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公告
- 第38/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智利共和國之間生效。
- 第37/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馬爾他共和國、摩洛哥王國、巴西聯邦共和國、亞美尼亞共和國、哥倫比亞共和國、匈牙利、冰島、印度共和國、列支敦士登親王國、黑山和塞舌爾共和國之間生效。
- 第36/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附件3的修改內容。
- 第35/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性誘拐兒童民事方面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巴哈馬國、白俄羅斯共和國、巴西聯邦共和國、智利共和國、哥倫比亞共和國、塞浦路斯共和國、厄瓜多爾共和國、愛沙尼亞共和國、斐濟共和國、格魯吉亞民主共和國、匈牙利國、冰島、拉脫維亞共和國、立陶宛共和國、馬爾他共和國、毛里裘斯共和國、墨西哥合眾國、摩爾多瓦共和國、摩納哥親王國、新西蘭、秘魯共和國、波蘭共和國、羅馬尼亞、斯洛文尼亞共和國、南非共和國、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共和國、土庫曼斯坦、烏拉圭東岸共和國、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津巴布韋共和國、新加坡共和國、加蓬共和國、安道爾親王國、俄羅斯聯邦、幾內亞共和國、萊索托王國、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大韓民國、伊拉克共和國、贊比亞共和國之間生效。
- 第34/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塞爾維亞共和國、馬爾他共和國、摩洛哥王國、黑山、哥倫比亞共和國、哈薩克斯坦共和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及哥斯達黎加共和國之間生效。
- 第33/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塞內加爾共和國、黑山、盧旺達共和國、斐濟共和國、萊索托王國、斯威士蘭王國、海地共和國、克羅地亞共和國、塞爾維亞共和國、科特迪瓦共和國、贊比亞共和國、納米比亞共和國及加納共和國之間生效。
- 第32/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通過的《國際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國際安全管理(ISM)規則》)修正案。
- 第31/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通過的關於中東局勢的第2342(2017)號決議。
- 第30/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通過的《1972年國際集裝箱安全公約(CSC)》修正案。
- 第29/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通過的經修正的《1966年國際載重線公約1988年議定書》的修正案。
- 第28/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六五年四月九日在倫敦通過的《1965年便利國際海上運輸公約》及於一九六九年至二零零九年通過的相關修正案。
- 第27/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包含《貿易便利化協定》的《修正〈馬拉喀什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議定書》。
- 第26/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央人民政府關於從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483(2003)號決議第19段和第23段所規定凍結資產影響的個人和實體名單中解除一實體列名的通知的有用部分。
- 第25/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通過的《國際消防安全系統規則》(FSS規則)修正案。
- 第24/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以色列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以色列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繼續執行領事職務達成的協議。
- 第23/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智利共和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智利共和國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總領事館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執行領事職務達成的協議。
- 第22/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總領事館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繼續執行領事職務達成的協議。
- 第21/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就俄羅斯聯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保留總領事館的協定。
- 第20/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印度共和國政府就印度共和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保留總領事館的協定。
- 第19/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通過的經修正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修正案。
- 第18/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格林納達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格林納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委派名譽領事達成的協議。
- 第17/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央人民政府關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伊斯蘭國和基地組織制裁委員會解除對有關個人制裁的通知的有用部分。
- 第16/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通過的關於索馬里局勢的第2317(2016)號決議的葡文譯本。
- 第15/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通過的關於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第2321(2016)號決議的葡文譯本。
- 第14/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通過的《2000年國際高速船安全規則》(《2000年高速船規則》)修正案。
- 第13/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通過的關於中非共和國局勢的第2339(2017)號決議。
- 第12/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通過的有關秘書長關於蘇丹和南蘇丹的報告的第2290(2016)號決議的葡文譯本。
- 第11/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通過的《1994年國際高速船安全規則》(《1994年高速船規則》)修正案。
- 第10/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通過的關於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第2270(2016)號決議的葡文譯本。
- 第8/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央人民政府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發出的關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委員會解除對5艘船隻制裁的通知的有用部分。
13/9/2025 8:20:56 BO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