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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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13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十一章第二七四條四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第133/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數宗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批示, 武裝部隊總參謀署批示一件。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批示, 訂定給予工務局車輛每年使用燃料的最高限額。 《公報》第42期,
1977/10/15
第132/77/M號訓令, 維持總督各項授權。 《公報》第41期, 副2刊,
1977/10/10
第131/77/M號訓令, 核准一九七七經濟年度治安警察廳福利會第二副預算冊。 《公報》第41期,
1977/10/08
第130/77/M號訓令, 訂定治安警察廳福利會財務收支錯誤損失之津貼每月為壹佰元。 《公報》第41期,
1977/10/08
第129/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廿五章第五五○條二款所指的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1期,
1977/10/08
第116/77號批示, 委任地區治安服務(一九七七年第二期)應考人健康檢騐委員會。 《公報》第41期,
1977/10/08
第128/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第一四九條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0期,
1977/10/01
第127/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五章第三四八條二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0期,
1977/10/01
第126/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八四條一五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2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八五條五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2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一二三條所指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23/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八四條一五款所指金額重新分配。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22/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旅遊基金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二副預算冊。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21/77/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三十萬三千元用作支付退休及臨時退休公務員房租津貼。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20/77/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十萬七千六百元用作購買一已故澳門出生教師所遺下之書籍。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19/77/M號訓令, 著調撥款項列入一九七七經濟年度平常支出部門第一六章第三九○條一款所指項目。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18/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17/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16/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三章第一一三條四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40/77/M號法令, 在登記及立契處散工團體內增設三等汽車司機職位(V級)兩缺。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39/77/M號法令, 訂定有關司法警察廳隊長考試規則。 《公報》第39期,
1977/09/24
第11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七章第一九七條一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8期,
1977/09/17
第114/77/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二千四百元作為工務運輸廳人員津貼費。 《公報》第38期,
1977/09/17
第113/77/M號訓令, 着在氹仔及路環島設立中葡學校。 《公報》第38期,
1977/09/17
第101/77號批示, 保留一屋宇作為海軍軍務廳海事主任住宅。 《公報》第38期,
1977/09/17
第38/77/M號法令, 著在中葡小學教育總務團體增設二等散工什役職位一缺。 《公報》第38期,
1977/09/17
第37/77/M號法令, 著在國立殷王子中學校教師人員團體內增設教師職位兩缺。 《公報》第38期,
1977/09/17
第36/77/M號法令, 著在中葡初級教育行政法定團體內增設三等文員職位一缺。 《公報》第38期,
1977/09/17
第112/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五章第一五○條四款d項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7期,
1977/09/10
第111/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八章第二二六條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7期,
1977/09/10
第110/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八章第四○九條三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7期,
1977/09/10
第109/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八一條一款a項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7期,
1977/09/10
第108/77/M號訓令, 調撥款項列入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八章第四二二條六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7期,
1977/09/10
第35/77/M號法令, 關於按照法律以士姑度訂定的以及成為本地區負擔的永久性支付,所有退休金、津貼、出席費及其他附帶性支付等,訂定按照士姑度貶值保數為百分之五十而作調整。 《公報》第37期,
1977/09/10
第10/77/M號法律, 關於在澳門永久性的支付、退休金、津貼、出席費及其他任何附帶支付而經立法會議調高者,准總督規定亦得將之伸展至由葡國有關當局訂定士姑度薪酬的人士有效。 《公報》第37期,
1977/09/10
第107/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五章第五七一條四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6期,
1977/09/03
第494/77號訓令, 訂定給予澳門出產之線紗織造斜紋粗棉布或燈芯布匹額為六百噸。 《公報》第35期,
1977/08/27
第106/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一三一條二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5期,
1977/08/27
第10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三章第一零四條一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5期,
1977/08/27
第10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八七條七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5期,
1977/08/27
第103/77/M號訓令, 調整對內實施之有關收費,郵資及重量級別並將一九五六年九月十三日第一五九七○號部令及續後頒行有關法例所指之表格價格予以劃一。 《公報》第35期,
1977/08/27
第96/77號批示, 關於更換「接收已撤銷澳門獨立地區陸軍司令部及海部司令部器材委員會」主席事宜。 《公報》第35期,
1977/08/27
第95/77號批示, 關於更換「接收陸軍防衛設施委員會」主席事宜。 《公報》第35期,
1977/08/27
第93/77號批示, 關於一等海外郵電廳長梁寶時担任澳門郵電廳長之職任期中止事宜。 《公報》第35期,
1977/08/27
第34/77/M號法令, 訂定享受大假規則。 《公報》第35期,
1977/08/27
第9/77/M號法律, 訂定有關在法定場所以外經營及進行任何幸運博彩之罰則。 《公報》第35期,
1977/08/27
第8/77/M號法律, 關於將房租津貼伸展至在本地區而非居住政府屋宇或雖有自置屋宇但須承擔法律認可之攤還負擔的退休或臨時退休公務員。 《公報》第35期,
1977/08/27
第102/77/M號訓令, 保留總督閣下各項授權。 《公報》第34期, 副刊,
1977/08/22
第101/77/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二萬元以作澳門辦事處之費用。 《公報》第34期,
1977/08/20
第90/77號批示, 關於委任地區召募健康檢驗委員會事宜。 《公報》第34期,
1977/08/20
第33/77/M號法令, 凡在當地執行之法例,以及在四月九日第三九∕七七號訓令之前頒布者,所指士姑度與當地貨幣之兌換,為著在澳門地區實施有效起見,兌率為每元折合五士姑度計算,但有法例特定不同辦法者除外。 《公報》第34期,
1977/08/20
第32/77/M號法令, 著將在經撤消之澳門獨立地區陸軍司令部擔任葯房助理職務之一名散工人員調往衛生救濟廳葯房為三等助理技術員。 《公報》第34期,
1977/08/20
第31/77/M號法令, 著對刑事起訴法庭之署任人員倘申請時准以現職真除。 《公報》第34期,
1977/08/20
第7/77/M號法律, 調整在一九七四年十月一日至一九七六年八月一日間退休或臨時退休之公務員退休金。 《公報》第34期,
1977/08/20
第6/77/M號法律, 修正二月十九日第一∕七七∕M號法律第一條內文(關於向共和國政府財政部借入一筆款項之許可及條件)。 《公報》第34期,
1977/08/20
第5/77/M號法律, 著對工務運輸廳之負責保養下水道泵房人員給予每月津貼二百元。 《公報》第34期,
1977/08/20
第4/77/M號法律, 將治安警察廳區長及機械區長以及水警稽查隊區長列入海外公務員章程第九一條附款一之「N」級。 《公報》第34期,
1977/08/20
第100/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33期,
1977/08/13
第99/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七四條六款c項所指的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3期,
1977/08/13
第98/77/M號訓令, 核准及實施仁慈堂一九七七經濟年度平常預算冊。 《公報》第33期,
1977/08/13
第30/77/M號法令, 在澳門治安警察廳人員團體增設數缺。 《公報》第33期,
1977/08/13
第226/77號法令, 在總理府設立澳門辦事處。 《公報》第32期,
1977/08/06
第97/77/M號訓令, 授權工務司執行工務交通技術委員會主席之職務。 《公報》第32期,
1977/08/06
第96/77/M號訓令, 核准銀行業務監察處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二副預算冊。 《公報》第32期,
1977/08/06
第95/77/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三百萬元以認購澳門電力不具名有限公司股份三萬股。 《公報》第32期,
1977/08/06
第9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六章第六六一條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2期,
1977/08/06
第78/77號批示, 成立一研究檢討商業學校計劃大綱之委員會。 《公報》第32期,
1977/08/06
第29/77/M號法令, 訂定關於檢察長公署人員團體職位填補規則。 《公報》第32期,
1977/08/06
第28/77/M號法令, 給予將由合約批給在澳門以彩票及互相博彩方式經營賽馬車事業專利權之澳門賽馬車不具名有限公司在批給期內以若干稅項豁免。 《公報》第32期,
1977/08/06
第27/77/M號法令, 規定在每年十二月份給予現職、退休及臨時退休公務員暨澳門總預算所負擔之其他領受䘏金者以聖誕津貼,係相等於彼等在該月一日有權領取應得之一個月薪酬,而不論其為俸給、薪金或退休金。但現職公務員須在該日已確實服務至少滿一年方可。 《公報》第32期,
1977/08/06
第93/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31期,
1977/07/30
第92/77/M號訓令, 在七月二十四日第一三三/七六/M號訓令核准之地區治安服務工作管制規則第二六條及三二條各增設一款。 《公報》第31期,
1977/07/30
第91/77/M號訓令, 核准進入水警稽查隊章程。 《公報》第31期,
1977/07/30
第26/77/M號法令, 著將省級工務交通委員會易名為工務交通技術委員會並變更該會之組織。 《公報》第31期,
1977/07/30
第25/77/M號法令, 在一九六九年七月五日第49104號國令第八條多增一款(關於澳門民事登記局公務員對手續費之分享額)。 《公報》第31期,
1977/07/30
第24/77/M號法令, 訂定在官方儀式中應遵守之席位排列次序。 《公報》第31期,
1977/07/30
第1/77號共和國議會決議, 第1/77號決議。 《公報》第31期,
1977/07/30
第90/77/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五萬元作為消費者委員會籌備委員會之經費。 《公報》第30期,
1977/07/23
第89/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二章第三○三條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0期,
1977/07/23
第88/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六章第三六三條一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0期,
1977/07/23
第87/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助學金、學生旅費宿費及文化交流委員會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30期,
1977/07/23
第86/77/M號訓令, 在澳門發行及流通「澳門立法會開幕」紀念郵票。 《公報》第30期,
1977/07/23
第85/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29期,
1977/07/16
第8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六章第六六二條三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29期,
1977/07/16
第83/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三章第一零一條一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29期,
1977/07/16
第82/77/M號訓令, 核准簽訂有關氹仔路環兩島供水首期工程及分項列價投承合約。 《公報》第29期,
1977/07/16
第81/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振興學務委員會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28期,
1977/07/09
第80/77/M號訓令, 核准澳門旅遊基金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28期,
1977/07/09
第79/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六七條三款b項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28期,
1977/07/09
第23/77/M號法令, 修正八月二十八日第三八∕七六∕M號法令第一條b項內文(設立及取消澳門保安部隊內若干職位)。 《公報》第28期,
1977/07/09
第78/77/M號訓令, 撥款五百元給予澳門廣播電台作為常備基金。 《公報》第27期,
1977/07/02
第77/77/M號訓令, 調撥款項列入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三章第三二二條一款科目內。 《公報》第27期,
1977/07/02
第76/77/M號訓令, 保留總督各項授權。 《公報》第26期,
1977/06/25
第75/77/M號訓令, 修正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廿三日第八二九七號訓令核准之社會復原所章程第七八條條文。 《公報》第26期,
1977/06/25
第74/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七章第三九一條三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26期,
1977/06/25
第73/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26期,
1977/06/25
第72/77/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七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一章第二八四條一四款所指金額重新分配。 《公報》第26期,
1977/06/25
4/8/2025 10:23:05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