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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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43/2001號行政命令, 將行政長官對認定投資計劃或投資是否重大、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是否特別有利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執行權限,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01/10/22
第24/2001號行政法規, 核准消防局的組織與運作——廢止一月三十日第4/95/M號法令。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01/10/22
第23/2001號行政法規, 修改核准司法警察局組織的六月二十九日第27/98/M號法令。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01/10/22
第22/2001號行政法規, 核准治安警察局的組織與運作——若干廢止。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01/10/22
第21/2001號行政法規, 核准海關的組織與運作。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01/10/22
第20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間航空運輸安排的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203/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提供一套名為「新聞局資訊化計劃」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10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免除公開競投及租賃制度批出一幅位於路氹填海區之間的土地。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9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殷皇子大馬路、羅保博士街及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交界的土地的批給溢價金的繳付條件。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9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得勝斜路的土地批給。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65/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一名學士,以便其作為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廢止第75/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64/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行政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58/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四九年七月一日於日內瓦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九十八號《組織權利及集體談判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57/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四九年六月十八日於日內瓦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92號經修訂的一九四九年《船員住房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56/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於舊金山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八十八號《僱傭服務組織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55/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於舊金山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八十七號《結社自由與保護組織權利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54/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四七年七月十一日於日內瓦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八十一號《工商業勞動監察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53/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四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於西雅圖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七十四號《海員合格證書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01/10/17
第20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旅遊基金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01/10/15
第205/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行政管理委員會。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01/10/15
第204/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為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編制而錄取參加第一屆培訓課程及實習的投考人名額。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01/10/15
第202/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澳門基金會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01/10/15
第42/2001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01/10/15
第41/2001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01/10/15
第20/2001號行政法規, 撤銷文化委員會——廢止八月十二日第44/96/M號法令。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01/10/15
第40/2001號行政命令, 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屆七名立法會議員。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副刊,
2001/10/11
第9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港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購置一艘消防快艇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1/10/10
第63/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勞工暨就業局局長。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1/10/10
第62/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退休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副主席。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1/10/10
第61/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退休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1/10/10
第52/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四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於西雅圖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七十三號《海員體檢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1/10/10
第51/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四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於西雅圖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六十九號《船上廚師證書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1/10/10
第50/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四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於西雅圖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六十八號《船上海員食物和伙食供應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1/10/10
第49/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三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於日內瓦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二十九號《強迫勞動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1/10/10
第48/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二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於日內瓦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二十七號《航運的重大包裹標明重量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1/10/10
第47/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二八年六月十六日於日內瓦簽署的國際勞工組織第二十六號《制定最低工資確定辦法公約》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1/10/10
更正,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二組公佈的第5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01/10/10
第51/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所辦的企業管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其運作。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01/10/08
第50/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中山大學所辦的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專業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其運作。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01/10/08
第46/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在教育及文化領域的合作協議書》。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01/10/08
第45/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在體育領域的合作協議書》。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01/10/08
第2/200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部門在甄選及錄用編制外合同及散位合同人員時應遵守的一般指導規定。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01/10/08
公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的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結果。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01/10/08
第201/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健康檢查委員會,為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七屆警官培訓課程報考者進行體檢。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01/10/03
第74/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水警稽查局代副局長。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01/10/03
第73/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水警稽查局代局長。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01/10/03
第60/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01/10/03
第59/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訂定財政局工作人員的特別辦公時間。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2001/10/03
第58/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01/10/03
第44/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納米比亞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01/10/03
第43/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共和國以換文方式達成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共和國領事條約》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協議。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01/10/03
第9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擴建鄰近旅遊學院第三座之停車場」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第9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名為氹仔新城市中心23地段的土地的批給合同。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第9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氹仔信安馬路的土地的批給合同。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第70/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警察總局局長。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第68/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治安警察局代副局長。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第67/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治安警察局代局長。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第66/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治安警察局代局長。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第65/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警察總局局長助理。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第64/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警察總局局長助理。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第40/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波蘭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01/09/26
第200/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簽訂為澳門文化中心提供系統和設備的操作和保養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199/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簽訂為澳門文化中心提供節目製作和市場推廣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19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一年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19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易經─八卦》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19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警察總局使用的各種工作證式樣。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195/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嘉模精神病醫療設施重建工程」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49/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所辦的數學教育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運作。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48/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所辦的英語教育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運作。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47/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所辦的法學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運作。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46/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所辦的三年制法學專業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運作。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45/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所辦的應用心理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運作。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39/2001號行政命令, 核准澳門基金會的標誌及工作證式樣。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38/2001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限授予警察總局局長。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37/2001號行政命令, 核准財政局的標誌。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16/2001號法律, 訂定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01/09/24
第190/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主任。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01/09/19
第44/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體育發展局局長的定期委任續期一年。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01/09/19
第194/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任命立法會選舉總核算委員會的成員。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副刊,
2001/09/17
第193/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捷克共和國政府的航班協定的簽署人。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01/09/17
第192/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澳門金融管理局設立一仲裁中心。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01/09/17
第191/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延長給予澳門賽馬有限公司的許可。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01/09/17
第9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設立澳門電訊有限公司(CTM)經濟財務監察委員會。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01/09/17
第57/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財政局接待公眾之人員使用制服的模式。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01/09/17
第42/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海關關長的任命。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1/09/17
第41/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警察總局局長的任命。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1/09/17
第36/2001號行政命令, 許可「新鴻基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一分公司,以便按照《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的規定從事有價證券買賣交易中介人業務。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01/09/17
第18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主任,作為「北京華潤大廈26層——澳門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9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D”區D5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9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D”區D2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90/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17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9/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12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8/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11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7/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10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9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5/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8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4/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6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3/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5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4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第81/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許可以有償方式轉讓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南灣湖計劃”“C”區C3地段,以租賃制度批出的土地批給所衍生的權利。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01/09/12
28/10/2025 12:11:12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