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公報》編號: |
第15/2009號法律,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
《公報》第31期, 第一組, 200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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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009號法律, 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
《公報》第31期, 第一組, 200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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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位於澳門半島興華街的土地的利用權讓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並以租賃制度批出該土地及一幅毗鄰地塊,以便合併並組成一幅單一地段,將被重新利用以興建一幢作住宅用途的建築物。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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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制度和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澳門半島慕拉士大馬路和區神父街所形成街角的土地。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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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河邊新街、比厘喇馬忌士街、貨倉巷和鹽巷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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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購買供身份證明局使用的“智能身份證登記及接收申請系統”的重寫研究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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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周年成就展「一國兩制」專題展館澳門展區展覽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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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屬下公共設施訂購無線寬頻服務套裝(Cyber Station)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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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局代局長,作為簽訂提供中小企業信用保證程序協議的簽署人。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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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2009/2010及2010/2011學年向公立學校學生供應膳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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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旅遊學院旅遊高等學校的旅遊企業管理、酒店管理、文化遺產管理、旅遊會展及節目管理和旅遊零售及市場推廣管理的高等專科學位及學士學位課程的文憑式樣。 |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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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管理學院工商管理高等專科學位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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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管理學院會計高等專科學位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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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274/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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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組織“國防教育營”的合同。 |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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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撤銷“澳門旅遊博彩技術培訓中心”。 |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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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009號行政法規, 修改規範澳門監獄組織架構的第25/2000號行政法規。 |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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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09號法律, 關於訂定內部規範的法律制度。 |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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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鄉村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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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照明指引成效研究及世遺地區照明設計標準制定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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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民政總署購置一台高壓清渠及吸污水重型泵車”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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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中葡職業技術學校進行照明系統更新工程”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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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公共實體的代表為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投資委員會組成成員。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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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政府駐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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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政府駐澳門彩票有限公司的代表。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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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環境諮詢委員會及委任其成員。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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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宣傳推廣澳門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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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賽狗《“單雙”博彩規章》。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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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公佈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的第17/2009號行政法規。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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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電子認證郵戳公共服務,並核准有關規章。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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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任命立法會選舉總核算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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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金融情報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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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簽訂向新聞局提供出版《澳門》雜誌英文印刷版及電子版之採編、版面設計、印製、發行、推廣、管理及相關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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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30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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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72/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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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1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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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氹仔成都街地下停車場及公園建造工程” 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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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港珠澳大橋澳門著陸點─深化概念設計及道路基礎建設詳細設計顧問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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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2009/2010學年研究生獎學金的發放名額及每月發放金額。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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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256/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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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009號行政命令, 在《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內增加一服務。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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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009號行政命令, 核准電子認證郵戳公共服務的標誌。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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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009號行政命令, 核准交通事務局的標誌。 |
《公報》第29期, 第一組, 20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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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該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澳門總體城市設計研究”合作協議書的簽署人。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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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作為簽訂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提供公務快艇附舷外機及相關設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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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作為簽訂提供“2009年下半年研究工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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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作為簽訂有關為該局提供旅客消費調查研究項目的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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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裝修工程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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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六及其附件。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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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九日通過的第1356(2001)號、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通過的第1425(2002)號、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通過的第1725(2006)號、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通過的第1744(2007)號及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通過的第1772(2007)號有關索馬里局勢的決議。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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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關於氹仔區體育設施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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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授予房屋局局長第18/2009號行政法規《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第一條所指提供信用擔保的權限。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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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成員。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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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更換一名土地發展諮詢小組成員。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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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延長經第1683(2006)號決議第1和第2段修改的第1521(2003)號決議第2(a)和(b)段規定的禁令的期限。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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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禁止經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口、再出口、轉口、轉船或運送軍火或任何有關軍用物資,尤其是軍用飛機和裝備到科特迪瓦,以及向其提供任何與軍事活動有關的援助、諮詢或訓練。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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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提供“澳門總體城市設計研究”服務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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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計劃》。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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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009號行政法規, 澳門回歸祖國十週年紀念幣。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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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09號法律, 修改第3/2000號法律《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 |
《公報》第28期, 第一組, 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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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代局長。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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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環境保護局局長。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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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提供流動巡邏監控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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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司法警察局提供吉普車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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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司法警察局提供客車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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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以簽訂一份個人勞動合同。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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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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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第32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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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作為簽署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內地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的議定書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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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層停車場設置儲存空間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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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署提供資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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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在“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職責範圍內作出若干行為的權限授予旅遊局局長。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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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許可名為“Fortune 8”幸運博彩的經營。 |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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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栢樂停車場(又稱外港客運碼頭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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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81/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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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9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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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009號行政命令, 許可金融機構“誠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行”合併。 |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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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09號法律, 打擊電腦犯罪法。 |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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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巴素打爾古街的土地批給,並將該土地兩幅地塊歸還澳門特別行政區,以納入其公產作為公共街道。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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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二等刑事偵查員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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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一等刑事偵查員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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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首席刑事偵查員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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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首席刑事偵查員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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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首席刑事偵查員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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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首席刑事偵查員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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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副督察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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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副督察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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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副督察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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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副督察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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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二等督察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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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二等督察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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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等督察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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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副局長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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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副局長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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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作為簽訂“司法警察局帝景苑辦事處圖則編製”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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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更改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的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的組成。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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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購買網絡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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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二日訂於維也納的《1987年亞洲太平洋地區核科學技術研究、發展和培訓地區合作協定的第四次延長協定》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英文文本的適用部分及相應的中、葡文譯本,以及《1987年亞洲太平洋地區核科學技術研究、發展和培訓地區合作協定》及該第四次延長協定的英文正式文本及中、葡文譯本。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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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承辦‘國防教育營’活動”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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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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