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公報》編號: |
第3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正選成員及主席。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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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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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兩名社會保障基金監察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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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及續任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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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應對疫情影響的惠民措施中各類牌照費用的豁免。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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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22號行政命令, 許可住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安達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藉發行股票增加其公司資本。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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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22號行政命令, 許可“中國人民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開設分公司經營一般保險業務。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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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22號法律, 修改第3/2010號法律《禁止非法提供住宿》。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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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22號法律, 修改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及第10/2017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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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22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副刊,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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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在拆卸建於澳門半島,巴素打爾古街161至177號及通商新街67至75號土地上的樓宇後合併而成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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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以便與一名人士續簽其個人勞動合同。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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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勞工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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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駐澳門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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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的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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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及委任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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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駐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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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駐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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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三名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常設成員。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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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指定受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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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豁免繳付《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第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訂定的費用。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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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例外情況豁免新濠博亞(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繳納有關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所生利潤的所得補充稅。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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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22號行政命令, 核准澳門理工大學的標誌。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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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22號行政法規, 延長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的實施期間。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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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22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28/2019號行政法規《澳門理工學院章程》。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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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22號審計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審計長辦公室主任。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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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文化局代表為文化遺產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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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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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22號行政命令, 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簽署合作框架協議。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副刊,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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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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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消費者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的工作人員的工作證式樣。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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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22號行政命令, 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內地最高人民法院代表簽署《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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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對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前Repartição Provincial dos Serviços de Finanças簽訂的簡單交換合同公證書作出更正。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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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續任兩名機動車輛商標和型號核准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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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訂定一名人士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赴國際刑警組織新加坡辦事處執行職務的每月報酬。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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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美國紐約的聯合國秘書處全球傳播部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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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為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的財政局候補代表,以替代原候補代表。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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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2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通過的《國際海運固體散裝貨物規則》(《固體散貨規則》)修正案。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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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2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通過的《國際散裝運輸液化氣體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IGC規則》)的修正案。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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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免除一名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副召集人,並委任該委員會一名副召集人及一名成員。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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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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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22號行政法規,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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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22號行政法規, 土地分類及用途。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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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為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的成員及主席。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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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局局長。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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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財政局代表為藥物監督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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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二十二名文化局人員在澳門樂團有限公司擔任職務。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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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分別於若干保安司司長批示的第一款內增加項及分項。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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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取消使用於沙梨頭南街、何賢紳士大馬路及高利亞海軍上將大馬路的3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以及於相關的公共地方安裝及使用3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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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確定評定位於路氹城,路氹連貫公路西面及望德聖母灣大馬路南面,第六區及第八區,地庫一層至四十層及天面層的四星級公寓式酒店四季名薈(下稱“公寓式酒店”)屬旅遊用途。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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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確定評定位於路氹城,鄰近體育館大馬路的五星級酒店美獅美高梅(下稱“酒店”)屬旅遊用途。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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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2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於利比亞的第1970(2011)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於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擬定並維持的名單。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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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2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於中非共和國問題的第2127(2013)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擬定並維持的名單。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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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2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267(1999)號、第1989(2011)號和第2253(2015)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於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擬定並維持的名單。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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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多名體育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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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體育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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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兩名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以代替兩名原委員。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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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駐澳門賽馬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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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為批給提供城市設備(城市資訊亭、巴士候車亭)的供應、安裝、保養及管理服務而作公開競投。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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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紅棉花”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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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22號法律, 修改第5/2017號法律《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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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氹仔島,其上建有榮光巷8號都市房地產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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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副局長為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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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副局長為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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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名代表為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成員,以及委任在文化、藝術、學術、商界領域的專業人士、學者及公認具功績、聲譽及能力的社會人士為文化發展諮詢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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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文化局專責公證員。 |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2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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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22號決議, 第1/2022號決議,關於審議《202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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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禪宗六祖—惠能”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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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22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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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22號行政法規, 防疫接種制度。 |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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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22號行政法規, 二零二一/二零二二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 |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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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22號行政法規, 獄警隊伍人員的開考及培訓課程制度。 |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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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22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21/2001號行政法規《海關的組織與運作》。 |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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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更正公佈於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28/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的附件,關於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加思欄馬路的土地批給修改合同。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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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郵電局局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署《港澳兩地電子簽名證書互認的框架性意見》。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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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文化局局長。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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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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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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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為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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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澳門旅遊學院副院長。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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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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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司法警察局於青茂口岸澳門口岸區出入境大堂安裝及使用8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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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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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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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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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環境保護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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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金融情報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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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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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財政局——公物管理廳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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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財政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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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法務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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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人才發展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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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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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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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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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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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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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2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2011年國際散貨船和油船檢驗期間加強檢驗計劃規則》(《2011年加強檢驗計劃規則》)及其修正案。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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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駐榮興彩票有限公司的政府代表。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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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主席團主席。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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