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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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88/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42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12/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澳門大學人員通則》。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12/05/02
第8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民航局二零一二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12/05/02
第8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環保與節能基金二零一二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12/05/02
第8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9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方式。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12/05/02
第84/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14/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方式。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12/05/02
第83/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9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方式。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12/05/02
第16/201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島和路環島之間的填海區(路氹城),鄰近體育館大馬路的土地,以興建一座設有一間五星級酒店、停車場和室外範圍的綜合式建築物。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12/05/02
第8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34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方式。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12/05/02
第15/201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因信置中華膠袋生產及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聲明放棄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鄰近九澳高頂馬路,石排灣工業區,名為“SN”地段的土地的批給,故以租賃制度將另一幅位於路環島,鄰近九澳高頂馬路,石排灣工業區,名為“SI1”地段的土地批予上述公司,以興建一幢作住宅、商業及停車場用途的樓宇。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12/05/02
第8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消費者委員會二零一二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12/05/02
第24/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就相互通知對方已完成使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在澳門簽訂的《澳門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航班協定》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12/05/02
第8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署有關提供網上專供資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12/05/02
第80/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金融情報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12/05/02
全體會議第4/2012號議決, 通過二零一二財政年度立法會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副刊,
2012/04/27
全體會議第3/2012號議決, 通過二零一一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及報告。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副刊,
2012/04/27
第7/2012號法律, 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副刊,
2012/04/27
第14/201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公共部門及機構實施能源管理計劃——第二階段”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2/04/25
第69/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衛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一臺嬰兒缺氧缺血性腦病治療儀”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2/04/25
第57/201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自動化指掌紋識別系統的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2/04/25
第56/201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資訊系統及軟件之維護及技術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2/04/25
第82/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2/04/25
第81/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RightFax傳真系統自動回覆功能的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2/04/25
第80/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3G流動電話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2/04/25
第79/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於澳門世界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人士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2/04/25
第23/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八二年四月一日在曼谷通過的《亞洲和太平洋發展中心章程》。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2/04/25
第6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慈善及公益管理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22/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21/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醫療券的式樣。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78/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消防局福利會二零一二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7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338/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7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法務公庫二零一二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7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居屋貸款優惠基金二零一二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74/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供應氹仔輕軌站升降機及扶手電梯”的合同。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73/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濠江中學創校八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7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廉政公署二零一二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71/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執行“路環——九澳隧道——南戶外路段(第1區)建造工程”的合同。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70/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35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6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37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68/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382/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6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5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6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34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65/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3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6/2012號法律, 修改《商業登記法典》。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2/04/23
第20/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作出多項關於一九八七年九月十六日訂於蒙特利爾的《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的公佈。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2/04/20
第19/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更新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利比亞制裁委員會制裁名單的照會。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2/04/20
第18/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五四年六月四日在紐約簽訂的《關於進口旅遊宣傳資料和材料附加議定書》。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2/04/20
第71/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若干名婦女事務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70/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旅遊發展委員會於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的代表。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6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亞卑寮奴你士街(荷蘭園二馬路)六號友聯大廈I2、J2、L2及M2單位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6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社會保障基金百德大廈(中土)13樓A至E座及P座裝修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65/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海洋工業中心倉庫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6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教育暨青年局副局長為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63/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新青年旅舍工程設計工作”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62/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旅遊學院一名法學士為該學院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61/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以便與兩名學士簽訂個人勞動合同。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4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2011至2012年為教育暨青年局屬下單位提供保安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43/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2011至2012年為教育暨青年局屬下單位提供保安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78/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人力資源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77/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76/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身份認證管理系統之技術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12/201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重整黑沙海灘基建設施——黑沙海灘沿岸建造結構堤岸(第三期)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11/201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購買污水泵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64/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作為簽署購買五輛車輛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63/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中小企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2/04/18
第60/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國家行政學院開辦的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2/04/16
第15/2012號行政法規, 二零一二年度醫療補貼計劃。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2/04/16
第14/2012號行政法規, 2012年度現金分享計劃。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2/04/16
第17/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塞爾維亞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副刊,
2012/04/13
第16/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五四年六月四日在紐約簽訂的《關於便利旅遊海關公約》。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副刊,
2012/04/13
第15/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五四年五月十四日訂於海牙的《關於發生武裝衝突時保護文化財產的公約》的議定書。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副刊,
2012/04/13
第14/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在雅加達獲得通過的《泛亞鐵路網政府間協定》。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副刊,
2012/04/13
第13/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五四年五月十四日訂於海牙的《關於發生武裝衝突時保護文化財產的公約》。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副刊,
2012/04/13
第59/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教育暨青年局副局長為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2/04/11
第45/201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監獄獄長,作為簽訂“澳門監獄女倉擴建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2/04/11
第75/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2/04/11
第74/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2/04/11
第73/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2/04/11
第72/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2/04/11
第71/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新聞局常設基金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2/04/11
第22/2012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副刊,
2012/04/11
第10/201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居民身份證及電子護照自助申請服務機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2/04/11
第9/201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電子旅行證件製作系統軟件和硬件維修保養及回應處理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2/04/11
第62/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昔日漁港”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2/04/10
第5/2012號法律, 修改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2/04/10
第13/201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派一名學士以股東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席兩間有限公司的全體大會。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第12/201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氹仔島,告利雅施利華街的土地的利用權讓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並以租賃制度批出該土地的一部分和毗鄰一幅地塊,以便與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同一街道上的土地合併及共同利用,組成一幅單一地段,以重新利用興建一幢作公寓和商業用途的樓宇。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第11/201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將一幅位於路環島,鄰近石排灣馬路,名為“CN3” 地段的土地,連同其上所建的經濟房屋綜合體的住宅獨立單位的所有權批給房屋局。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第5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管轄的體育設施保安及售票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第5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衛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供應及安裝十一臺便盆尿壺清洗消毒機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第44/201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為海關供應“澳門海關車輛民事責任保險”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第40/201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為海關供應“閉路電視監察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第70/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人力資源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第69/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勞工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第68/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各機關代表。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第67/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理事會理事及副理事長,具執行職能。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第66/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理事會副主席及理事長,具執行職能。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第65/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RightFax傳真系統自動回覆功能之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第64/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3G流動電話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第63/201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局長,作為簽訂為經濟局提供廣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2/04/05
1/10/2025 18:39:14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