積為十七萬七千四百平方公尺之全保護區)及四月二十八日第30/84/M號法令(擴大九月十九日第33/81/M號法令所設之全保護區)之中譯本。 |
1998/08/31 |
第97/GM/97號批示, 重新給予一筆名為「經常性轉移--公營部門--其他--環境委員會」之款項。 |
1997/12/10 |
第63/GM/96號批示, 追認七月三十日第18/SAASO/96號批示所載之有關「工作緊急需要之事宜」。 |
1996/08/28 |
第78/GM/95號批示, 核准十二月四日第62/95/M號法令規定之制度所訂定之A、B、C及E化學物質表。 |
1995/12/04 |
第65/GM/91號批示, 關於撥給環境委員會一筆款項事宜。 |
1991/03/04 |
第137/GM/90號批示, 委任第129/GM/90號批示設立之計劃小組協調員一名。 |
1990/10/29 |
第138/GM/90號批示, 委任第一二九/GM/九○號批示設立之計劃小組副協調員一名。 |
1990/10/29 |
第2/GM/90號批示, 規定有配額市場之出口配額給予及使用事宜。 |
1990/01/15 |
第143/GM/89號批示, 訂定環境委員會成員每次出席費的金額。 |
1989/12/26 |
第129/GM/89號批示, 關於環境委員會的組織事宜。 |
1989/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