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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公報》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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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021號行政命令, 許可住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泰禾人壽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公司資本。 |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21/11/22 |
第51/2021號行政命令, 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Waterleau Macau Limitada簽署轉讓澳門特別行政區持有該公司的股的合同。 |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21/11/22 |
第178/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多名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成員及候補成員。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1/11/19 |
第58/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協同創新研究院供應及安裝用於神經成像和行為成癮干預全套輔助設備及輔助智慧旅遊業的AI機械人——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1/11/17 |
第57/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理工學院校董會的代表。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1/11/17 |
第56/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供應及安裝衛星數據接收儀器及軟件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1/11/17 |
第69/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財政局局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基金會簽署由澳門基金會轉讓其持有的澳門科學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合同。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1/11/17 |
第68/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全職方式擔任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1/11/17 |
第25/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北京通過的《視聽表演北京條約》。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1/11/17 |
第17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社會保障基金監察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1/11/17 |
全體會議第33/2021號議決, 通過二零二二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本身預算。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21/11/15 |
第17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虎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21/11/15 |
第17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延長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的存續期。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21/11/15 |
第50/2021號行政命令,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基本電視頻道接收的支援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的補充合同的公證合同。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21/11/15 |
第39/2021號行政法規, 2021年度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21/11/15 |
第17/2021號法律, 修改《2021年財政年度預算案》。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21/11/15 |
第17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第38/2021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五條所指的式樣。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副刊, 2021/11/12 |
第17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法律制度主要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規定之費用及相關豁免和減少制度。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副刊, 2021/11/12 |
第128/202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以便與一名人士續簽其個人勞動合同。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1/11/10 |
第67/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租賃青茂口岸澳門邊檢大樓六樓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1/11/10 |
第17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1/11/10 |
第17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兩名副主席及多名委員。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1/11/10 |
第17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全職行政管理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1/11/10 |
第16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經第13/2010號法律、第12/2015號法律及第7/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7/2006號法律《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全文。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21/11/08 |
第168/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古樹名木保護名錄》。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21/11/08 |
第16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非居民入境並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逗留須具備的維生資源。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21/11/08 |
第16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指定受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21/11/08 |
第38/2021號行政法規, 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法律制度主要施行細則。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21/11/08 |
第16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文化產業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1/11/05 |
第16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文化產業基金監事會成員。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1/11/05 |
第49/2021號行政命令,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副刊, 2021/11/04 |
第48/2021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副刊, 2021/11/04 |
第31/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延長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的申請期。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1/11/03 |
第30/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氹仔島木鐸街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1/11/03 |
第66/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1/11/03 |
第47/2021號行政命令, 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基金會簽署由澳門基金會轉讓其持有的澳門科學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合同。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21/11/01 |
第29/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聖祿杞街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1/10/27 |
第28/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加思欄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1/10/27 |
第118/202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助理關長。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1/10/27 |
第24/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八年十月三日訂於伊盧利薩特的《預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漁業協定》。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1/10/27 |
第23/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東京簽署的《亞洲及太平洋地區承認高等教育資歷公約》。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1/10/27 |
第16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1/10/27 |
第16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1/10/27 |
第16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及續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1/10/27 |
第16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第四十屆澳門國際馬拉松”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21/10/25 |
第15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第9/2003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三款的規定自本批示生效之日起計一年內實施。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21/10/25 |
第158/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的申請期為自本批示生效之日起,為期一年。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21/10/25 |
第15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博物館和收藏品 六 — 澳門大賽車博物館”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21/10/25 |
第37/2021號行政法規, 第三批不動產的評定。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21/10/25 |
第36/2021號行政法規, 修改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21/10/25 |
第35/2021號行政法規, 藥物監督管理局的組織及運作。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21/10/25 |
第46/2021號行政命令, 委任運輸工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副2刊, 2021/10/22 |
第15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榮興彩票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副刊, 2021/10/20 |
第15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中午十二時起,解除第14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採取的特別措施。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副刊, 2021/10/18 |
第15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以取代經第8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21/10/18 |
第15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警察總局使用的各工作證式樣。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21/10/18 |
第15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零時起,解除第14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採取的特別措施。 |
特刊, 2021/10/16 |
第15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宣佈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中午十二時起,終止經第14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宣佈的即時預防狀態。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副3刊, 2021/10/15 |
第45/2021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副2刊, 2021/10/14 |
第15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止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的定期委任及委任一名人士以兼職方式擔任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副刊, 2021/10/13 |
第27/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鄰近區神父街的土地批給失效。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21/10/13 |
第148/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一名廉政公署助理專員。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21/10/13 |
第14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一名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21/10/13 |
第14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授權聯合行動指揮官在民防架構啟動期間維持開啟、關閉或重開提供公共泊車服務的停車場,尤其包括維持開啟或重開各停車場使用及經營規章內所規定的符合熱帶氣旋信號且發出風暴潮警告的相關級別而必須關閉的停車場。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副刊, 2021/10/12 |
第14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附於第17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MTEL電信有限公司設置及經營一個固定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獲發牌照經營的服務的第2/2013號牌照續期。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21/10/11 |
第14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附於第17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澳門電訊有限公司設置及經營一個固定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獲發牌照經營的服務的第1/2013號牌照續期。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21/10/11 |
第44/2021號行政命令,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訊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的附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21/10/11 |
第117/202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湯加王國交易申報局簽署有關打擊清洗黑錢、恐怖活動融資及相關上游犯罪情報交流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21/10/06 |
第116/202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續期使用交通廳大樓1台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 |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21/10/06 |
第14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六日零時起,持有由衛生當局認可的合資格機構發出的二十四小時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的人士,方可進入出入境事務站的離境區域。 |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副2刊, 2021/10/05 |
第14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六日零時起,關閉十月二十六日第47/98/M號法令及四月一日第16/96/M號法令規定的電影院、劇院、室內遊樂場、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室、網吧、桌球室、保齡球場、蒸氣浴室、按摩院、美容院、健身院、健康俱樂部、“卡拉OK”場所、酒吧、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 |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副刊, 2021/10/05 |
第43/2021號行政命令, 核准《澳門空中航行規章》。 |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2021/10/05 |
第22/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蒙古國政府已完成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在蒙古烏蘭巴托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蒙古國刑事司法協助協定》生效所需的內部程序。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副刊, 2021/09/30 |
第55/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更改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收費表。 |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副刊, 2021/09/27 |
第14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29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車輛檢驗規章》第十二條及附件一表一、表二、表五II及表六。 |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21/09/27 |
第13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望德樓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 |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21/09/27 |
第138/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昆蟲”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21/09/27 |
第13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醫療人員資格認可收費表及醫療人員執照收費表。 |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21/09/27 |
第13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醫療人員完全執照、實習執照及有限度執照的式樣。 |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21/09/27 |
第42/2021號行政命令,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滙航遊艇服務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路環遊艇停泊區管理與經營批給公證合同的附加合同”。 |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21/09/27 |
第41/2021號行政命令, 授予保安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湯加王國交易申報局簽署關於打擊清洗黑錢、恐怖活動融資及相關上游犯罪情報交流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21/09/27 |
第14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零時起,持有由衛生當局認可的合資格機構發出的四十八小時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的人士,方可進入出入境事務站的離境區域。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副3刊, 2021/09/25 |
第14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的評估,澳門面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社區傳播及爆發的風險極高,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在澳門的傳播,保障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宣佈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零時起,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即時預防狀態。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副3刊, 2021/09/25 |
公告,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的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結果。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副2刊, 2021/09/23 |
第40/2021號行政命令, 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委任議員。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副2刊, 2021/09/23 |
第54/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智慧城市物聯網國家重點實驗室供應及安裝跨海集群設施智慧監測與線上評估系統及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21/09/23 |
第6/202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法務局副局長。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21/09/23 |
第39/2021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副刊, 2021/09/21 |
第53/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Edinburgh Napier University開辦的國際商業實務學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21/09/20 |
第65/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63/201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附件一。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21/09/20 |
第13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海關成立二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21/09/20 |
第13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警察總局成立二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21/09/20 |
第13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鏡湖醫院慈善會一百五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21/09/20 |
第13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21/09/20 |
第34/2021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6/2021號行政法規《二零二一人口普查制度》。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21/09/20 |
第38/2021號行政命令, 委任運輸工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副2刊, 2021/09/17 |
第23/2021號廉政專員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一名助理專員。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21/09/15 |
第52/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理工學院一名法學士為該學院專責公證員。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21/09/15 |
第21/202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美利堅合眾國已相互通知對方完成使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在澳門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美利堅合眾國政府合作推動〈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實施的協議》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21/09/15 |
第12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廉政公署助理專員。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21/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