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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17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49期,
1977/12/03
第17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六章第六六二條四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9期,
1977/12/03
第173/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八章第二三二條一款a項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9期,
1977/12/03
第172/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八五條三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9期,
1977/12/03
第171/77/M號訓令, 核准母親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第170/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治安警察廳福利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實施。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第169/77/M號訓令, 核准郵電廳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第168/77/M號訓令, 核准銀行監察處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三副預算冊。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第167/77/M號訓令, 在郵電廳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收入中,法定收入不包括在內訂定一百分率為百分之一.二五。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第166/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七二條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第16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八七條四款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第164/77/M號訓令, 撤銷一九六四年二月十五日第七四七一號訓令關於新口岸及南灣區之新填地都市化計劃實施章程。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第134/77號批示, 設立澳門工商業發展基金籌備委員會。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第30-A/77號批示, 將水警稽查隊的若干管理工作轉予海事署署長負責。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第605/75號法令, 修正刑事起訴法及設立陪審員。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第437/75號法令, 訂定關於引導之法律制度。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第377/77號法令, 檢討刑事起訴法若干條文。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第371/77號法令, 修正刑法。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第163/77/M號訓令, 核准一九七七經濟年度澳門旅遊基金第三副預算冊。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第162/77/M號訓令, 核准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社會福利處第二副預算冊。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第161/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第160/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第159/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第158/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第157/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第46/77/M號法令, 修正九月廿六日第四五○∕七○號國令第四條A款(澳門監獄基金)。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第45/77/M號法令, 設立政府諮詢會辦事處。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第44/77/M號法令, 修正十一月十三日第50/76/M號法令所核准之諮詢會章程第七條。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第156/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海軍軍務廳福利會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46期,
1977/11/12
第155/77/M號訓令, 核准社會復原所人員晉陞章程。 《公報》第46期,
1977/11/12
第15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八三條二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46期,
1977/11/12
第153/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電力公司開設一私人電話通訊系統。 《公報》第46期,
1977/11/12
第58/77號法律, 關於一般法庭對永久性團體之任何情况軍人及對現役其他軍人所施行之一般監禁,改以軍法監禁代替。 《公報》第46期,
1977/11/12
第43/77/M號法令, 訂定市區電話服務之主機使用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以合約方式無限次數辦理,並規定將來征收新電話費用。 《公報》第46期,
1977/11/12
第152/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45期,
1977/11/05
第151/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八四條一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5期,
1977/11/05
第150/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七四條六款e項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5期,
1977/11/05
第149/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數宗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第148/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兩宗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第147/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兩宗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第146/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海軍船廠關於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第145/77/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五百二十萬用作支付聖誕補助金之負擔。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第14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數宗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第143/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第一五○條四款D項所指金額重新分配。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第142/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金額兩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第124/77號批示, 委任諮詢會委員一名。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第118/77號批示, 關於紀念何東爵士官立中葡小學人員轉入六月廿五日第二二/七七/M號法令核准之中葡小學教育章程第一八二條二款所指的新職位。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第42/77/M號法令, 准予發出面額五角硬幣三百萬枚。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第141/77/M號訓令, 核准海島市政廳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二副預算冊。 《公報》第43期,
1977/10/22
第140/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43期,
1977/10/22
第139/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消防隊人員任用章程。 《公報》第43期,
1977/10/22
第41/77/M號法令, 訂定關於澳門公務員合法在葡國因偶然患病前往內政部健康委員會接受檢驗的規則。 《公報》第43期,
1977/10/22
第12/77/M號法律, 規定對經營幸運博彩批給合約有關活動監察及稽查之職權屬於政府駐有關專營公司的代表,而該代表的輔助機構為博彩合約監察處--撤消十二月二十日第四九∕七五號省令。 《公報》第43期,
1977/10/22
第11/77/M號法律, 給予不牟利教育事業以適當扶助。 《公報》第43期,
1977/10/22
第138/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數宗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第137/77/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一千五百元列入一九七七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內。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第136/77/M號訓令, 調撥款項列入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一三四條一款所指金額內。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第13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十四章第五二六條三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第13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七四條四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第133/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數宗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批示, 武裝部隊總參謀署批示一件。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批示, 訂定給予工務局車輛每年使用燃料的最高限額。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第132/77/M號訓令, 維持總督各項授權。 《公報》第41期, 副2刊,
1977/10/10
第131/77/M號訓令, 核准一九七七經濟年度治安警察廳福利會第二副預算冊。 《公報》第41期,
1977/10/08
第130/77/M號訓令, 訂定治安警察廳福利會財務收支錯誤損失之津貼每月為壹佰元。 《公報》第41期,
1977/10/08
第129/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廿五章第五五○條二款所指的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1期,
1977/10/08
第116/77號批示, 委任地區治安服務(一九七七年第二期)應考人健康檢騐委員會。 《公報》第41期,
1977/10/08
第128/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第一四九條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0期,
1977/10/01
第127/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五章第三四八條二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0期,
1977/10/01
第126/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八四條一五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2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八五條五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2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一二三條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23/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八四條一五款所指金額重新分配。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22/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旅遊基金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二副預算冊。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21/77/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三十萬三千元用作支付退休及臨時退休公務員房租津貼。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20/77/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十萬七千六百元用作購買一已故澳門出生教師所遺下之書籍。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19/77/M號訓令, 著調撥款項列入一九七七經濟年度平常支出部門第一六章第三九○條一款所指項目。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18/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17/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16/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三章第一一三條四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40/77/M號法令, 在登記及立契處散工團體內增設三等汽車司機職位(V級)兩缺。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39/77/M號法令, 訂定有關司法警察廳隊長考試規則。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1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七章第一九七條一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8期,
1977/09/17
第114/77/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二千四百元作為工務運輸廳人員津貼費。 《公報》第38期,
1977/09/17
第113/77/M號訓令, 着在氹仔及路環島設立中葡學校。 《公報》第38期,
1977/09/17
第101/77號批示, 保留一屋宇作為海軍軍務廳海事主任住宅。 《公報》第38期,
1977/09/17
第38/77/M號法令, 著在中葡小學教育總務團體增設二等散工什役職位一缺。 《公報》第38期,
1977/09/17
第37/77/M號法令, 著在國立殷王子中學校教師人員團體內增設教師職位兩缺。 《公報》第38期,
1977/09/17
第36/77/M號法令, 著在中葡初級教育行政法定團體內增設三等文員職位一缺。 《公報》第38期,
1977/09/17
第112/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第一五○條四款d項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7期,
1977/09/10
第111/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八章第二二六條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7期,
1977/09/10
第110/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八章第四○九條三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7期,
1977/09/10
第109/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八一條一款a項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7期,
1977/09/10
第108/77/M號訓令, 調撥款項列入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八章第四二二條六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7期,
1977/09/10
第35/77/M號法令, 關於按照法律以士姑度訂定的以及成為本地區負擔的永久性支付,所有退休金、津貼、出席費及其他附帶性支付等,訂定按照士姑度貶值保數為百分之五十而作調整。 《公報》第37期,
1977/09/10
第10/77/M號法律, 關於在澳門永久性的支付、退休金、津貼、出席費及其他任何附帶支付而經立法會議調高者,准總督規定亦得將之伸展至由葡國有關當局訂定士姑度薪酬的人士有效。 《公報》第37期,
1977/09/10
第107/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五章第五七一條四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6期,
1977/09/03
第494/77號訓令, 訂定給予澳門出產之線紗織造斜紋粗棉布或燈芯布匹額為六百噸。 《公報》第35期,
1977/08/27
第106/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一三一條二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5期,
1977/08/27
第10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三章第一零四條一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5期,
1977/08/27
26/4/2024 2:54:25 BO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