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公報》編號: |
第19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廢舊車輛跨區轉移內地監管配套之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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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建築廢料堆填區南面堤堰建設及地質改良——編製工程計劃”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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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旅遊熱線運作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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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45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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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離島醫療綜合體全自動垃圾和被服收集系統的設計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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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膳食”的合同。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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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17號法律, 修改《刑法典》。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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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署「《關於2010至2020年電力合作框架協議》的補充協議」的簽署人。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副2刊,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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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2017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副刊,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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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房屋局副局長,作為簽訂「房屋局總部辦公大樓重建工程——編制施工計劃」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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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樓宇管理仲裁中心仲裁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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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S21至S23教職員宿舍連廊設計及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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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復康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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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學院院長,作為簽訂租賃位於南灣湖景大馬路470-756號南灣湖廣場地窖編號C/V E-1的南灣·雅文湖畔S8餐飲商舖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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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學院院長,作為簽訂租賃位於南灣湖景大馬路470-756號南灣湖廣場地窖編號C/V F-1的南灣·雅文湖畔S7餐飲商舖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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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續任一名法學士及一名法學碩士為稅務執行處助理處長。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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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1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美化及改善祐漢及馬場一帶街道工程(第一期)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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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貿易便利化協定》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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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更正第14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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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華僑大學法律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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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土木水利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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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批准大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開設分行,從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獲許可經營之業務。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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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規章》第八條。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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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撥予郵政儲金局一筆款項作為二零一七財政年度有關管理居屋貸款優惠基金之報酬。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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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社會福利服務”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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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017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簽署有關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二標段及第五標段批給合同的公證合同修訂本。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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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017號行政法規, 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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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17號法律,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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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成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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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有關委任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成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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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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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一名文化產業基金行政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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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文化產業基金行政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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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存款保障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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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退休基金會監察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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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作為簽署《關於澳門流動漁船管理的合作安排》的簽署人。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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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準備二零一八年度政府施政方針、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和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的日程表。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副刊, 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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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二零一七/二零一八學年發放之大專助學金名額、津貼名額及由貸學金轉為獎學金的轉換名額。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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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30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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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40/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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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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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消費者委員會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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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彈藥”。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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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黑沙及竹灣兩海灘管理及救生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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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環保與節能基金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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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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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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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消防局福利會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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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海事及水務局福利會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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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海關福利會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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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學生福利基金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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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旅遊學院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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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大熊貓基金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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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運輸基建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三年。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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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017號行政命令, 修改澳門管理學院組織章程。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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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2017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延長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水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的附加合同。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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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17號法律, 監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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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17號法律, 稅務信息交換法律制度。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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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三幅以租賃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高美士街,新口岸填海區第六街區,稱為“c”、“d”及“e”地段的土地批給。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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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其上建有興華街12號及14號樓宇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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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叉巷,鄰近昔日其上建有11號樓宇的土地的批給失效。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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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文化遺產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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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及委任文化諮詢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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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01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於在氹仔客運碼頭海關站安裝及使用39台錄像監視攝影機,在澳門國際機場海關站安裝及使用3台錄像監視攝影機及在關閘海關站安裝及使用2台錄像監視攝影機。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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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會展業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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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金融管理局參與簽署合同時負責公證的官員。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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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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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更正第17/2017號行政法規附件中文文本。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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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華僑大學建築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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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201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核准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組織與運作》第十七條第三款所指的附設人員配額。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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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許可“巴郡保險公司”經營名為“疾病(短期保險)”、“運輸途中之有價物”及“法律保護”的一般保險項目。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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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第20/2006號行政法規《學費津貼制度》第四條第一款所定的學費津貼金額。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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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第19/2006號行政法規《免費教育津貼制度》第六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定的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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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017號行政法規, 第2/2017號法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執行法》的補充規定。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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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017號行政法規, 2017年度現金分享計劃。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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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2017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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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副刊,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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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勞工事務局副局長。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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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央人民政府關於從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483(2003)號決議第19段和第23段所規定凍結資產影響的個人和實體名單中解除一實體列名的通知的有用部分。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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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止兩名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目顧問委員會成員的職務及委任五名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目顧問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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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及續任統計諮詢委員會委員以及續任該委員會秘書。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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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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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執行“鄰近廢舊車輛預處理場地道路工程——安裝消防栓及管道”的合同。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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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41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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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屠體運輸車管理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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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承建兩艘十六米長汽船”的合同。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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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314/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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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司法警察局福利會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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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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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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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民政總署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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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文化基金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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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衛生局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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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旅遊基金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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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房屋局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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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印務局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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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社會工作局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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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檢察長辦公室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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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懲教基金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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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大學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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