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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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4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大炮台迴廊提供保安服務的附註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8/04/30
第3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A2課室樓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8/04/30
第42/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提供數據中心不間斷電源供應系統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8/04/30
第9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8/04/30
第9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中小企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8/04/30
第3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取代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和附件二。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8/04/28
第9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8/04/28
第9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及海關關員勞務報酬的金額計算表。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8/04/28
第9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十月十八日第58/93/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款a、b及c項所指的補助金每月金額。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8/04/28
第9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機動車輛商標和型號核准委員會”的職權及其組成。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8/04/28
第8/2008號行政法規, 調整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編制。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8/04/28
第7/2008號行政法規, 修改《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章程》。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8/04/28
第6/2008號行政法規, 訂定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8/04/28
第11/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孫逸仙大馬路,鄰近文華酒店渡假村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8/04/23
第10/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公共部門及機構能源效益及節能計劃——能耗數據庫及標準借鑒研究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8/04/23
第3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同善堂值理會副主席及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代表為社會工作委員會成員,並將社會工作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續期。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8/04/23
第67/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分配本年度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的款項。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8/04/23
第66/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文化局一項常設基金。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8/04/23
第19/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智能身份證系統的防火牆系統的升級設備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8/04/23
第18/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資訊設備系統S/390維修保養及支援服務(包括硬體維修保養及支援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8/04/23
第17/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資訊設備系統S/390軟件租賃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8/04/23
第11/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就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在烏蘭巴托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蒙古國政府航班協定》的生效,以換文方式完成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8/04/23
第9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政府駐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的代表。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8/04/23
第9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政府駐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的代表。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8/04/23
第3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50/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第四條第二至第四款。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8/04/21
第3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調整給予幼兒教育、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學生的學費津貼及文教用品津貼金額。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8/04/21
第8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新聞局提供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經貿資訊網站及網站資訊服務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8/04/21
第8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澳門科學館停車場設計及建造承攬工程”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8/04/21
第8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澳門理工學院總部新校舍大樓連學生宿舍興建工程”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8/04/21
第8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澳門大學宿舍C2,C3及C4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8/04/21
第8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關閘邊檢大樓擴建工程——第二期”工程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8/04/21
第8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8/04/21
第14/2008號行政命令, 委任保安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8/04/21
第13/2008號行政命令, 將行政長官在“交通事務局”事務範圍內的執行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8/04/21
第2/2008號法律, 重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職程。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8/04/21
第3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74/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行文。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8/04/16
第3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編製體育發展局西翼辦公樓裝修承包工程的研究和圖則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8/04/16
第3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塔石體育館大堂增設多用途空間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8/04/16
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的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副刊,
2008/04/16
第38/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9/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四項第四點的行文。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8/04/16
第37/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五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91/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二十四項的行文。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8/04/16
第36/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20/200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二十二項的行文。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8/04/16
第35/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20/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二款第四項的行文。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8/04/16
第34/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三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70/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二十五項的行文。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8/04/16
第16/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電子護照製作中心及(CA)認證實體中心的構建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8/04/16
第15/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後備數據中心之場地設施配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8/04/16
第3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二零零八/二零零九學年發放的大專助學金及津貼名額,以及由貸學金轉為獎學金的轉換名額。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8/04/14
第2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內增加若干體育設施,並核准使用該等體育設施以及三育戶外天地、澳門運動場及網球學校的附加設備收費表。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8/04/14
全體會議第2/2008號議決, 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的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8/04/14
全體會議第1/2008號議決, 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二零零七年度管理帳目及報告。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8/04/14
第8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教育發展基金財政援助發放規章》。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8/04/14
第12/2008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8/04/14
第64/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第63/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第62/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41/200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十二項的行文。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第61/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53/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行文。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第60/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第四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65/200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十二項的行文。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第59/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79/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十七項的行文。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第58/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81/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十七項的行文。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第57/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5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十七項的行文。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第56/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5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二十八項的行文。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第55/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80/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十七項的行文。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第54/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在公佈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日第四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58/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中增加第一款第十四項A的行文。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第8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政府駐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8/04/09
第65/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訂定退休基金會工作人員特別辦公時間。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8/04/07
第8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航空基礎建設的土木工程技術顧問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8/04/07
第7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財政局為組成或推動其權限內任何行政程序所需表格及印件的格式提供電子版本。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8/04/07
第7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捐血中心供應試劑”的合同。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8/04/07
第7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協議藥物及其它藥用產品”的合同。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8/04/07
第7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澳門大學A2課室樓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8/04/07
第11/2008號行政命令, 解除一名學士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審法院法官的官職。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8/04/07
第2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雜誌》中文版第66、67、68及69期印刷工作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8/04/02
第2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衛生局局長。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8/04/02
第31/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提供空調系統清潔、維修及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8/04/02
第53/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3G流動電話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8/04/02
第52/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延續社會保障基金監事會主席及兩名監事會委員的任期。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8/04/02
第10/2008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副刊,
2008/04/02
第51/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延續兩名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的任期及委任一名新委員。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8/04/02
第50/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分別代表僱主組織及勞工組織的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成員,並委任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8/04/02
第49/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代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廣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8/04/02
第10/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一日訂於華盛頓的《南極條約》的英文正式文本及中、葡文譯本。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8/04/02
第7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顧問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8/04/02
第2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教育暨青年局轄下的公立學校在正規教育及回歸教育的學費及其他與報名、就讀及證書方面有關的費用金額。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08/03/31
第2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課程有利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08/03/31
第48/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訂定勞工事務局職業培訓廳工作人員特別辦公時間。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08/03/31
第7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經17/200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9/2006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第一至第三項所定的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08/03/31
第7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經第17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20/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所定的學費津貼金額。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08/03/31
第2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長者事務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第2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何賢會議中心外牆及室外平台翻新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第47/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澳門監獄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第14/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13/200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六項的行文。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第13/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4/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八項的行文。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第12/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七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7/200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九項的行文。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第11/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七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6/200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九項的行文。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第10/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1/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九項的行文。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第9/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3/200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九項的行文。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第7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第2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更改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 University College Birmingham的酒店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的名稱為酒店及旅遊管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08/03/24
第9/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派一名具股東身份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出席若干公司舉行的全體大會。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第2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傳媒及資訊中心的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3/10/2025 8:33:16 BO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