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025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以便以簽署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訂《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業空間的臨時使用協議書》。 |
2025/04/28 |
第6/2025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安哥拉共和國金融情報組織簽訂《關於打擊清洗黑錢、相關上游犯罪、恐怖活動融資及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融資情報交流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
2025/02/24 |
第102/2024號行政命令, 委任保安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2024/12/24 |
第93/2024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 |
2024/12/20 |
第10/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粵港澳應急管理合作暨大灣區應急救援行動合作框架協議》。 |
2024/03/18 |
第9/2024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解除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的協議》。 |
2024/03/11 |
第72/2023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荷蘭金融情報組織簽訂《關於打擊清洗黑錢、恐怖活動融資及相關上游犯罪情報交流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
2023/08/21 |
第60/2023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蒙古國金融情報組織簽署《關於打擊清洗黑錢、恐怖活動融資及相關上游犯罪情報交流的合作諒解備忘錄》。 |
2023/07/17 |
第7/2023號行政命令, 委任保安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2023/02/24 |
第6/2023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的附加合同」。 |
2023/0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