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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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3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宣傳澳門旅遊的特刊並刊登在《大公報》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5/03/04
第79/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2015年博彩業顧問及研究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5/03/04
第78/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門禁系統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5/03/04
第75/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勞工事務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5/03/04
第8/2015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副刊,
2015/03/04
第3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終止一名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常設成員的職務,並任命另一名常設成員。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5/03/04
第37/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秘書長,以代替原秘書長。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15/03/04
第4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二零一五/二零一六學年發放之大專助學金名額、津貼名額及由貸學金轉為獎學金的轉換名額。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5/03/02
第4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9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15/03/02
第7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方式委任一名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非執行委員。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5/02/25
第76/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5/02/25
第74/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財政局——公物管理廳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5/02/25
第73/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新聞局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5/02/25
第72/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監察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5/02/25
第36/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5/02/25
第35/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新聞局局長。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5/02/25
第34/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5/02/25
第3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政府發言人。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5/02/25
第3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5/02/25
第3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5/02/25
第3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473/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15/02/25
第2/2015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3/2014號行政法規《城市規劃委員會》。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15/02/24
第3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慢性病防制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5/02/18
第3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5/02/18
第3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非高等教育委員會成員的委任,並委任另一名成員。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5/02/18
第15/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公職局代局長,作為簽訂為行政公職局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數據中心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5/02/18
第14/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公職局代局長,作為簽訂為行政公職局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數據中心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5/02/18
第13/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公職局代局長,作為簽訂為行政公職局提供“方圓廣場大樓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5/02/18
第12/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公職局代局長,作為簽訂為行政公職局提供“方圓廣場大樓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5/02/18
第11/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公職局代局長,作為簽訂為行政公職局提供“公務人員培訓中心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5/02/18
第7/2015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副刊,
2015/02/18
第10/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公職局代局長,作為簽訂為行政公職局提供“公務人員培訓中心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5/02/18
第3/2015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瑞典王國政府就相互通知對方已完成使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在巴黎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瑞典王國政府關於稅收信息交換的協定》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5/02/18
第29/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授予房屋局局長第18/2009號行政法規《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第一條所指提供信用擔保的權限。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15/02/18
第5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批准大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開設一所代理辦事處。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15/02/16
第2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中國內地景觀 六”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15/02/16
第27/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452/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進口表(表B)。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15/02/16
第19/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8/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燃料安全委員會主席及全職委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7/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科技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6/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5/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運輸基建辦公室代主任。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4/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代主任。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3/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2/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1/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電信管理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0/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9/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房屋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8/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郵政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7/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環境保護局代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6/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交通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5/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4/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65/201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十二)項、(十六)項及(二十一)項。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3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262/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八)項、(十一)項、(十二)項、(十三)項、(十六)項、(二十)項及(二十一)項。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2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產業基金行政委員會。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2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衛生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2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學院院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2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2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2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社會工作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2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協調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5/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協調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局行政管理委員會。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38/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保安協調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37/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監獄獄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36/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校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35/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34/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消防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33/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32/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治安警察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31/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海關關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30/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警察總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55/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54/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金融情報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53/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及授予人力資源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52/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消費者委員會執行委員會。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51/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50/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49/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48/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財政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47/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經濟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46/201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126/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十二)項、(十六)項及(二十一)項。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7/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9/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任。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8/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法務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7/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印務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6/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5/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4/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行政公職局代局長。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1/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66/201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八)項、(十一)項、(十二)項、(十三)項、(十六)項、(二十)項及(二十一)項。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02/13
第3/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十月初五日街和大碼頭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28/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修訂《品德與公民》教材”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27/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二等高級技術員,於文化產業基金代任專責公證員的職務。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10/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教育暨青年局購買一台復康巴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285/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第284/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顧問。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15/02/11
28/9/2025 4:10:54 BO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