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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公報》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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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96/M號訓令, 頒給治安警察廳一名警員勞績勳章。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1996/03/11 |
第58/96/M號訓令, 頒給治安警察廳一名警員勞績勳章。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1996/03/11 |
第57/96/M號訓令, 頒給治安警察廳一名高級警員勞績勳章。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1996/03/11 |
第56/96/M號訓令, 頒給治安警察廳一名副警長勞績勳章0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1996/03/11 |
第55/96/M號訓令, 頒給治安警察廳一名副警長勞績勳章。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1996/03/11 |
第54/96/M號訓令, 發行及流通以「杜蓮玉眼中的澳門」為主題之特別郵票。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1996/03/11 |
第53/96/M號訓令, 核准及執行社會保障基金一九九六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1996/03/11 |
第52/96/M號訓令, 核准及執行澳門理工學院一九九六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1996/03/11 |
第51/96/M號訓令, 核准及執行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一九九六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1996/03/11 |
第50/96/M號訓令, 核准及執行澳門政府印刷署一九九六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1996/03/11 |
第49/96/M號訓令, 修改社會傳播從業員之認別卡之尺寸。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1996/03/11 |
第14/96/M號法令, 核准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之新通則。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1996/03/11 |
第36/SATOP/96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數幅位於天神巷之相連土地之合同事宜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1996/03/06 |
第35/SATOP/96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青州河邊馬路之土地合同事宜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1996/03/06 |
第35/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輔助納入事務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1996/03/06 |
第34/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財政司公物行政廳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1996/03/06 |
第34/SATOP/96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長期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竹仔室斜巷之土地合同事宜。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1996/03/06 |
第33/SATOP/96號批示, 關於修改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沙梨頭船塢之土地合同事宜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1996/03/06 |
第32/SATOP/96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數幅位於澳門之相連土地之合同事宜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1996/03/06 |
第31/SATOP/96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燒灰爐街之土地合同事宜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1996/03/06 |
第30/SATOP/96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租賃方式無償批出一幅位於路環島之土地合同事宜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1996/03/06 |
第29/SATOP/96號批示, 關於更正第220/SAOPH/88號批示第三條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1996/03/06 |
第1/DIR/96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管理暨計劃廳廳長。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1996/03/06 |
第48/96/M號訓令, 委任保安政務司擔任護理總督之職務。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副刊, 1996/03/05 |
第6/SAAEJ/96號批示, 核准以葡語為授課語言之基礎教育之證書及證明書之式檥。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
第16/GM/96號批示, 訂定為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編制而錄取參加有關實習之投考人之數目。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
第15/GM/96號批示, 延長監察暨技術審查辦公室之存續期。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
第14/GM/96號批示, 核准以使用氣相色譜儀之色譜法,及以放射能量減弱法進行血液中酒精含量之測試。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
第47/96/M號訓令, 授權衛生司司長,以便對有關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附件B之B組商品之進口給予許可——廢止五月二十日第87/91/M號訓令第一條第二款。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
第46/96/M號訓令, 授權保安政務司,以便對有關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附件B之E組商品之進口給予許可——廢止五月二十日第89/91/M號訓令第三條e)項。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
第45/96/M號訓令, 授權運輸暨工務政務司,以便對有關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附件B之D組商品之進口給予許可——廢止五月二十日第85/91/M號訓令第一條第四款。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
第44/96/M號訓令, 授權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以便對有關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附件B之A組商品之進口給予許可——廢止十月二十五日第295/93/M號訓令。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
第43/96/M號訓令, 核准及執行汽車保障基金一九九六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
第42/96/M號訓令, 核准及執行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一九九六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
第41/96/M號訓令, 核准及執行消費者委員會一九九六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
第40/96/M號訓令, 核准及執行學生福利基金一九九六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
第13/96/M號法令, 規範個人接種手冊之發出及使用——若干廢止。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
第1/96/M號法律, 修改選民登記制度和選舉制度。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1996/03/04 |
第33/SAEF/96號批示, 給予環境委員會一筆款項。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1996/02/28 |
第32/SAEF/96號批示, 給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一筆款項。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1996/02/28 |
第31/SAEF/96號批示, 給予經濟委員會一筆款項。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1996/02/28 |
第30/SAEF/96號批示, 給予法律翻譯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1996/02/28 |
第29/SAEF/96號批示, 給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台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1996/02/28 |
第28/SAEF/96號批示, 給予博彩監察暨協調司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1996/02/28 |
第27/SAEF/96號批示, 將國際商業信貸銀行之清算人之委任續期。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1996/02/28 |
第26/SAEF/96號批示, 將一名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委員之委任續期。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1996/02/28 |
第10/GM/96號批示, 關於直接選舉及間接選舉之 選民登記調整期,以及設立選民登記委員會等事宜。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1996/02/26 |
更正, (第66/95/M號法令)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1996/02/26 |
第9/GM/96號批示, 命令將設立世界貿易組織的協定及其附件,以及體現“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結果的“最後決議書”等葡文本刊登於《澳門政府公報》上。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1996/02/26 |
第28/SATOP/96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提供靜電繪圖機及其附屬設備之保養服務訂立同。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27/SATOP/96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澳門民用航空局局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提供技術輔助訂立合同。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26/SATOP/96號批示, 關於修正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鵝眉街之相連土地合同事宜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25/SATOP/96號批示, 更正第31/SATOP/91號批示,該批示係關於免除公開競投而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土地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25/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土地工務運輸司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24/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行政暨公職司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23/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統計暨普查司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22/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財政司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21/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澳門歷史博物館籌設委員會一筆款項。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20/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資源分析及評估辦公室一筆款項。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19/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一筆款項。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4/SAAEJ/96號批示, 核准以葡語為授課語言之中學之考試規章。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1996/02/22 |
第18/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本地區以外─布魯賽爾之設施一筆款項。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11/GM/96號批示, 調整用以訂定衛生司所提供之衛生護理服務之平均成本之系數值。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1996/02/22 |
第39/96/M號訓令, 發行及流通以「中國傳統鳥籠」為主題之特別郵票及一套郵票集。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1996/02/22 |
第17/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里斯本澳門聯絡處一筆款項。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38/96/M號訓令, 制定有關在發出適航證明書時所要求之保險合同之制度。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1996/02/22 |
第16/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及中葡土地小組葡方代表團一筆款項。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37/96/M號訓令, 核准及執行海島市市政廳一九九六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1996/02/22 |
第15/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新聞司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36/96/M號訓令, 核准及執行政府船塢一九九六經濟年度本身預 算。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1996/02/22 |
第14/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勞工暨就業司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35/96/M號訓令, 核准及執行旅遊培訓學院一九九六經濟年度本身預算。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1996/02/22 |
第13/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經濟司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13/GM/96號批示, 委任司法官培訓中心之教員。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12/96/M號法令, 將一幅位於連勝街之土地解除公產性質,且視作無主土地撥歸為本地區私產。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1996/02/22 |
第12/GM/96號批示, 委任律師業高等委員會之一名成員。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批示, 批准澳門政府與葡萄牙共和國政府之空中運輸協定。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1996/02/22 |
第5-A/DIR/96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商業廳廳長。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4/DIR/96號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商業廳廳長。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1996/02/22 |
第24/SATOP/96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提供資訊設備及邏輯媒體之保養服務訂立合同。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1996/02/14 |
第23/SATOP/96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力予土地工務運輸司司長,以便其代表本地區就為友誼大橋之雷達及錄像系統提供安裝光學纖維服務及提供傳送錄像及雷達訊號服務訂立合同。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1996/02/14 |
第22/SATOP/96號批示, 關於取得屬本地區私產之一幅位於涼水巷及田畔街交界之土地事宜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1996/02/14 |
第21/SATOP/96號批示, 關於更正第58/SAOPH/89號批示,該批示係有關修正以租賃方式批出一幅位於貨倉街與李加祿街交界之土地合同事宜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1996/02/14 |
第12/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司法事務司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1996/02/14 |
第11/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立法事務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1996/02/14 |
第10/SAEF/96號批示, 關於給予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及中葡土地小組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1996/02/14 |
第3/DIR/96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限予副司長。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1996/02/14 |
第1/SUBD/96號批示, 轉授若干權限予公共會計廳廳長。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1996/02/14 |
第34/96/M號訓令, 將原根據五月二十日第87/91/M號訓令第四條第一款轉授予該訓令第一條所指之機關及實體最高領導人之若干權限,授予該等人士。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副刊, 1996/02/13 |
第2A/96號共和國總統令, 關於應衛生暨社會事務政務司之要求而將其免職。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副刊, 1996/02/13 |
第9/SAEF/96號批示, 關於對「進入經濟司督察職程實習規章」之修改。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1996/02/12 |
第33/96/M號訓令, 委任數名高等法院之司法官。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1996/02/12 |
第32/96/M號訓令, 委任數名審計法院之司法官。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1996/02/12 |
第31/96/M號訓令, 委任澳門助理總檢察長。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1996/02/12 |
第30/96/M號訓令, 委任經濟暨財政政務司擔任護理總督之職務。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1996/02/12 |
第29/96/M號訓令, 訂定由參與出口活動之銀行機構徵收因發出產地來源證明文件之手續費之方式。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1996/02/12 |
第28/96/M號訓令, 規範與准照及申報單有關之手續及程序,以及產地來源證明文件之發出。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1996/02/12 |
第27/96/M號訓令, 核准及執行澳門市政廳一九九六經濟年度之本身預算。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1996/02/12 |
第26/96/M號訓令, 核准及執行治安警察廳福利會一九九六經濟年度之本身預算。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1996/02/12 |
第25/96/M號訓令, 核准及執行澳門司法警察司福利會一九九六經濟年度之本身預算。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1996/0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