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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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53/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7/03/08
第52/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7/03/08
第51/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7/03/08
第50/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7/03/08
第8/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央人民政府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發出的關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委員會解除對5艘船隻制裁的通知的有用部分。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7/03/08
第4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澳門賽馬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7/03/08
第4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救護車”的合同。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17/03/06
第4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執行“新城E2區道路及排放網絡建造工程——安裝消防栓及管道”的合同。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17/03/06
第4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委員會。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17/03/06
第4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建設發展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兩年。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17/03/06
第4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38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17/03/06
第4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特警隊警犬隊新總部建造工程——監察”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17/03/06
第49/2017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副刊,
2017/03/02
第3/201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法務局副局長。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副2刊,
2017/03/01
第2/201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法務局副局長。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副2刊,
2017/03/01
第21/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天神巷6號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7/03/01
第20/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肥利喇亞美打大馬路109A號及肥利喇亞美打圍2號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7/03/01
第1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局局長。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7/03/01
第11/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及委任文化遺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7/03/01
第54/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金融情報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7/03/01
第49/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7/03/01
第48/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公職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7/03/01
第4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止澳門屠宰場有限公司董事會兩名成員的職務及委任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一名副主席以兼任制度擔任澳門屠宰場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的職務。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7/03/01
第3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常設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7/03/01
第3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及續任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發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7/03/01
第18/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城市規劃與設計博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7/02/27
第17/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城市規劃與設計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7/02/27
第1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葡語國家研究博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7/02/27
第14/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葡語國家研究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7/02/27
第13/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澳門系統工程研究所開設智能科學與系統博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7/02/27
第47/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許可“巴郡保險公司”經營名為“(人身及工作)意外”的一般保險項目。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7/02/27
第46/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許可“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經營名為“飛機機身”及“飛機民事責任”的一般保險項目。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7/02/27
第3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垃圾焚化中心污泥處理”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7/02/27
第19/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路環島,在九澳堤壩馬路和九澳聖母馬路交界的土地的批給失效。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7/02/22
第18/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路環島石排灣工業區,稱為「SL」地段的土地的批給失效。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7/02/22
第17/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路環島石排灣工業區,稱為「SK1」地段的土地的批給失效。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7/02/22
第16/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7/02/22
第12/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醫療爭議調解中心協調員。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7/02/22
第19/201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於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關閘邊境站警司處新安裝及使用2支錄像監視系統鏡頭,以及批准取消原先安裝於上址的2支錄像監視系統鏡頭。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7/02/22
第45/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監察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7/02/22
第7/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在巴黎簽訂的《巴黎協定》。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7/02/22
第3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7/02/22
第3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醫療爭議調解中心調解員。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7/02/22
第3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席、正選成員及候補成員。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7/02/22
第3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7/02/22
第3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難民事務委員會委員,以代替原委員。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7/02/22
第3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醫療爭議調解中心調解員對每宗調解收取的報酬。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副刊,
2017/02/21
第3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剖驗屍體申請書式樣。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副刊,
2017/02/21
第2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席及成員的報酬。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副刊,
2017/02/21
第48/2017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職務。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副刊,
2017/02/21
第47/2017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職務。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副刊,
2017/02/21
第2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申請鑑定的費用。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7/02/20
第2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提供病歷副本收費上限表。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7/02/20
第2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警示系統》。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7/02/20
第2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執行“望廈社會房屋建造工程——第二期暨望廈體育館重建工程”的合同。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7/02/20
第2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租賃巴士候車亭及城市資訊牌(MUPI廣告燈箱)”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7/02/20
第46/2017號行政命令, 核准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統一保險單式樣。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7/02/20
第45/2017號行政命令, 核准《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費及條件表》。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7/02/20
第5/2017號行政法規, 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7/02/20
第4/2017號行政法規, 醫療爭議調解中心。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7/02/20
第3/2017號行政法規, 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7/02/20
第15/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噶地利亞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14/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13/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運輸基建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12/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11/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10/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局長。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9/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8/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房屋局局長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7/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環境保護局局長。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6/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交通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5/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4/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連丁里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10/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文化局副局長。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44/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交通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43/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42/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41/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40/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環境保護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39/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文化產業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38/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旅遊發展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37/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文化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36/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懲教管理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35/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司法警察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34/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勞工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33/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身份證明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32/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法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31/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30/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政策研究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29/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6/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通過的關於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第2321(2016)號決議。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5/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根據第1970(2011)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更新的擬定並維持的名單。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4/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通過的關於索馬里局勢的第2317(2016)號決議。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3/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通過的對《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的修正案。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44/2017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副刊,
2017/02/15
第2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文化局局長。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2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7/02/15
第2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經第11/2008號法律、第12/2012號法律及第9/2016號法律修改的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全文。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17/02/13
第3/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接受淘汰重型及輕型二衝程摩托車資助計劃的申請日期。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7/02/08
第2/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郵電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7/02/08
27/9/2025 2:47:27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