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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公報》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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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7/M號法令, 著將十二月卅一日第56/75號省令第一條所指之陸軍「兩名上尉及兩名低級軍官」及「上士」,分別以「四名上尉或低級軍官」及「士官」代替。 |
《公報》第53期, 1977/12/31 |
第15/77/M號法律, 核准營業稅章程。 |
《公報》第53期, 副2刊, 1977/12/31 |
第14/77/M號法律, 准許一九七八年度征收本地區稅餉及其他收入,以及按照可引用法律的規定,得收取對財政管理上不可免之其他資源,並將所得用於同年度當地總預算冊已載有或將載有的公共支出。 |
《公報》第53期, 副刊, 1977/12/31 |
第13/77/M號法律, 修正十月廿二日第一壹∕七七∕M號法律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政府給予不牟利私校扶助)。 |
《公報》第53期, 1977/12/31 |
第20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八七條十四款調動追加。 |
《公報》第52期, 1977/12/24 |
第20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六七條一款調動追加。 |
《公報》第52期, 1977/12/24 |
第203/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三章第九二條一款調動追加。 |
《公報》第52期, 1977/12/24 |
第202/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52期, 1977/12/24 |
第141/77號批示, 關於本會人員轉入事宜。 |
《公報》第52期, 1977/12/24 |
第201/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200/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199/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九章第二四七條三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198/77/M號訓令, 調撥款項列入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四十五條二款所指項目。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197/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七五條一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196/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十二章第四八○條三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195/77/M號訓令, 核准振興學會一九七八年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194/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治安警察廳社會復原所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193/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旅遊基金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192/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八四條十五款所指金額重新分配。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191/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八四條十四款所指金額重新分配。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190/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各款項調動追加。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189/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社會福利處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188/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政府船廠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187/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政府船廠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二副預算冊。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186/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郵電廳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二副預算冊。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50/77/M號法令, 取消殷理基皇子國立學校各組主任職位數缺,改以設立級主任代替。--取消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七日刊登之第三八六七八號令。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49/77/M號法令, 將殷皇子國立中學教員團體第四組分小組及在該團體內設立教員職位一缺。 |
《公報》第51期, 1977/12/17 |
第492/77號法令, 著將八月二十日第三四五∕七七號法令之規定伸展至本澳實施。 |
《公報》第50期, 1977/12/10 |
第345/77號法令, 管制在本地區服務之軍人以平常委任方式,以便填補有關之組織團體,並訂出彼等在其本身所屬團體之情況,以及有關委任期限暨該等委任有關之負擔。 |
《公報》第50期, 1977/12/10 |
第18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50期, 1977/12/10 |
第18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第一三七條七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50期, 1977/12/10 |
第183/77/M號訓令, 核准及著令實施槍械暨彈葯稽查基金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 |
《公報》第50期, 1977/12/10 |
第182/77/M號訓令, 核准郵電廳貯金科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令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報》第50期, 1977/12/10 |
第181/77/M號訓令, 核准海軍軍務廳福利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報》第50期, 1977/12/10 |
第180/77/M號訓令, 核准槍械暨彈葯稽查基金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
《公報》第50期, 1977/12/10 |
第179/77/M號訓令, 核准學校副校長及副督學之考試章程。 |
《公報》第50期, 1977/12/10 |
第143/77號批示, 關於在香港設立「澳門館」事宜。 |
《公報》第50期, 1977/12/10 |
第48/77/M號法令, 修正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三十日第四八一九○號國令核准之海外治安警察團體紀律章程第一○一條條文。 |
《公報》第50期, 1977/12/10 |
第47/77/M號法令, 將填補官立學校教員職位所需之道德及公民資格證明改以良民資格證明代替。 |
《公報》第50期, 1977/12/10 |
第178/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四二條三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49期, 1977/12/03 |
第177/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五章第五六一條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49期, 1977/12/03 |
第176/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49期, 1977/12/03 |
第17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49期, 1977/12/03 |
第17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六章第六六二條四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49期, 1977/12/03 |
第173/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八章第二三二條一款a項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49期, 1977/12/03 |
第172/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八五條三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49期, 1977/12/03 |
第171/77/M號訓令, 核准母親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
第170/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治安警察廳福利會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實施。 |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
第169/77/M號訓令, 核准郵電廳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並著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
第168/77/M號訓令, 核准銀行監察處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三副預算冊。 |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
第167/77/M號訓令, 在郵電廳一九七八經濟年度平常預算收入中,法定收入不包括在內訂定一百分率為百分之一.二五。 |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
第166/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七二條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
第16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八七條四款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
第164/77/M號訓令, 撤銷一九六四年二月十五日第七四七一號訓令關於新口岸及南灣區之新填地都市化計劃實施章程。 |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
第134/77號批示, 設立澳門工商業發展基金籌備委員會。 |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
第30-A/77號批示, 將水警稽查隊的若干管理工作轉予海事署署長負責。 |
《公報》第48期, 1977/11/26 |
第605/75號法令, 修正刑事起訴法及設立陪審員。 |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
第437/75號法令, 訂定關於引導之法律制度。 |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
第377/77號法令, 檢討刑事起訴法若干條文。 |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
第371/77號法令, 修正刑法。 |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
第163/77/M號訓令, 核准一九七七經濟年度澳門旅遊基金第三副預算冊。 |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
第162/77/M號訓令, 核准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社會福利處第二副預算冊。 |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
第161/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
第160/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
第159/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
第158/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
第157/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
第46/77/M號法令, 修正九月廿六日第四五○∕七○號國令第四條A款(澳門監獄基金)。 |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
第45/77/M號法令, 設立政府諮詢會辦事處。 |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
第44/77/M號法令, 修正十一月十三日第50/76/M號法令所核准之諮詢會章程第七條。 |
《公報》第47期, 1977/11/19 |
第156/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海軍軍務廳福利會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
《公報》第46期, 1977/11/12 |
第155/77/M號訓令, 核准社會復原所人員晉陞章程。 |
《公報》第46期, 1977/11/12 |
第15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八三條二款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
《公報》第46期, 1977/11/12 |
第153/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電力公司開設一私人電話通訊系統。 |
《公報》第46期, 1977/11/12 |
第58/77號法律, 關於一般法庭對永久性團體之任何情况軍人及對現役其他軍人所施行之一般監禁,改以軍法監禁代替。 |
《公報》第46期, 1977/11/12 |
第43/77/M號法令, 訂定市區電話服務之主機使用由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起以合約方式無限次數辦理,並規定將來征收新電話費用。 |
《公報》第46期, 1977/11/12 |
第152/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45期, 1977/11/05 |
第151/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八四條一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45期, 1977/11/05 |
第150/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七四條六款e項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45期, 1977/11/05 |
第149/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數宗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
第148/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兩宗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
第147/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兩宗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
第146/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海軍船廠關於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
第145/77/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五百二十萬用作支付聖誕補助金之負擔。 |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
第14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數宗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
第143/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第一五○條四款D項所指金額重新分配。 |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
第142/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金額兩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
第124/77號批示, 委任諮詢會委員一名。 |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
第118/77號批示, 關於紀念何東爵士官立中葡小學人員轉入六月廿五日第二二/七七/M號法令核准之中葡小學教育章程第一八二條二款所指的新職位。 |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
第42/77/M號法令, 准予發出面額五角硬幣三百萬枚。 |
《公報》第44期, 1977/10/29 |
第141/77/M號訓令, 核准海島市政廳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二副預算冊。 |
《公報》第43期, 1977/10/22 |
第140/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
《公報》第43期, 1977/10/22 |
第139/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消防隊人員任用章程。 |
《公報》第43期, 1977/10/22 |
第41/77/M號法令, 訂定關於澳門公務員合法在葡國因偶然患病前往內政部健康委員會接受檢驗的規則。 |
《公報》第43期, 1977/10/22 |
第12/77/M號法律, 規定對經營幸運博彩批給合約有關活動監察及稽查之職權屬於政府駐有關專營公司的代表,而該代表的輔助機構為博彩合約監察處--撤消十二月二十日第四九∕七五號省令。 |
《公報》第43期, 1977/10/22 |
第11/77/M號法律, 給予不牟利教育事業以適當扶助。 |
《公報》第43期, 1977/10/22 |
第138/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數宗款項調動追加。 |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
第137/77/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一千五百元列入一九七七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內。 |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
第136/77/M號訓令, 調撥款項列入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一三四條一款所指金額內。 |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
第13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十四章第五二六條三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