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公報》編號: |
第18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設立和提供輕軌運輸憑證的規定。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副刊,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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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輕軌公共客運服務票價制度。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副刊,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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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輕軌系統運營控制中心操作員、輕軌操作員及監察人員的工作證式樣。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副刊,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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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輕軌公共客運的一般條件。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副刊,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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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進駐二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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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回歸祖國二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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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止一名擔任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目顧問委員會成員的職務及委任另一名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目顧問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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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6/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文化產業基金資助批給規章》第八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一條。 |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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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居住於橫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醫療保險津貼計劃》的醫療保險津貼金額。 |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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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7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三月十五日第8/99/M號法令附件二。 |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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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安排》。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副2刊,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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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全職行政管理人的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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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四名人士加入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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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澳門大賽車博物館之開放時間及核准《澳門大賽車博物館收費表》。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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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若干名及委任一名文化產業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副3刊, 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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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多名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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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兩名及委任一名文化產業基金監事會成員。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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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阿根廷共和國國民得獲免簽證及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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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申請購買經濟房屋單位的申請人的每月收入限額及資產淨值上限。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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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為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副主任。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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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擔任“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董事會主席。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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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新八景 ”為題,屬普通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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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二零一九年立法會間接選舉補選的候選名單於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電視台及電台的競選活動廣播時間。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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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禁止進口及轉運《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所列的化學品至澳門特別行政區。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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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國民得獲免簽證及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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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榮興彩票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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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2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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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規範由第1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設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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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為退休基金會諮詢會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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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四議定書。 |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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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經濟發展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1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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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撤銷屬項目組性質的“運輸基建辦公室”。 |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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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統計暨普查局執行蒐集及控制統計資料職務人員的工作證式樣。 |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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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在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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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兩名以兼職方式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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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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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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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立法會間接選舉補選總核算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
《公報》第38期, 第一組, 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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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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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創校一百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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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祖國山河——泰山”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37期, 第一組,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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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規定各司長辦公室、公共部門和實體應在其職權範圍內,全力向第五任候任行政長官提供所需支援。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副2刊,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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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止一名科技委員會委員的委任。 |
《公報》第37期, 第二組,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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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相等於登記部門及公證部門每月收到的手續費百分之三十五的收入撥歸法務公庫。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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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在零售行為中,就每個所提供的塑膠袋須收取的金額。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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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第29/2019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的證書收費金額。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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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佈《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參與國家或地區清單。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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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3/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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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行使間接選舉補選的權利的地點為澳門綜藝館。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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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表一及表二。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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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輕軌系統運營、經營及維護之公共服務的批給豁免進行公開競投。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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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廉政公署人員紀律監察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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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第二十四條。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副刊,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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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免除一名擔任經濟發展委員會顧問的職務。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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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經濟發展委員會一名顧問。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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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及續任經濟發展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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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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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進行公開競投以作出對專營澳門特別行政區共同管道管理公共服務的批給。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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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粵港澳大灣區”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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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粵港澳大灣區”為題,屬普通發行之郵資標籤。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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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及續任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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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主任,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胡志明市締結友好城市合作諒解備忘錄》。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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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72/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至第五款及第十款。 |
《公報》第31期, 第一組,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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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多名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成員及成員的候補人,以及委任一名成員的候補人。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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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多名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及委任一名委員及一名代任人。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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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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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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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澳門彩票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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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統計諮詢委員會委員及秘書。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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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以兼職方式擔任文化產業基金行政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1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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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出納活動的規則及帳目的編製規則》的IX及X部分的內容。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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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二零一九年立法會補選各候選名單的開支限額。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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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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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法院大樓”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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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第20/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定的學費津貼金額。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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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第19/2006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定的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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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私立高等院校運作執照式樣。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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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委員及委任一名委員。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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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及一名委員。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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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基金會監事會主席及一名監事會委員。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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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第29/200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所定的每一學校年度發給每名學生的書簿津貼金額。 |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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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第30屆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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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委員會組成成員及委任一名該委員會非常務委員。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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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及委任該委員會委員,以及續任該委員會一名副主席。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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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環保與節能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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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公共服務及組織績效評審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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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普通殘疾津貼及特別殘疾津貼的金額。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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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助理海關關長。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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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副海關關長。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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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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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廳代廳長為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以代替原委員。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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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印務局局長。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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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建設發展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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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金融情報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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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二零一九年行政長官選舉每名候選人的競選活動開支的限額。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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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撥予郵政儲金局一筆款項,作為二零一九財政年度有關管理居屋貸款優惠基金之報酬。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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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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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作為簽署提供光學劃記符號辨識機租賃服務和提供電子點票技術支援服務合同的立約人。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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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符合第8/2019號法律《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規定條件的原澳門半島黑沙灣新填海區“P”地段建築項目(原“海一居”)屬居住用途的在建獨立單位的預約買受人,可向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公佈的辦公時間及方式向其申請購買置換房。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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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準備二零二零年度政府施政方針、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和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的日程表。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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