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瓦努阿圖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瓦努阿圖共和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的協議, 自2020年9月4日起生效。
- 通知, 中央人民政府於2018年10月19日發出的關於安全理事會在制裁名單中增列三艘受制裁船隻通知的有用部分。
- 通知, 中央人民政府於2016年3月22日發出的關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委員會解除對有關船隻制裁通知的有用部分。
- 《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 2015年6月29日在北京簽署。
- 《卡塔爾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卡塔爾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總領事館達成協議的照會》 , 自2013年7月10日起生效。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馬爾他政府關於稅收信息交換的協定》, 2013年5月30日在中國北京簽署
- 《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保留總領事館達成協議的照會》 , 1999年12月20日起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 《視聽表演北京條約》, 2012年6月24日在北京通過。
- 《阿拉伯埃及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阿拉伯埃及共和國駐香港特別行政區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協議的照會》, 2000年3月31日起生效。
- 《緬甸聯邦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緬甸聯邦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協議的照會》, 2000年6月2日起生效。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柬埔寨王國領事條約》, 自2011年1月12日起生效。
- 《波蘭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波蘭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保留總領事館達成協議的照會》, 1999年12月20日起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 《厄立特里亞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厄立特里亞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委派名譽領事達成協議的照會》, 2005年8月10日起生效。
- 《瑞士聯邦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瑞士聯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保留總領事館達成協議的照會》, 1999年12月20日起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 《葡萄牙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葡萄牙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總領事館達成協議的照會》, 1999年12月20日起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泰王國政府關於泰王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保留領事機構的協定》, 1999年12月20日起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
- 中央人民政府, 於2018年4月28日發出的關於從利比亞制裁名單中除名船隻的通知的有用部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領事協定》, 2008年10月24日在北京簽訂。
- 《印度尼西亞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印度尼西亞共和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的協議》, 2008年3月17日起生效。
- 《新加坡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新加坡共和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領區擴大至澳門特別行政區達成的協議》, 2008年1月21日起生效。
- 《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2007年10月30日在北京簽署。
- 《安哥拉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安哥拉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總領事館達成的協議》, 2006年7月26日起生效。
- 《亞太空間合作組織公約》, 2005年10月28日訂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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