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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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40/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監獄獄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監獄獄警隊伍人員取得膳食供應服務(服務期間: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71/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兩名人士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擔任職務。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70/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燃料安全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69/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運輸基建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68/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電信管理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6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旅遊發展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66/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65/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統計暨普查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64/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財政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63/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62/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61/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身份證明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60/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法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59/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政策研究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58/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56/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編制第二階段設施管理職業標準”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26/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檢察院助理檢察長為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員會主任。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45/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M/5式收益申報書的遞交期限延長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15/02/09
第25/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具項目組性質的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員會。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15/02/09
第24/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國際扶輪成立110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15/02/09
第1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教育暨青年局屬下單位提供2015年至2016年保安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1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研究生資助發放技術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代表。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金光渡輪有限公司代表為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21/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表揚警察總局、海關、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和保安部隊事務局等部門的人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20/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委任保安協調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44/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43/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McAfee端點保安系統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42/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Oracle Weblogic軟件之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41/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40/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合辦「世界職業技能競賽」五項強化課程【網頁設計強化課程(2015)、電腦網絡系統管理強化課程(2015)、美容護理強化課程(2015)、流行時裝技術強化課程(2015)、商品展示強化課程(2015)】及選拔賽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39/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數據中心及網絡設備室空調設備之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38/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合辦「花藝設計強化課程」及選拔賽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3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合辦「機電一體化強化課程(2015)」及選拔賽,以及購置培訓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36/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網絡安全設備之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35/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Novell網絡作業系統軟件之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34/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合辦「世界職業技能競賽」兩項強化課程「糖果/糕點製作強化課程(2015)、西式烹調強化課程(2015)」及選拔賽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33/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3/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氹仔東亞運大馬路設置單車徑工程(第三期)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2/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法務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法務局從屬機構少年感化院輔導員及院生供應膳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2/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通過的《國際高速船安全規則》(1994年高速船規則)的修正案。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1/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通過的《國際高速船安全規則》(1994年高速船規則)的修正案。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2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北區、中區及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的召集人、續任及委任各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的副召集人及成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2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燃料安全委員會的主席及若干名成員,以及委任該委員會的新成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2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及委任多名環保與節能基金評審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15/02/04
第1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學術研究獎學金規章》。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15/02/02
第2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15/02/02
第1/2015號行政法規, 二零一四/二零一五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 《公報》第5期,
第一組,
2015/02/02
第32/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科技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31/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30/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29/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28/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2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交通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26/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土地工務運輸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25/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文化產業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24/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文化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23/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澳門監獄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22/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司法警察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21/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20/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發展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19/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18/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金融情報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1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人力資源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16/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博彩監察協調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15/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公職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14/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警察總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13/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會秘書處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12/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11/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10/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9/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8/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1/28
第2/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第2/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崗陵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1/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第1/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關前正街及草堆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41個場所白蟻防治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衛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仁伯爵綜合醫院供應及安裝電話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17/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委任多名高級職程的警官/消防官修讀指揮及領導課程。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6/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5/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不動產估價及複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4/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以便與英國金融情報組織簽署有關在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融資犯罪方面互換金融情報的諒解備忘錄。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3/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Veritas Netbackup Enterprise Server備份軟件之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2/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Email及Email Archive軟件保養及升級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1/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VMware系統軟件之保養及升級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更正, 第30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葡文文本。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19/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生命科學道德委員會一名成員,以替代該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1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訂立《興建和經營澳門批發市場的批給合同》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的預先許可訂立佔用及使用合同的權限和審批立約人資格的權限,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17/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兼任方式委任一名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16/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15/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更改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15/01/28
第14/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訂第35/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第六款及第十款。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5/01/26
第1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羊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資標籤。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5/01/26
第1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規章》第六條。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5/01/26
第1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綠邨738台有限公司獲准經營電台調頻(FM)頻道廣播服務。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5/01/26
第1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經營電台廣播服務牌照之發出及續期費用。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5/01/26
第6/2015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就簽訂有關經營中式彩票特許合同的期限延長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就修改該合同的事宜,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相關的公證書。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5/01/26
第5/2015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職權授予警察總局局長。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5/01/26
第4/2015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副刊,
2015/01/23
第2/2015號檢察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檢察長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旅遊學院培訓活動協調委員會的成員。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28/9/2025 4:11:24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