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法例

第6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港珠澳大橋邊檢大樓東公共停車場規章》。
第6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第10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第十條。
第8/2024號法律 - 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
第7/2024號法律 - 娛樂場幸運博彩信貸法律制度。
第6/2024號法律 - 工會法。
第14/2024號行政法規 - 修改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
第13/2024號行政法規 - 數據中心的設立及運作制度。
第18/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核准獸醫處方藥物及只供動物診療活動場所使用的藥物清單。
第5/202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訂定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的間隔、設施及設備的要求。
第48/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夾心房屋申請表的式樣,以及夾心房屋申請及資格審查須附同的文件列表。
第4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出售夾心房屋、不可轉讓的期間屆滿後首次及其後出售夾心房屋的許可書的式樣,以及夾心房屋的單位交付筆錄的式樣。
第4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申請夾心房屋所適用的得分表。
第45/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訂定使用夾心房屋專屬電子平台發送有關申請文件及資料的電子身份識別工具。
第15/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智能科技與服務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第4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與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註冊、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有關的收費表。
第4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獸醫專業資格認可證明書及獸醫註冊證的式樣。
第41/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 重新公佈經第1/2024號法律修改的第2/2018號法律《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的全文。
第9/2024號行政命令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解除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的協議》。
第7/2024號行政法規 - 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施行細則。
第11/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開設哲學博士學位(護理學)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24/4/2024 2:36:52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