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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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3/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法律改革辦公室副主任。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0/03/03
第5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0/03/03
第5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0/03/03
第50/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委任兩名成員,以及續任該委員會的秘書長。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0/03/03
第4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兩名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常設成員,終止一名常設成員的職務以及委任另一名常設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0/03/03
第11/2010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副刊,
2010/03/03
第48/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止澳門屠宰場有限公司董事會一名成員的職務及委任另一名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0/03/03
第4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規定澳門金融管理局在第7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定的期限結束後,可繼續透過代理發行機構接受更換回收的澳門幣十元紙幣。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0/03/01
第15/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和澳門商業大馬路之間稱為“南灣湖計劃”A區5地段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17/201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副局長。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41/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40/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39/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電信管理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38/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37/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土地工務運輸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36/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澳門特別行政區支持四川地震災後重建協調小組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35/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34/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33/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旅遊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32/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司法警察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31/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勞工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30/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統計暨普查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29/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博彩監察協調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28/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財政局——公物管理廳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27/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26/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法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25/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身份證明局一項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24/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暨公職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23/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新聞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22/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的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21/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局長,作為簽訂為經濟局提供廣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20/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運輸基建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19/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科技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18/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人力資源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17/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16/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法律改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2/201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通過的有關剛果民主共和國局勢的第1896(2009)號決議。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4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兼任方式委任助理發言人。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4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文化局局長。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4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4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兼任方式委任政府發言人。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4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編制人員轉入新職程。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0/02/24
第4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政府發言人辦公室。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0/02/22
第40/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健康城市委員會的存續期延長。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0/02/22
第3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0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一)項。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0/02/22
第1/2010號法律, 修改第11/2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組織法》。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0/02/22
第38/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博彩委員會。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10/02/18
第23/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關於提供2010年在《澳門月刊》雜誌刊登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廣告以及製作和登載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0/02/18
第19/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中山大學開辦的護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10/02/18
第3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世界遺產”為題,屬再版普通發行的郵資標籤。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10/02/18
第22/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局行政管理委員會。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0/02/18
第3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易經,八卦 七”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10/02/18
第21/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游泳池的救生員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0/02/18
第20/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青年事務委員會一名委員。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0/02/18
第10/2010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10/02/18
第3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秘書長。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0/02/18
第3/2010號行政法規, 修改核准《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的第14/1999號行政法規。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10/02/18
第14/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學士為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協調委員會秘書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3/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旅遊學院太陽能光伏系統試驗工程項目”協議書的簽署人。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7/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游泳池的救生員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5/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局代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關於防治愛滋病委員會兩名成員的任免。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3/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宣告第89/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無效。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2/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關於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的澳門航空執行委員會代表的任免。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1/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衛生局一名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4/201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治安警察局局長、消防局局長、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及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校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5/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4/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發展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3/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2/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1/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0/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9/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8/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一項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7/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因工作需要,終止財政局局長的定期委任。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3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0/02/10
第18/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University of Nevada Las Vegas——Singapore Campus開辦的酒店管理行政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10/02/08
第16/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聖若瑟大學開設非洲研究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10/02/08
第3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5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規章》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七條。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10/02/08
第9/2010號行政命令, 調整政府總部輔助部門的人員編制。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10/02/08
第8/2010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簽署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日本國政府的航班協定及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日本之間航空服務的附註。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10/02/08
第2/2010號行政法規, 修改八月二十八日第44/95/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測量暨地籍學校規章》。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10/02/08
第10/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方式續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一名委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9/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方式委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一名顧問。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8/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方式續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協調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13/201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嘉獎一名司法警察局一等督察。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12/201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嘉獎一名治安警察局警務總長。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6/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的一名執行委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2/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民政總署購置活動表演舞台組合一套》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1/2010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通過的有關科特迪瓦局勢的第1893(2009)號決議。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3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燃料安全委員會主席、全職委員、若干名兼職委員,以及執行代表及委任一名兼職委員及一名執行代表。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3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30/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CAM)”代表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2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28/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深圳經濟特區福永港之間海上客運)代表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2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澳門)有限公司”一名代表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2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名代表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2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2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體育委員會多名委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2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體育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2/10/2025 12:26:32 BO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