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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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1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綠邨738台有限公司獲准經營電台調頻(FM)頻道廣播服務。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5/01/26
第1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經營電台廣播服務牌照之發出及續期費用。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5/01/26
第6/2015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就簽訂有關經營中式彩票特許合同的期限延長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就修改該合同的事宜,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相關的公證書。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5/01/26
第5/2015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職權授予警察總局局長。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15/01/26
第4/2015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副刊,
2015/01/23
第2/2015號檢察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檢察長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6/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旅遊學院培訓活動協調委員會的成員。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旅遊局在中國台灣市場的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財政處處長。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1/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大學校董會的代表。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77/201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Oracle軟件更新權及技術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76/201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75/201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74/201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智能卡式身份證系統支援、軟件及硬件維修保養服務及回應處理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73/201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Oracle資料庫緊急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72/201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中華廣場大廈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71/201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指紋自動識別系統(AFIS)設備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70/201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購買供身份證明局使用的“資訊設備系統AS/400、pSeries及刀鋒伺服器的硬件維修保養及軟件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9/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兼職方式續任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8/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兼職方式續任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7/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署提供資訊服務合同的立約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5/01/21
第6/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營運的離岸銀行分行及離岸銀行附屬機構於二零一五年須繳付每半年的運作費。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15/01/19
第5/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3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15/01/19
第4/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公共實體2015年的車輛年度燃料消耗量限度。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15/01/19
第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小販、收賣舊物者、手藝人、其他街頭經營者及街市攤檔承租人繳付二零一五年全年度的費用及檢疫費用。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15/01/19
第3/2015號行政命令, 修改第20/2012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15/01/19
第2/2015號行政命令, 訂定獲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營運的若干信用機構於二零一四年度的監察費。 《公報》第3期,
第一組,
2015/01/19
第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與十四間公司簽訂提供旅遊局駐相關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15/01/16
第110/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通過的《2000年國際高速船安全規則》(2000年HSC規則)修正案。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15/01/16
第109/2014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二零零一年六月六日通過的《國際高速船安全規則》(第MSC.36(63)號決議)的修正案。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15/01/16
第2/2015號廉政專員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廉政公署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5/01/14
第68/201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電信管理局局長。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5/01/14
第67/2014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房屋局局長。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5/01/14
第4/201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更正第252/2014號、第253/2014號及第254/201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中文及葡文文本。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5/01/14
第128/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作為簽訂為統計暨普查局設施提供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5/01/14
第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經濟發展委員會秘書長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5/01/14
第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167/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表一及表二以及第四款的表。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15/01/12
第1/2015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英國金融情報組織簽署有關在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融資犯罪方面互換金融情報的諒解備忘錄。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15/01/12
第152/2014號廉政專員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助理專員。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151/2014號廉政專員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助理專員。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150/2014號廉政專員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廉政專員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277/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圖書館管理系統Symphony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276/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提供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本地及香港版報紙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275/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撥予旅遊基金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269/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公眾飲用蒸餾水服務公證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265/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轄下七個場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日常小型維修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289/201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警察總局局長助理,主管情報分析中心。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127/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以兼任方式擔任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替代另一名董事。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124/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123/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McAfee端點保安系統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122/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Oracle Weblogic軟件之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121/201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合辦「機電一體化強化課程(2015)」及選拔賽,以及購置培訓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476/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日內瓦)代主任。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475/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澳門駐里斯本經濟貿易辦事處代主任。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47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澳門駐布魯塞爾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代主任。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473/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5/01/07
第1/2015號法律, 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 《公報》第1期,
第一組,
2015/01/05
第47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管理區建設——設計諮詢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3刊,
2014/12/31
第10/2014號法律, 預防及遏止對外貿易中的賄賂行為的制度。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2刊,
2014/12/31
第9/2014號法律, 2015年財政年度預算案。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2刊,
2014/12/31
第47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資訊技術支援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70/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新批發市場設計連建造工程——機電設施質量控制”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69/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新批發市場設計連建造工程——質量控制”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6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青洲坊公共房屋第1及第2地段社會設施裝修工程——編製計劃”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67/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減少第406/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66/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執行“氹仔東亞運大馬路設置單車徑工程——第三期”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65/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執行“澳門監獄油漆翻新工程”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6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仁伯爵綜合醫院供應及安裝電話系統”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63/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1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6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4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6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減少第24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60/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為氹仔臨時客運碼頭及內港客運碼頭提供旅客服務”的合同的附加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59/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9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5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為行政公職局提供“政府數據中心運作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57/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非醫院藥集內藥物”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56/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為外港客運碼頭提供旅客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55/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廢物處理設施的技術顧問”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5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環保Fun”之減廢回收攞滿Fun」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53/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建設——道路設施——澳門連接線——編製計劃”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5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7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5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路環——九澳隧道建造工程——機電設施質量控制”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50/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氹仔東北馬路公共房屋社會設施裝修工程——編製計劃”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49/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執行“新城填海區E1區填土及堤堰建造工程”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4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治安警察局交通廳擴建工程——監察”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47/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望廈社會房屋建造工程——第二期暨望廈體育館重建工程(地庫結構)——監察延期II”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46/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執行“九澳安老院及康復醫院建造工程”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445/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執行“健康生活教育園地裝修承攬工程”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278/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新校區——住宿式書院10及住宿式書院11之設計及裝修工程連配套項目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14/12/31
第44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為澳門監獄獄警隊伍人員取得膳食供應服務(服務期間: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274/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整體售票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14/12/31
第443/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在"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旗下頻道宣傳澳門旅遊」的服務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273/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及澳門歷史檔案館供應二零一五年度慧科新聞資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14/12/31
第44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國際品牌連鎖加盟展2014及2015承辦機構”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4/12/31
第272/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的空調系統保養服務公證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14/12/31
第271/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總部大樓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的空調系統保養服務公證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14/12/31
第270/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轄下美珊枝街5-7號提供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14/12/31
第268/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轄下八個場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園林綠化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14/12/31
第267/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轄下五個場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花卉及植物的佈置和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14/12/31
第266/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網站數據中心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14/12/31
第264/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提供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本地及香港版期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14/12/31
30/9/2025 6:23:01 BO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