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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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2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51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2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51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20/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代表的任免。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1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止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一名成員的職務。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18/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在颱風委員會秘書處擔任氣象高級技術員的職務。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5/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許可忠誠世界保險公司(非人壽)經營名為“Fianças”的一般保險項目,並將該項目附加於經三月二十二日第89/99/M號訓令、第100/2000號、第102/2000號、第44/2001號、第4/2002號、第71/2005號、第80/2005號、第94/2009號及第96/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所許可經營的項目上。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10/02/01
第4/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M/5式收益申報書的遞交期限延長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10/02/01
更正,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第四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65/2009號行政命令。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10/02/01
第1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跟進中央政府送贈大熊貓工作小組”。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10/02/01
第1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10/02/01
第1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科學館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10/02/01
第1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成立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協調委員會。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10/02/01
第7/2010號行政命令, 調整旅遊局人員編制。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10/02/01
第6/2010號行政命令, 調整登記及公證機關人員編制。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10/02/01
第5/2010號行政命令, 調整法務局人員編制。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10/02/01
第1/2010號行政法規, 修改設立婦女事務諮詢委員會的第6/2005號行政法規。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10/02/01
第12/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粵港澳共同編制《共建優質生活圈專項規劃》合作協議書的簽署人。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11/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郵政局局長。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更正, 第90/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7/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 “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及圖片且每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報章《新報》上刊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6/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 “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及圖片且每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報章《文匯報》上刊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5/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 “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及圖片且每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報章《大公報》上刊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在澳門大學校董會的代表。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3/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2/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免除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職務。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1/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指紋自動識別系統(AFIS)設備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1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止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一名成員的委任,並委任另一名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1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遠東水翼船務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1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工程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於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擔任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的理事會理事。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10/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建築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於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擔任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的會員大會執行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工程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於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擔任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的理事會理事長。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8/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免除一名及同時委任另一名北區、中區及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的召集人。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副刊,
2010/01/25
第3/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開辦的醫療行政管理深造文憑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0/01/25
第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0/01/25
第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2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0/01/25
第4/2010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就簽訂經營中式彩票特許合同的期限延長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修改該合同的事宜簽署相關的公證書。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0/01/25
第3/2010號行政命令, 調整行政暨公職局的人員編制。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0/01/25
更正, 第68/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10/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科技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9/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漁翁街15及17號的土地的批給修改失效。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8/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草堆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2/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一名代表為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另一名成員。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1/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聖玫瑰堂及聖物寶庫提供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一年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100/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二零一零年度本地及香港版報紙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99/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二零一零年度國內及國外版報紙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98/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二零一零年度香港版期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97/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縮微設備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96/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供應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屈臣氏”18公升樽裝蒸餾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95/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升降機及扶手電梯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94/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大樓提供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93/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日常花藝維護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92/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一零年度資訊設備及網絡系統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91/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一零年度資訊設備及網絡系統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5/201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4/201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一名正選成員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57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廉政公署兩名助理專員。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0/01/20
第2/2010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以便簽署執行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支援四川地震災後重建的合作協議》所需文書。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10/01/18
第40/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作出多項關於萬國郵政聯盟的公佈。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副刊,
2010/01/15
第7/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郵政局副局長。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6/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郵政局局長。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5/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4/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CAM)董事會成員,以及委派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CAM)董事會主席、執行委員會主席及一名執行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3/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CAM)監事會一名成員。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2/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CAM)股東大會主席團主席。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1/201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表揚郵政局局長。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90/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調整第67/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1/201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上海住宅租賃及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123/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設立不動產第二估價委員會及該委員會的成員。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122/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不動產估價委員會的成員及複評委員會的成員。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121/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的成員。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120/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電話系統之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64/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中華廣場大廈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63/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62/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黑沙公園及休憩區優化工程—黑沙海灘沿岸建造結構堤岸(第一期)》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兼職方式委任澳門基金會一名行政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兼職方式委任澳門基金會一名行政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56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56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一名工程師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續期,並兼任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和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56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一名工程師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續期,並兼任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和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56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一名工程師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續期,並兼任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和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56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民政總署監察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56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56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全職擔任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56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城市最佳實踐區澳門案例“澳門歷史建築物修復與利用——德成按”金庸展區相關知識產權之特許協議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56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的存續期延長。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10/01/11
第56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郵政局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10/01/11
第55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廉政公署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10/01/11
第55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執行第1874(2009)號決議。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10/01/11
第55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公共實體2010年的車輛年度燃料消耗量上限。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10/01/11
第55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佈一般食品添加劑的特定名稱及按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性質而定的功能及其子功能分類表。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10/01/11
第1/2010號行政命令, 許可“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從事保險業務的分公司。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10/01/11
第76/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草堆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0/01/06
第164/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表揚警察總局、海關、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及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等人員。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0/01/06
第61/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改善福安街及大纜巷排水系統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0/01/06
第60/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氹仔區潮洲街及佛山街公共排水管道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0/01/06
第51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虎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公報》第1期,
第一組,
2010/01/04
第131/2009號行政命令, 提高“工作意外保險費表及條件”規定中第二章所載表內訂定的百分率為計算基礎的保險費金額。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9/12/31
2/10/2025 14:28:01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