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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公報》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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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90號共和國總統令, 批准於一九九零年一月二十六日在紐約簽署之《兒童權利公約》 |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1998/09/14 |
第24/98號共和國總統令, 將《兒童權利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該公約係經九月十二日第40/90號共和國總統令批准,且文本已公布於一九九零年九月十二日第二百一十一期《共和國公報》第一組 |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1998/09/14 |
第94/SATOP/98號批示, 委任燃料產品設施檢查委員會之消防隊之正選及候補代表。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1998/09/09 |
第81/GM/98號批示, 委任派駐澳門彩票有限公司之政府代表。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1998/09/09 |
第36/SAAEJ/98號批示, 賦予加拿大神召會(澳門)行政公益法人之法定資格。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1998/09/09 |
第8/SACE/98號批示, 委任本地區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之各公司機關之代表。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1998/09/09 |
第1/DIR/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副司長。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1998/09/09 |
第64/SAS/98號批示, 核准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所開辦之指揮及領導課程之證書式樣及有關徽章。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1998/09/07 |
第80/GM/98號批示, 命令於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附件B內增加若干商品。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1998/09/07 |
第78/GM/98號批示, 命令公布六月十一日第27/83/M號法令之中譯本(設立本地區負責支付之以士姑度為單位之薪俸及補助轉換為澳門幣之公式。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1998/09/07 |
第77/GM/98號批示, 命令重新公布外交部之八月十八日第260/98號法令之中譯本(將若干有關本地區葡萄牙公民之權限賦予葡萄牙駐澳門總領事館籌設辦公室)。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1998/09/07 |
第208/98/M號訓令, 委任兩名學士擔任合議庭庭長之職務。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1998/09/07 |
第39/98/M號法令, 重組澳門身份證明司——修改六月二十日第31/94/M號法令。 重新公布六月二十日第31/94/M號法令之全文。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1998/09/07 |
第38/98/M號法令, 核准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之發牌及監察制度———廢止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七日第947號立法性法規。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1998/09/07 |
第207/98/M號訓令, 委任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執行護理總督之職務。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副刊, 1998/09/03 |
第58/SAASO/98號批示, 委任立法事務辦公室常設基金行政委員會。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1998/09/02 |
第92/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房屋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對數個房屋單位提供管理及看守服務訂立合同。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1998/09/02 |
第76/GM/98號批示, 委任地區招募委員會執行第一期/地區治安服務/普通/一九九九男性之體格檢查。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1998/09/02 |
第75/GM/98號批示, 委任澳門合作與發展基金會信託委員會之成員。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1998/09/02 |
第74/GM/98號批示, 設立一工作小組以研究並制定一份法規草案,用以規範在澳門批發市場內屬受檢及進行買賣之貨物之流程。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1998/09/02 |
第73/GM/98號批示, 修改派駐世界貿易組織之澳門代表團之組成。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1998/09/02 |
第25/SACTC/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九八世界博覽會澳門代表團」執行秘書處協調員作為向九八世界博覽會澳門餐廳提供輔助服務之合同簽署人。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1998/09/02 |
第4/SSM/98號批示, 更改中藥房專售的中藥材表。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1998/09/02 |
第35/SAAEJ/98號批示, 規定教育暨青年司司長負責向直至一九九七/一九九八學年結束為止(包括第二階段考試)已就讀於以葡語為教學語言之官制官校或私校之學生發出證明書和文憑,並向其後就讀於以葡語為教學語言之官制私校之學生發出證明書和文憑。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1998/08/31 |
第34/SAAEJ/98號批示, 核准日間學制的職業技術初中教育課程、職業技術高中教育之電腦技術課程以及旅遊技術課程之課程計劃。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1998/08/31 |
第33/SAAEJ/98號批示, 以教學試驗制度創立二龍喉中葡小學及高美士中葡中學葡文部。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1998/08/31 |
第72/GM/98號批示, 命令公布九月十九日第33/81/M號法令(在路環島設定一面積為十七萬七千四百平方公尺之全保護區)及四月二十八日第30/84/M號法令(擴大九月十九日第33/81/M號法令所設之全保護區)之中譯本。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1998/08/31 |
第206/98/M號訓令, 許可自一九九八年九月四日起,發行並流通以「華士古達嘉馬——航海路線」為主題之特別郵票,並廢止八月二十四日第199/98/M號訓令。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1998/08/31 |
第205/98/M號訓令, 將若干總督本身權限中有關九八年世界博覽會澳門代表團之執行職能,轉授予傳播、旅遊暨文化政務司。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1998/08/31 |
第204/98/M號訓令, 許可就執行「興建路氹邊檢站承攬工程之統籌及監督」訂立合同。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1998/08/31 |
第203/98/M號訓令, 許可收回已發行及流通之「華士古達嘉馬——航海路線」郵票,該套郵票由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起不再具有郵政價值。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1998/08/31 |
第202/98/M號訓令, 訂定陸地流動服務站之技術規格及測試條件。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1998/08/31 |
第201/98/M號訓令, 許可根據《印花稅章程》第六條第四款之規定以燒燬之方法使無用之印花作廢。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1998/08/31 |
第102/SAS/98號批示, 委任屬於高級職程之警官及消防官修讀由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教授之指揮及領導課程。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1998/08/26 |
第100/SAS/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水警稽查隊隊長。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1998/08/26 |
第91/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執行「將音樂噴泉之設施遷移到南灣湖」承攬工程之合同之簽署人。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1998/08/26 |
第90/SATOP/98號批示, 請求免除公開競投,而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北安填海地之土地。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1998/08/26 |
第89/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港務局局長及政府船塢行政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1998/08/26 |
第88/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辦公室主任。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1998/08/26 |
更正, 六月二十九日第3/98/M號法律(收益及財產利益的聲明與公眾監察)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1998/08/24 |
第200/98/M號訓令, 核准並執行治安警察廳福利會一九九八經濟年度第一追加預算。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1998/08/24 |
第199/98/M號訓令, 許可發行及流通以「華士古達嘉馬——航海路線」為主題之特別郵票。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1998/08/24 |
第198/98/M號訓令, 許可發行及流通以「觀音堂」為主題之特別郵 票。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1998/08/24 |
第197/98/M號訓令, 許可發行流通以「文武官補服繡二」為主題之特別郵票。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1998/08/24 |
第196/98/M號訓令, 許可終止流通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前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1998/08/24 |
第37/98/M號法令, 設立消防隊福利會並核准有關法律制度。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1998/08/24 |
第7/98/M號法律, 修改機動車輛稅之法律制度。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1998/08/24 |
第260/98號法令, 將若干關於澳門地區之葡國公民之權限授予葡國駐澳門總領事館籌設辦公室。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1998/08/24 |
第37/98號共和國總統令, 廢止七月三十一日第34-A/98號共和國總統令。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1998/08/24 |
第86/SATOP/98號批示, 委任土地工務運輸司駐燃料產品設施檢查委員會之正式代表。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1998/08/19 |
第85/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台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為地球物理暨氣象台之《硬件》及《軟件》提供保養服務訂立合同。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1998/08/19 |
第84/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台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為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取得空氣質量監察站內部系統訂立合同。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1998/08/19 |
第83/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取得可作航攝處理之照片訂立合同。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1998/08/19 |
第71/GM/98號批示, 將派駐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濬河部)之政府代表之委任續期。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1998/08/19 |
第70/GM/98號批示, 將派駐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船務部)之政府代表之委任續期。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1998/08/19 |
第67/GM/98號批示, 將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一名全職委員及一名兼職委員之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1998/08/19 |
第24/SACTC/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中心籌設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1998/08/19 |
第13/98/M號決議, 對一九八零年國際綁架兒童的民事情況的國際公約延伸到澳門表示贊同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12/98/M號決議, 對一九六零年取締教育歧視公約延伸到澳門表示贊同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11/98/M號決議, 對一九五零年遏止販賣人口和操控他人賣淫的國際公約延伸到澳門表示贊同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10/98/M號決議, 對一九八八年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延伸到澳門表示贊同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9/98/M號決議, 對一九七二年保護世界財產、文化財產及自然財產公約延伸到澳門表示贊同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8/98/M號決議, 對一九六七年難民身分公約的附加議定書延伸到澳門表示贊同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7/98/M號決議, 對一九六五年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延伸到澳門表示贊同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6/98/M號決議, 對一九七九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延伸到澳門表示贊同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5/98/M號決議, 對一九八九年兒童法公約延伸到澳門表示贊同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69/GM/98號批示, 命令公布十二月二十六日第51/83/M號法令原文之中譯本(設立若干關於以租賃方式批出都市性土地及供都市利用之土地而衍生之權利之規定)。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68/GM/98號批示, 命令公布二月二十六日第15/83/M號法令原文之中譯本(規範金融公司業務)。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195/98/M號訓令, 將總督之若干本身權限授予傳播、旅遊暨文化政務司,該等權限係關於經六月二十九日第52/GM/98號批示設立之文化中心籌設委員會之執行職能。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194/98/M號訓令, 許可澳門文化中心辨公室及文化中心籌設委員會使用一標誌。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193/98/M號訓令, 核准並執行海事署福利會一九九八經濟年度第一追加預算。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192/98/M號訓令, 核准並執行澳門政府船塢一九九八經濟年度第一追加預算。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36/98/M號法令, 解除大炮台圍之公產性質,且視作無主土地歸併為本地區之私產,以便共同利用該土地及其毗鄰由大炮台圍3號至5號、大炮台街2BA號及草地圍9號等樓宇所占之土地。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6/98/M號法律, 規範對暴力罪行受害人之保障。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1998/08/17 |
第82/SATOP/98號批示, 委任一名法律顧問作為協調及監察建造路氹城邊檢站承攬工程合同之公證官員。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1998/08/12 |
第81/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路氹填海區發展辦公室主任,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協調及監察建造路氹城邊檢站承攬工程合同之簽署人。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1998/08/12 |
第79/SATOP/98號批示, 出售一幅位於 Pai Kok氹仔填海區之土地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1998/08/12 |
第66/GM/98號批示, 命令組成一工作成小組,以便跟進在澳門地區出現及重現之疾病尤其是傳染病之預防及控制措施。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1998/08/12 |
第65/GM/98號批示, 免除派駐澳門彩票有限公司之一名政府代表之職務。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1998/08/12 |
第4/98/M號決議, (關於省覽一九九六年本地區總帳目。)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8/08/10 |
第191/98/M號訓令, 核准並執行澳門基金會一九九八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8/08/10 |
第190/98/M號訓令, 核准澳門房屋司一九九八經濟年度第一追加預算。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8/08/10 |
第189/98/M號訓令, 核准社會重返基金一九九八經濟年度第一追加預算。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8/08/10 |
第188/98/M號訓令, 廢止一月二十二日第6/83/M號訓令,九月十四日第115/87/M號訓令,二月二十二日第44/93/M號訓令,十一月二十二日第307/93/M號訓令,六月二日第97/84/M號訓令,九月三日第149/83/M號訓令,八月二日第223/93/M號訓令及十一月二十八日第244/94/M號訓令(有關地面流動無線電通訊網絡,固定衛星無線電通訊網絡及固定無線電通訊網絡)。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8/08/10 |
第187/98/M號訓令, 廢止十二月六日第317/93/M號訓令(有關固定衛星無線電通訊網絡)。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8/08/10 |
第35/98/M號法令, 修改七月八日第35/96/M號法令(在自由市場購買或融資租賃自住房屋補貼貸款制度)。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8/08/10 |
第34/98/M號法令, 許可鑄造面額為澳門幣貳圓之新硬幣。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8/08/10 |
第34-A/98號共和國總統令, 將七月十四日第24/98號至第32/98號共和國總統令之生效及法律效力中止。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1998/08/10 |
第186/98/M號訓令, 委任經濟協調政務司執行護理總督之職務。 |
《公報》第31期, 第一組, 副刊, 1998/08/07 |
第74/SATOP/98號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有關安裝控制車輛停泊及管理集體運輸之資料庫/地理資訊系統之合同之簽署人。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1998/08/05 |
第64/GM/98號批示, 將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一名成員之委任續期。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1998/08/05 |
第63/GM/98號批示, 將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一名成員之委任續期。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1998/08/05 |
第62/GM/98號批示, 將澳門基金會管理委員會主席之委任續期。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1998/08/05 |
第61/GM/98號批示, 委任文化中心籌設委員會一名委員。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1998/08/05 |
第60/GM/98號批示, 委任文化中心籌設委員會一名委員。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1998/08/05 |
第59/GM/98號批示, 委任文化中心籌設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1998/08/05 |
第4/SAJ/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身分證明司司長。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1998/08/05 |
第1/IASM/98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組織、資源管理暨資訊廳廳長。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1998/08/05 |
第185/98/M號訓令, 核准工商業發展基金會一九九八經濟年度第一追加預算。 |
《公報》第31期, 第一組, 1998/08/03 |
第184/98/M號訓令, 核准社會保障基金一九九八經濟年度第一追加預算。 |
《公報》第31期, 第一組, 1998/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