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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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39/85/M號法令, 核准葡國總統首次訪問澳門紀念硬幣之發行。 《公報》第19期,
1985/05/11
第38/85/M號法令, 在八月十二日第19/78/M號法律核准之市區房屋稅章程增設一條文。 《公報》第19期,
1985/05/11
第37/85/M號法令, 修正營業稅章程第六五條、職業稅章程第八一-B條及所得補充稅章程第九零-A條條文。 《公報》第19期,
1985/05/11
第17/85/ECT號批示, 關於學校各項活動開始事宜。 《公報》第19期,
1985/05/11
第98/85號批示, 關於麥斌圖教授逝世本地區所遵守之舉哀。 《公報》第18期, 副刊,
1985/05/07
第95/85號批示, 關於泵波拿博彩恢復經營事宜。 《公報》第18期,
1985/05/04
第93/85號批示, 核准第七/RCP號表格式樣。 《公報》第18期,
1985/05/04
第92/85號批示, 關於一九八六年本地區總預算冊編製日程表。 《公報》第18期,
1985/05/04
第84/85/M號訓令, 修正七月二十八日第一四零/八四/M號訓令第一條a及b項第一二、一七、二六及二八條款條文(住宅公費電話)--撤銷三月九日第五零/八五/M號訓令。 《公報》第18期,
1985/05/04
第36/85/M號法令, 在一九八四年四月五日至五月二十日期內登記之所有選民被視為已作重新登記--撤銷二月二十七日第九∕八四∕M號法令第一九條二及四款條文。 《公報》第18期,
1985/05/04
第35/85/M號法令, 修正聖誕津貼給予規則--撤銷八月六日第二七∕七七∕M號法令。 《公報》第18期,
1985/05/04
第10-A/85號批示, 關於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司令部參謀長若干職權。 《公報》第18期,
1985/05/04
第9-A/85號批示, 關於公關官員之委任。 《公報》第18期,
1985/05/04
第6/85/CE號批示, 關於博彩合約監察署之幸運博彩稽查科科長之委任。 《公報》第18期,
1985/05/04
第83/85/M號訓令, 核准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座無線電通訊網--撤銷二月十一日第二八/八四/M號訓令。 《公報》第17期,
1985/04/27
第82/85/M號訓令, 核准地圖繪製暨地籍署安裝及使用一座專有無線電通訊網。 《公報》第17期,
1985/04/27
第81/85/M號訓令, 核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澳門)安裝及使用一座無線電通訊網--撤銷十月十三日第一九八/八四/M號訓令。 《公報》第17期,
1985/04/27
更正, 一九八五年三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三期第24/85/M號法令第二條 e 項及第三十條第七款之條文。 《公報》第17期,
1985/04/27
第91/85號批示, 關於巴西民選總統逝世在本地區應遵守之舉哀。 《公報》第16期, 副刊,
1985/04/23
第86/85號批示, 關於招聘為澳門行政當局提供服務之人員事宜。 《公報》第16期,
1985/04/20
第80/85/M號訓令, 授予澳門政府辦事署署長若干職權。 《公報》第16期,
1985/04/20
第79/85/M號訓令, 撥款五萬元作為行政暨公職署常備基金。 《公報》第16期,
1985/04/20
第34/85/M號法令, 核准本地區治安服務管制規則--撤銷第一三三∕七六∕M號、第九二∕七七∕M號、第二五∕七八∕M號、第六三∕七九∕M號、第六七∕七九∕M號、第一○九∕八一∕M號、第一八一∕八二∕M號、第一∕八三∕M號及第七七∕八四∕M號訓令。 《公報》第16期,
1985/04/20
第12/85/ECT號批示, 核准考試可引用之規則。 《公報》第16期,
1985/04/20
第4/85/CE號批示, 關於廣東銀行總行遷址及其一間分行開設事宜。 《公報》第16期,
1985/04/20
第2/85/M號法律, 給予澳門總督立法許可作為管制八月十一日第八七∕八四∕M號法令第二四條所指之專業職程。 《公報》第16期,
1985/04/20
第1/85/GAB號批示, 關於轉授予澳門政府辦事署副署長若干職權。 《公報》第16期,
1985/04/20
第78/85/M號訓令, 十月八日第六四八/七四號訓令不在澳門實施。 《公報》第15期,
1985/04/13
第77/85/M號訓令, 核准並實施澳門司法警察司福利會一九八五年度預算冊。 《公報》第15期,
1985/04/13
第76/85/M號訓令, 核准「Carlingford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保險有限公司」經營各類保險。 《公報》第15期,
1985/04/13
第33/85/M號法令, 訂定給予澳門居民作為在自由市場購樓自住之貸款優惠制度。 《公報》第15期,
1985/04/13
第32/85/M號法令, 訂定給予公務員作為在自由市場購樓自住之貸款優惠制度。 《公報》第15期,
1985/04/13
第31/85/M號法令, 對分層方式物業之法律制度進行適應。 《公報》第15期,
1985/04/13
第30/85/M號法令, 核准旅業與同類行業章程--撤銷一九六六年七月廿三日第一七一二號立法條例及一九四七年八月二日第四一九零號訓令未經十一月廿一日第四二∕八三∕M號法令撤銷之部分。 《公報》第15期,
1985/04/13
第14/85/ECT號批示, 關於在綜藝館及黑沙康樂活動中心之合作。 《公報》第15期,
1985/04/13
第13/85/ECT號批示, 關於職權之轉授--旅遊司。 《公報》第15期,
1985/04/13
第75/85/M號訓令, 更換澳門保安部隊司令部人員團體。 《公報》第14期,
1985/04/08
第75/85號批示, 關於核准機關考勸制席之指示。 《公報》第14期,
1985/04/08
第74/85/M號訓令, 撥款拾萬元予海軍軍務廳行政委員會常備基金作為經營食堂之用。 《公報》第14期,
1985/04/08
第73/85號批示, 核准有關獨立機構財政業務之第三/RCP、四/RCP、五/RCP及六/RCP號表格式樣。 《公報》第14期,
1985/04/08
第29/85/M號法令, 訂定機關職級制度--撤銷現行公務員章程第一二二至一三一條條文。 《公報》第14期,
1985/04/08
第28/85/M號法令, 為原屬於現已撤消之澳門獨立地區司令部雜役之臨時技工轉入澳門保安部隊服務設立條件。 《公報》第14期,
1985/04/08
第3/85/CE號批示, 關於核准恒生銀行有限公司修改組織章程。 《公報》第14期,
1985/04/08
第1/85/M號法律, 對按照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一二四∕八四∕M號法令之規定所興建之房屋給予稅務豁免及其他優惠。 《公報》第14期,
1985/04/08
更正, 第24/85/M號法令所核准的《儲金局規章》。 《公報》第14期,
1985/04/08
第73/85/M號訓令, 撥款列入一九八五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所指項目內。 《公報》第13期,
1985/03/30
第72/85/M號訓令, 核准澳門安全護衛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座無線電通訊網--撤銷八月十八日第一五六/八四/M號訓令。 《公報》第13期,
1985/03/30
第71/85/M號訓令, 核准大明公司安裝及使用一座無線電通訊網--撤銷一月二十八日第六/七八/M號訓令。 《公報》第13期,
1985/03/30
第70/85/M號訓令, 核准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安裝兩座固定無線電站。 《公報》第13期,
1985/03/30
第69/85/M號訓令, 核准「Agência Comercial Milano」安裝一座無線電通訊網。 《公報》第13期,
1985/03/30
第27/85/M號法令, 制定本地區公共機構人員假期制度--若干撤消。 《公報》第13期,
1985/03/30
第26/85/M號法令, 制定由本地區支付人員交通費規則,撤消現行公務員章程第二二九至二三一條、第二三六條、第二五九至二七六條、第三○○至三○二條條文。 《公報》第13期,
1985/03/30
第25/85/M號法令, 關於農林廳訂定一名二等助理技術員之委任事宜。 《公報》第13期,
1985/03/30
第24/85/M號法令, 核准郵電司儲金局章程--若干撤銷。 《公報》第13期,
1985/03/30
第11/85/ECT號批示, 關於附屬酬勞事宜。 《公報》第13期,
1985/03/30
第71/85號批示, 關於統一理解五月十九日第四三/八四/M號法令第三條一款b項之實施(家庭津貼之給付)。 《公報》第12期,
1985/03/23
第70/85號批示, 關於給予財政司長以澳門電力有限公司股東名義代表澳門之權。 《公報》第12期,
1985/03/23
第69/85號批示, 關於澳門發行機構罷免一名董事事宜。 《公報》第12期,
1985/03/23
第68/85/M號訓令, 重新編製海軍軍務廳人員團體。 《公報》第12期,
1985/03/23
第67/85/M號訓令, 修正九月二十八日第一六三/七四號訓令核准之治安警員制服章程第八二條條文。 《公報》第12期,
1985/03/23
第66/85/M號訓令, 發放本經濟年度總預算現有開支表01部分第5章的款項。 《公報》第12期,
1985/03/23
第65/85/M號訓令, 著將本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一類所指金額分配。 《公報》第12期,
1985/03/23
第64/85/M號訓令, 撥款二十五萬元作為政府監獄常備基金。 《公報》第12期,
1985/03/23
第63/85/M號訓令, 撥款列入一九八五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所指項目內。 《公報》第12期,
1985/03/23
第62/85/M號訓令, 著將一九八五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12期,
1985/03/23
第61/85/M號訓令, 發行及流通「國際青年年」紀念郵票(特別發行)。 《公報》第12期,
1985/03/23
第23/85/M號法令, 關於訂立行政行為司法制度--若干撤消。 《公報》第12期,
1985/03/23
第60/85/M號訓令, 修正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二九五/七三號訓令第一、二及四條條文(禁止輕、重型舊汽車入口及註冊)。 《公報》第11期,
1985/03/16
第59/85/M號訓令, 增設有關公共行政當局之表格及其他一般用途文件之若干指導性措施。 《公報》第11期,
1985/03/16
第58/85/M號訓令, 修正勞工事務室人員團體。 《公報》第11期,
1985/03/16
第57/85/M號訓令, 修正十二月三十日第二一三/八三/M號訓令公佈之汽車業強制性保險特別條件第二條條文。 《公報》第11期,
1985/03/16
第56/85/M號訓令, 採取有關八月三日第三五/八二/M號法令第七八條所規定商業銀行授信限額之措施。 《公報》第11期,
1985/03/16
第55/85/M號訓令, 修正牌費及手續費表A--牌費部分第六點之條文並在該表內增設兩條款。 《公報》第11期,
1985/03/16
第54/85/M號訓令, 撥款拾萬元作為澳門農林廳常備基金。 《公報》第11期,
1985/03/16
第22/85/M號法令, 在海軍軍務廳人員團體內增設海上交通控制員六職位及調整若干職級。 《公報》第11期,
1985/03/16
第21/85/M號法令, 更改海軍船廠人員之若干情况。 《公報》第11期,
1985/03/16
第20/85/M號法令, 為擔任需具強制性教育之公職訂定強制性教育時間。 《公報》第11期,
1985/03/16
第10/85/ECT號批示, 關於皮蘇亞及李比祿之紀念事宜。 《公報》第11期,
1985/03/16
第1/85/AS號批示, 關於轉授予勞工事務室代主任若干職權。 《公報》第11期,
1985/03/16
第61/85號批示, 闡釋三月二日第11/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提及之《公職》一詞之適用範圍。 《公報》第10期,
1985/03/09
第60/85號批示, 關於將「澳門綜藝館」撥歸澳門市政廳。 《公報》第10期,
1985/03/09
第59/85號批示, 關於將路環島黑沙康樂中心之設施撥歸海島市政委員會。 《公報》第10期,
1985/03/09
第55/85號批示, 關於遠東傳教會成員之薪酬。 《公報》第10期,
1985/03/09
第53/85/M號訓令, 核准簽訂有關編製本地區規劃之合約。 《公報》第10期,
1985/03/09
第52/85/M號訓令, 核准即發彩票章程--撤銷十一月十日第217/84/M號訓令。 《公報》第10期,
1985/03/09
第51/85/M號訓令, 訂定限制按照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八○/M號法令規定進行之對外貿易從業員登記條件之證明方法。 《公報》第10期,
1985/03/09
第50/85/M號訓令, 修正七月二十八日第一四○/八四/M號訓令第一條二六款條文(住宅電話之給予)。 《公報》第10期,
1985/03/09
第49/85號批示, 核准1/RCP、2/RCP、3/RF(在職)、4/RF(不在職)、3/RF(OT)及4/RF(OT)等格式(取得財貨及勞務所作開支的程序和結算的指引) 《公報》第10期,
1985/03/09
第49/85/M號訓令, 許可簽署擬訂重組集體運輸系統計劃的合同。 《公報》第10期,
1985/03/09
第19/85/M號法令, 訂定「合法儲存」制度--撤銷九月六日第三一∕八○∕M號法令第四四條條文。 《公報》第10期,
1985/03/09
第10/85/ADM號批示, 關於轉授予司法事務室署長若干職權。 《公報》第10期,
1985/03/09
第9/85/ECT號批示, 關於各機關接待市民之地點事宜。 《公報》第10期,
1985/03/09
第48/85號批示, 關於一九八五年度第二期地區治安服務男、女性應考人體格檢騐地區招募委員會之委任。 《公報》第9期,
1985/03/02
第48/85/M號訓令, 將十月二十三日第六○/八二/M號法令所指撲滅欺騙制度伸展至海島市政委員會所供應之電力消費者。 《公報》第9期,
1985/03/02
第47/85/M號訓令, 撥款四萬元作為地圖繪製暨地籍署常備基金。 《公報》第9期,
1985/03/02
第46/85/M號訓令, 撥款五萬元作為新聞廳常備基金。 《公報》第9期,
1985/03/02
第45/85/M號訓令, 撥款一萬五千元作為地球物理暨氣象台常備基金。 《公報》第9期,
1985/03/02
第44/85/M號訓令, 撥款三萬五千元作為經濟司常備基金。 《公報》第9期,
1985/03/02
第43/85/M號訓令, 撥款二十萬元作為教育文化司常備基金。 《公報》第9期,
1985/03/02
第42/85/M號訓令, 撥款五千元作為建設計劃協調司常備基金。 《公報》第9期,
1985/03/02
8/8/2025 15:24:11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