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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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11/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CAM)董事會成員及主席,以及執行委員會成員及主席。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3/03/29
第10/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CAM)股東大會主席團主席。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3/03/29
第9/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交通事務局局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粵澳跨境巴士和出租車配額安排》。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3/03/22
第8/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兩幅以租賃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其上曾建有西望洋馬路493號及民國街157至159號樓宇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23/03/15
第7/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及豁免公開招標方式無償批出一幅位於澳門半島新雅馬路20號及區神父街218至260號的土地,用作保留建有的聖保祿學校,以實施正規教育並納入免費教育學校系統。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3/03/08
第6/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續任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3/03/08
第5/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三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在拆卸建於澳門半島,新維里4號至8號土地上的樓宇後合併而成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3/03/01
第4/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營地大街,其上曾建有23號都市樓宇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3/02/15
第3/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一間有限公司聲明放棄一幅以專用批給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友誼橋大馬路及勞動節街的土地批給。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3/02/15
第2/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火船頭街,其上建有87號至91號樓宇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3/01/26
第1/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在拆卸建於澳門半島,十月初五日街197及199號的樓宇後合併而成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3/01/26
第3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在拆卸建於澳門半島土庫圍5至23號的樓宇後合併而成的土地的完全所有權以有償方式讓與國家。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2/12/28
第34/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第五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22/12/19
第33/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澳門半島,其上建有祿號里5號樓宇的土地的完全所有權部分以有償方式和部分以無償方式讓與國家,及將另一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澳門半島,其上建有仁慕巷11號樓宇的土地的利用權以有償方式讓與國家。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22/12/07
第32/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郵電局金融業務處執行出納或公眾接待職務的工作人員的特定工作時間。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22/10/31
第31/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兩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氹仔島,鄰近生央街的土地的完全所有權及利用權以有償方式讓與國家,將另一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氹仔島,鄰近生央街的土地的完全所有權以無償方式讓與國家。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2/10/26
第30/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方式批出,位於路環島黑沙龍爪角海濱路228及560號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2/10/26
第29/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聲明房屋局放棄八幅以租賃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祐漢新村第八街,其上曾建有作社會房屋的樓宇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22/09/28
第28/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聖祿杞街,其上建有31號樓宇的土地批給。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22/09/28
第27/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四十二名交通事務局人員在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22/09/28
第26/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2022/09/13
第2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四幅以租賃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其上建有沙梨頭海邊街1號及3號樓宇、爹美刁施拿地大馬路40號及41號樓宇以及魚鰓巷6號樓宇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22/09/07
第24/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切所需權力轉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作為簽署《粵澳智慧海事管理合作安排》的簽署人。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22/08/24
第23/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比厘喇馬忌士街,其上曾建有55號樓宇的土地的批給,用作興建一幢屬分層所有權制度,樓高6層,作住宅及商業用途的樓宇。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22/06/01
第22/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附於第43/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編號方案所載的本地電話字頭指配表有關“2”字頭的號碼長度及用途。 《公報》第21期,
第一組,
2022/05/23
第21/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六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氹仔島,鄰近買賣巷,其上建有買賣街18至24號、買賣巷14號及生央街11號房地產的土地的批給,用作興建一幢屬單一所有權制度,樓高六層,其中兩層為地庫,作商業用途的樓宇。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22/05/11
第20/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及豁免公開招標方式無償批出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長壽大馬路355至391號、永安街72至92號及馬場大馬路186號,稱為“HF”地段的土地,用作保留一所納入免費教育學校系統,並實施正規教育的私立學校之已建公用設施。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22/04/27
第19/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澳門半島河邊新街197號的土地的完全所有權以有償方式讓與國家,並以租賃方式批出該土地當中兩幅地塊及以同一制度批出一幅屬可處置土地的毗鄰地塊,以將其合併並組成一幅單一地段,用作興建一幢屬分層所有權制度,作住宅及商業用途的樓宇。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22/04/20
第18/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鏡湖馬路,其上建有1D及1E號都市樓宇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2/04/13
第17/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土地工務局局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2/03/30
第16/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土地工務局副局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2/03/30
第1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土地工務局局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2/03/30
第14/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公共建設局局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2/03/30
第13/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公共建設局副局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2/03/30
第12/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公共建設局副局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2/03/30
第11/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公共建設局局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2/03/30
第10/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其上建有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570號樓宇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2/03/23
第9/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巴素打爾古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22/03/16
第8/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在拆卸建於澳門半島,巴素打爾古街161至177號及通商新街67至75號土地上的樓宇後合併而成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2/03/02
第7/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對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前Repartição Provincial dos Serviços de Finanças簽訂的簡單交換合同公證書作出更正。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2/02/16
第6/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續任兩名機動車輛商標和型號核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2/02/16
第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22/02/14
第4/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氹仔島,其上建有榮光巷8號都市房地產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2/02/04
第3/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郵電局局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署《港澳兩地電子簽名證書互認的框架性意見》。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第2/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代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1/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其上建有西望洋馬路16及16A號都市房地產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2/01/19
第35/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擔任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四年度的董事會委員。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22/01/05
第34/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兩名人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擔任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四年度的章程機關成員。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22/01/05
第33/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續任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四年度董事會成員及執行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22/01/05
第32/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青洲河邊馬路的土地由於批給期間屆滿而批給失效。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1/11/24
第31/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延長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的申請期。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1/11/03
第30/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氹仔島木鐸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1/11/03
第29/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聖祿杞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1/10/27
第28/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加思欄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1/10/27
第27/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鄰近區神父街的土地批給失效。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21/10/13
第26/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五十名交通事務局人員在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21/08/25
第25/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環境保護局局長,作為簽署《關於為澳門環保工作提供技術支撐的合作意向書》的簽署人。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21/08/18
第24/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以便在其所領導的部門範疇,作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保護署簽署《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數據管理及發佈平台合作協議書》的簽署人。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21/08/11
第23/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環境保護局局長,以便在其所領導的部門範疇,作為簽署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保護署簽署《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數據管理及發佈平台合作協議書》的簽署人。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21/08/11
第22/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在拆卸建於澳門半島,海邊新街233至237號和十月初五日街120至122號土地上的樓宇後合併而成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21/08/04
第21/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作為簽署《關於澳門籍流動漁船的檢驗工作合作協議》的簽署人。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21/07/21
第20/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澳門半島比厘喇馬忌士街5-B號碼頭的土地的批給失效。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21/07/07
第19/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澳門,馬場大馬路186號的土地由於無償批給期間屆滿,批給失效。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21/06/23
第18/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21/06/16
第17/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局長。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21/06/16
第16/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郵電局局長。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21/06/16
第15/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21/06/16
第14/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環境保護局局長。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21/06/16
第13/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房屋局局長。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21/06/16
第12/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交通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21/06/16
第11/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21/06/16
第10/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21/06/16
第9/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氹仔島買賣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21/05/26
第8/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罅些喇提督大馬路,其上建有129D號樓宇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21/05/12
第7/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氹仔島,其上建有告利雅施利華街20號及木鐸街3號都市樓宇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21/05/05
第6/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崗陵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21/04/14
第5/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方式及免除公開競投將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黑沙環新填海區,鄰近東北大馬路,稱為P地段的土地批予“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以興建置換房、暫住房及公共集體設施。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1/03/10
第4/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及豁免公開招標方式無償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島,鄰近嘉路士米耶馬路的土地,用作保留其上的托兒所及實施正規教育並納入免費教育學校系統的私立學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1/02/10
第3/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及豁免公開招標方式無償批出一幅位於路環島九澳聖母馬路1151號的土地,用作保留其上兩所實施正規教育並納入免費教育學校系統的私立學校的校舍及其他相關輔助設施。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1/02/10
第2/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消滅由刊登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日第四十九期《澳門政府公報》第二組的第150/SATOP/97號批示批准的交換土地程序。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第1/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環境保護局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1/01/20
第54/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氹仔島兵房斜巷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21/01/06
第52/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澳門半島,鄰近墨山街的土地的完全所有權以有償方式讓與國家。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0/12/23
第53/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在郵電局集郵處執行公眾接待職務工作人員的特定工作時間。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20/12/23
第51/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粵澳供水協議之補充協議(五)》。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0/11/25
第50/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終止附於第96/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的第1/2002號虛擬流動網絡經營者許可所指業務。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20/11/09
第49/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五十二名交通事務局人員在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0/11/04
第48/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延長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的申請期。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0/11/04
第47/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氹仔島告利雅施利華街14及16號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0/11/04
第45/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兩幅分別稱為TN24及TN20地段,位於氹仔島,鄰近孫逸仙博士大馬路的土地的完全所有權部分以有償方式和部分以無償方式讓與國家。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0/11/04
第46/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海事及水務局人員彈性工作時間規章。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20/11/03
第44/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彈性工作時間規章。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20/10/12
第43/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路環島,鄰近昔日痲瘋院的土地批給失效。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20/08/19
第42/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粵港澳大灣區海事合作協議》。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20/08/12
第41/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在郵電局電子認證服務處執行公眾接待職務工作人員和營業處及通訊博物館商店執行公眾接待職務工作人員的特定工作時間。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20/07/20
第40/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登記證”式樣、“適航證”式樣、“核准證明書”式樣、“航空器無線電台執照”式樣、“噪聲證明書”式樣和“空運經營人證明書”式樣。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20/07/13
第39/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位於澳門半島的土地的完全所有權部分及另一幅的土地的利用權部分以有償方式和部分以無償方式讓與國家,將其合併並組成一幅單一地段,用作興建一幢樓高3層作住宅及商業用途的樓宇。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20/07/01
第38/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在房屋局社會房屋處,經濟房屋及援助處,准照處,組織處,樓宇管理事務處,樓宇管理支援處及宣傳及推廣處執行公眾接待職務的工作人員以及資訊處執行支援上述附屬單位資訊系統之技術人員的特定工作時間。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20/06/29
第37/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海事及水務局海事博物館展覽館工作人員的特定工作時間。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20/06/22
第36/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局長。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20/06/17
18/6/2025 18:35:55 BO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