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
- 《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 1993年5月29日於海牙
- 《國際性誘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 1980年10月25日於海牙
- 《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 1970年12月16日於海牙
- 《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 1970年3月18日於海牙
- 《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或司法外文書公約》, 1965年11月15日於海牙
- 《關於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公約》, 1961年10月5日於海牙
- 《未成年人保護的管轄權和准據法公約》, 1961年10月5日於海牙
- 《承認及執行外國公斷裁決公約》, 1958年6月10日於紐約
- 《扶養兒童義務判決的承認與執行公約》, 1958年4月15日於海牙
- 《扶養兒童義務法律適用公約》, 1956年10月24日於海牙
- 《關於發生武裝衝突時保護文化財產的公約》, 1954年5月14日訂於海牙。
- 《民事訴訟程序公約》, 1954年3月1日於海牙
- 《承認離婚和分居第十八公約》, 1970年6月1日於海牙 (註:不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章程》, 1951年10月31日訂於海牙。
-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 1907年10月18日訂於海牙。
-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 1899年7月29日於海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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