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公報》編號: |
第2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何賢會議中心外牆及室外平台翻新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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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澳門監獄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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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13/200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六項的行文。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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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四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4/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八項的行文。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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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七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7/200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九項的行文。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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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七日第二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6/200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九項的行文。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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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1/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九項的行文。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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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3/200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九項的行文。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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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主任。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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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更改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 University College Birmingham的酒店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的名稱為酒店及旅遊管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0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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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派一名具股東身份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出席若干公司舉行的全體大會。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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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傳媒及資訊中心的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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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監獄獄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監獄購買車輛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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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於澳門世界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擔任職務的人士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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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ORACLE駐場資料庫管理員支援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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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第二階段的系統程式編寫顧問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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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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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深圳經濟特區福永港之間海上客運)代表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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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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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信德中旅船務管理(澳門)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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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澳門)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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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政府駐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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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出入境事務廳新大樓設計連建造工程之技術援助及品質控制”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08/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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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新聞局提供顧問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08/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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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08/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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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08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08/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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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關於澳門國際機場“感受澳門”區域的使用及經營的協議的簽署人。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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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工程研究及檢測中心樓的修訂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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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規定消防局第八屆消防官培訓課程實習期及時間表。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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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資訊系統及軟件之維護及技術支援服務的公證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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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監獄獄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監獄獄警人員供應膳食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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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訂於北京的《亞太空間合作組織公約》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中文文本的適用部分及相應的葡文譯本,以及該公約的英文正式文本及中、葡文譯本。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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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在奧克蘭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新西蘭領事協定》。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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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通過的有關利比里亞局勢的第1792(2007)號決議。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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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通過的有關剛果民主共和國局勢的第1771(2007)號決議。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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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開設護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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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開設公共衛生學博士學位課程。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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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開設公共衛生學碩士學位課程。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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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資訊系統中文編碼工作小組。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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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化驗室供應試劑”的合同。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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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規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執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572(2004)號、第1643(2005)號、第1727(2006)號及1782(2007)號決議。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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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08號行政法規, 許可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發行面額為澳門幣貳拾圓的新紙幣。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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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08號行政法規, 修改文化局的組織及運作。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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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四及其一項附件。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副刊, 200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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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衛生條例(2005)》的中文正式文本及葡文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中、英文文本及葡文譯本,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定國家歸口單位聯繫表英文文本的適用部分及中、葡文譯本。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副刊, 200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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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08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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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位於澳門半島西灣湖廣場的無主土地納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私產。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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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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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運輸基建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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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土地工務運輸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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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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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人力資源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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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勞工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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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財政局 ——公物管理廳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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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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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國際法事務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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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警察總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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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常設成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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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助理主任。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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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澳門大學校董會的成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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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顧問氣象高級技術員在颱風委員會秘書處擔任職務。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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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澳門金融管理局作出認為對匯業銀行有限公司健全及審慎管理合適的行為或措施。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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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執行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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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執行教育發展基金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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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08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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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08號法律, 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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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民航局局長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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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體育發展局局長。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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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和圖片且每月在《澳門日報》上刊登的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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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52/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七)項、(九)項及(十四)項。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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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身份證明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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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科技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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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電信管理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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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旅遊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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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博彩監察協調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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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統計暨普查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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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暨公職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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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新聞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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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M/5式收益申報書的遞交期限延長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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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執行廉政公署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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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執行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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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放棄四幅位於澳門半島慕拉士大馬路及馬交石炮台馬路的地塊的批給。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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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傳媒及資訊中心的保安及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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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二零零八年暑期活動報名工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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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電梯保養及維修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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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燃料安全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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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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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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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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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智能卡式身份證系統支援、軟件及硬件維修保養服務、回應處理維修保養服務及零件倉存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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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澳門大學議庭一名成員。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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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止澳門大學校董會一名成員的職務。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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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政府駐澳門賽馬有限公司的代表。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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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08號行政命令, 在內港客運碼頭內設立出入境事務站及撤銷內港14號碼頭內的出入境事務站。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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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08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副刊, 200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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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第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1/2008號行政法規的葡文文本。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0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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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執行居屋貸款優惠基金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0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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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規定泊車收費錶的重型汽車泊車位及泊車處每小時的收費。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0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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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執行檢察長辦公室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0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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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執行司法警察局福利會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0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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