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私法
-
澳門特別行政區變更《關於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公約》的主管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22年11月23日透過照會通知
-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修正案》,
2005年6月30日通過。
-
《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
1993年5月29日於海牙
-
《國際性誘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
1980年10月25日於海牙
-
《承認離婚和分居第十八公約》,
1970年6月1日於海牙 <font color="#FF0000">(註:不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font>
-
《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
1970年3月18日於海牙
-
《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或司法外文書公約》,
1965年11月15日於海牙
-
《未成年人保護的管轄權和准據法公約》,
1961年10月5日於海牙
-
《關於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公約》,
1961年10月5日於海牙
-
《承認及執行外國公斷裁決公約》,
1958年6月10日於紐約
-
《扶養兒童義務判決的承認與執行公約》,
1958年4月15日於海牙
-
《扶養兒童義務法律適用公約》,
1956年10月24日於海牙
-
《民事訴訟程序公約》,
1954年3月1日於海牙
-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
1951年10月31日訂於海牙。
24/4/2024 4:12:29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