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找到44892項結果-瀏覽: 124/449
摘要 《公報》編號:
第10/2013號行政法規, 延長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間。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13/04/29
第9/2013號行政法規, 修改免費教育津貼制度。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13/04/29
第6/2013號法律, 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13/04/29
第9/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通過的關於恐怖活動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的第2082(2012)號決議。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副刊,
2013/04/24
第20/201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能源效益狀況2013”調查研究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3/04/24
第19/201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島和路環島之間的填海區,鄰近蓮花海濱大馬路的土地,以興建一座天然氣調壓站。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3/04/24
第18/201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鄉村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3/04/24
第94/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後續工程項目管理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3/04/24
第92/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設計、供應及安裝信箱項目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3/04/24
第87/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二零一三年暑期活動報名工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3/04/24
第71/201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向海關提供“車載X光檢測儀”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3/04/24
第69/201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監獄獄長,作為簽訂“購買《澳門監獄清潔服務》(服務期間:2013年4月至12月)”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3/04/24
第60/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3/04/24
第8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3/04/24
第91/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訂經第3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9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及第七款。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3/04/22
第90/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第五條及第八條。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3/04/22
第8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格林納達國民得獲免簽證及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3/04/22
第8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消防局成立一百三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3/04/22
第8/2013號行政法規, 核准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的工作證式樣。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3/04/22
第7/2013號行政法規, 管理公積金個人帳戶款項所得的收益的計算及發放。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3/04/22
第5/2013號法律, 食品安全法。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13/04/22
第18/2013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副2刊,
2013/04/17
第17/201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土地委員會第41/2011號意見書和附於該意見書的合同擬本的行為無效,該行為透過第15/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公佈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3/04/17
第88/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濕型”實驗室裝修工程設計與建造項目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3/04/17
第86/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代表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的健康城市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3/04/17
第65/201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監獄獄長,作為簽訂“澳門監獄男倉區鐵窗更換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3/04/17
第59/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合辦“第九期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課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3/04/17
第86/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按經核准的服務費單價增加提供“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三標段”的服務費用開支。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副刊,
2013/04/15
第8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按經核准的服務費單價增加提供“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一標段及第四標段”的服務費用開支。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副刊,
2013/04/15
第84/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34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3/04/15
第8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42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所訂的開支年度負擔方式。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3/04/15
第8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00/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3/04/15
第8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424/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所訂的開支年度負擔方式。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3/04/15
第8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仁伯爵綜合醫院第一期擴建工程——前線醫務人員宿舍工程——監察”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3/04/15
第7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醫療券的式樣。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3/04/15
第7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37/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3/04/15
第7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9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3/04/15
第76/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新城填海區A區填土及堤堰建造工程——質量控制”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3/04/15
第7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14/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3/04/15
第74/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41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3/04/15
第7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路環‘崗頂’傳染病康復中心改建及擴建工程”的合同。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3/04/15
第7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的存續期延長。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3/04/15
第4/2013號法律, 修改第21/2009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13/04/15
第85/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海洋工業中心倉庫提供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3/04/10
第62/201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訂定第十二屆警官及消防官培訓課程實習期及時間表。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3/04/10
第60/201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為海關提供“澳門海關車輛民事責任保險”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3/04/10
第58/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局長,作為簽訂為經濟局提供廣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3/04/10
第57/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經貿發展現狀與前景:澳門之平台作用”項目研究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3/04/10
第14/2013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行政公職局提供“資訊技術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3/04/10
第7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中小企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3/04/10
第7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退休基金會諮詢會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3/04/10
第6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公職司法援助委員會”成員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3/04/10
第6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9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3/04/08
第6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氹仔東北馬路公共房屋建造工程 — 質量控制”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3/04/08
第66/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氹仔東北馬路公共房屋建造工程 — 監察”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3/04/08
第6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375/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3/04/08
第64/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74/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3/04/08
第6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42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3/04/08
第17/2013號行政命令,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3/04/08
第16/2013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3/04/08
第6/2013號行政法規, 二零一三年度醫療補貼計劃。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3/04/08
第16/201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及執行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3/04/03
第84/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衛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六十八臺針筒式靜脈滴注機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3/04/03
第15/2013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副刊,
2013/04/03
第83/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重審小組成員。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3/04/03
第82/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長者事務委員會一名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3/04/03
第81/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設計、供應及安裝家具——大學展館、圖書館及學習共享空間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3/04/03
第80/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設計、供應及安裝家具——大學展館、圖書館及學習共享空間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3/04/03
第33/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教育暨青年局屬下單位提供2013至2014年保安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3/04/03
第32/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教育暨青年局屬下單位提供2013至2014年保安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3/04/03
第13/2013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智能卡式身份證系統支援、軟件及硬件維修保養服務以及回應處理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3/04/03
第12/2013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Oracle軟件更新權及技術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3/04/03
第11/2013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資訊設備系統AS/400、pSeries及刀鋒伺服器的硬件維修保養及軟件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3/04/03
第79/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餐飲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3/04/02
第56/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存款保障基金專有會計格式。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3/04/02
第6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及房地產中介人臨時准照的式樣。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3/04/02
第6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第4/2013號行政法規《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施行細則》須徵收臨時准照的費用的收費表。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3/04/02
第5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第13/2012號法律《司法援助的一般制度》第三十四條第三款所指的服務費表。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3/04/02
第5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訂定《所得補充稅章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A組納稅人應具備的簿冊及文件。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3/04/02
第14/2013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馬爾他政府簽署稅收信息交換協定。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3/04/02
第5/2013號行政法規, 二零一二/二零一三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3/04/02
第4/2013號行政法規,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施行細則。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3/04/02
第6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醫療系統建設跟進委員會秘書長,作為簽訂為《完善醫療系統建設方案》提供工程顧問諮詢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13/03/28
第8/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有關防擴散問題的第1737(2006)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更新的個人和實體名單。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副刊,
2013/03/27
第7/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通過的有關剛果民主共和國局勢的第2078(2012)號決議及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於剛果民主共和國第1533(2004)號決議所設委員會對受第1596(2005)號決議第13段及第15段規定的措施約束的個人及實體名單作出更新的照會。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副刊,
2013/03/27
第6/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尼日利亞聯邦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保留總領事館達成協議的照會。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副刊,
2013/03/27
第5/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267(1999)號及第1989(2011)決議所設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更新的基地組織制裁名單。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副刊,
2013/03/27
第4/2013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根據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988(2011)號決議制定並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更新的個人和實體的名單。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副刊,
2013/03/27
第15/201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鄉村馬路的土地的批給,以興建一幢三層高,其中一層為地庫的獨立式別墅。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3/03/27
第77/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澳門大學的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3/03/27
第55/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Novell網絡作業系統軟件之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3/03/27
第5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免除一名環保與節能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委員及同時委任另一名正選委員。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3/03/27
第56/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信德中旅船務管理(澳門)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3/03/27
第78/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52/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聖若瑟大學教學專業資格學位後文憑課程的名稱為學位後教育文憑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3/03/25
第5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塞爾維亞共和國國民得獲免簽證及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3/03/25
第54/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確認法人屬於社會服務界別的評審準則。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3/03/25
第5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確認法人屬於工商、金融界,勞工界及專業界界別法人的評審準則。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3/03/25
第5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確認法人屬於文化界別的評審準則。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3/03/25
第5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為民政總署購置“人事管理系統”的合同。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3/03/25
第5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存款保障基金採用權責發生制會計制度。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3/03/25
1/10/2025 0:24:41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