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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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18/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印務局局長。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1/04/06
第17/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行政暨公職局副局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1/03/30
第16/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印務局副局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1/03/30
第15/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印務局局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1/03/30
第14/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1/03/30
第13/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重整黑沙海灘基建設施──黑沙海灘沿岸建造結構堤岸(第二期)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1/03/30
第12/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Oracle資料庫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1/03/23
第11/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氹仔埃武拉街與南京街下水道改善及行人道美化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1/03/23
第10/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重鋪松山跑步徑瀝青路面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1/03/23
第9/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裝修工程(第二期)》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1/03/16
第8/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智能卡式身份證系統支援、軟件及硬件維修保養服務、回應處理維修保養服務及零件倉存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1/03/16
第7/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氹仔排角新雨水泵站建造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1/03/09
第6/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智能卡式居民身份證件(第二階段)”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1/02/16
第5/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電子旅行證件製作系統的新模組編寫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1/02/16
第4/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電子旅行證件製作系統軟件和硬件維修保養及回應處理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1/02/16
第3/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指紋自動識別系統(AFIS)設備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1/02/02
第2/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制定石排灣公園停車場工程之專項設計》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1/02/02
第1/201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1/01/26
第57/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為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購買二十二台商用LCD液晶顯示器》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1/01/12
第56/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中華廣場大廈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1/01/12
第55/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1/01/12
第54/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法務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法務局從屬機構少年感化院院生及輔導員供應膳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1/01/05
第53/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資訊設備及系統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1/01/05
第50/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1/01/05
第49/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智能卡式居民身份證件(第一階段)》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10/12/29
第52/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副局長。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0/12/23
第51/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0/12/23
第48/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氹仔排角新雨水泵站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0/12/23
第47/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延長有關興建祐漢小販大樓的協調及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0/12/23
第46/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電子旅行證件製作系統軟件和硬件維修保養及回應處理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0/12/23
第45/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資訊技術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10/12/15
第44/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筷子基盲人中心周邊鋪設觸覺引路徑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10/12/09
第43/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方圓廣場大樓之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10/12/09
第42/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國際法事務辦公室代主任。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0/11/10
第41/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重鋪祐漢西北區街道瀝青路面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0/11/10
第40/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藝博館展櫃玻璃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0/11/10
第39/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重鋪何賢紳士大馬路及關閘廣場瀝青路面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0/11/10
第38/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法務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法務局從屬機構少年感化院院生及輔導員供應膳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10/11/03
第37/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為民政總署提供動物醫療設備──超聲波診斷系統》合同 的簽署 人。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10/11/03
第36/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 為訂立《提督馬路垂直綠化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10/11/03
第35/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重舖祐漢區市場街周邊街道瀝青路面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10/11/03
第34/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美化及改善黑沙環填海區街道工程(第三期)》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0/10/27
第33/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中華廣場一樓接待大堂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0/10/27
第32/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EP7污水泵房維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0/10/13
第31/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Oracle資料庫軟件使用權”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10/10/06
第30/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海港前地鋪設瀝青路面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0/09/29
第29/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購買污水泵》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0/09/29
第28/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購買污水泵》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0/09/29
第27/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媽閣休憩區(第二期)設施優化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0/09/29
第26/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新口岸道路改善工程(重鋪聖德倫街)》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0/09/29
第25/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南灣大馬路鋪設瀝青路面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0/09/29
第24/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澳門文化中心空調節能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0/09/29
第23/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沙梨頭海邊街公共排水系統改善工程(第一期)》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0/09/29
第22/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民政總署化驗所購買檢測儀器及配套設施》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0/09/22
第21/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EP3及NAPE污水泵房維修及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0/09/22
第20/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民政總署購置十個垃圾壓縮裝置》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0/09/22
第19/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電子辦公室基礎建設與資訊系統開發及管理規範優化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10/09/15
第18/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蓮花單車徑優化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10/09/01
第17/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動物醫療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10/08/18
第16/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民政總署法律及公證辦公室兩名法學士,在該辦公室處長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履行民政總署專責公證員的職務。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10/08/11
第15/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民政總署購置一台高壓清渠及吸污水重型泵車》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10/08/11
第14/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動物醫療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10/08/11
第13/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改善高美士街至EP7污水泵房之渠網工程》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10/07/28
第12/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行政暨公職局提供技術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10/07/28
第11/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身份證明局副局長。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10/07/14
第10/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文件管理(Content Manager)遷移服務(第二階段)”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0/06/02
第9/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一名成員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10/05/12
第8/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10/05/12
第7/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購買供身份證明局使用的“智能卡式身份證系統支援、軟件及硬件維修保養服務、回應處理維修 保養服務及零件倉 存服務”合 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0/04/28
第6/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供身份證明局使用的資訊設備系統“AS/400”及“pSeries”的硬件維修保養及軟件支援服務的合同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0/04/07
第5/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ORACLE 駐場資料庫管理員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0/03/24
第4/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0/03/03
第3/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法律改革辦公室副主任。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0/03/03
第2/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民政總署購置活動表演舞台組合一套》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0/02/03
第1/2010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指紋自動識別系統(AFIS)設備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0/01/27
第64/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中華廣場大廈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63/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62/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黑沙公園及休憩區優化工程—黑沙海灘沿岸建造結構堤岸(第一期)》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0/01/13
第61/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改善福安街及大纜巷排水系統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0/01/06
第60/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氹仔區潮洲街及佛山街公共排水管道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0/01/06
第50/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行政暨公職局提供澳門政府數據及後備中心網絡設備及整合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09/12/30
第59/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法律改革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副刊,
2009/12/23
第58/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任。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副刊,
2009/12/23
第57/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國際法事務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副刊,
2009/12/23
第56/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印務局局長。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副刊,
2009/12/23
第55/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副刊,
2009/12/23
第54/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法務局局長。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副刊,
2009/12/23
第53/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副刊,
2009/12/23
第52/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特刊,
2009/12/20
第51/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特刊,
2009/12/20
第49/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第47/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行政暨公職局提供“技術支援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第46/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南光行人天橋更換兩台扶手電梯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第45/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方圓廣場大樓之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第48/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國際法事務辦公室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44/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媽閣休憩區(第二期)設置門球場及照明系統工程”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3/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藝博館及回歸館購置設備─—文物展櫃及恆濕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2/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休憩區優化工程”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1/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迎回歸主要交通要道改善工程(氹仔區)”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0/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連接世遺景點的城區美化─—亞婆井至崗頂行人道美化工程”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4/7/2025 10:31:56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