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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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75/2009號行政命令, 授予一名人士銀蓮花榮譽勳章。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9/12/18
第74/2009號行政命令, 授予一名人士銀蓮花榮譽勳章。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9/12/18
第73/2009號行政命令, 授予一名人士金蓮花榮譽勳章。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9/12/18
第72/2009號行政命令, 授予一名人士金蓮花榮譽勳章。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9/12/18
第71/2009號行政命令, 授予一名人士金蓮花榮譽勳章。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9/12/18
第70/2009號行政命令, 授予一名人士大蓮花榮譽勳章。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9/12/18
第69/2009號行政命令, 授予一名人士大蓮花榮譽勳章。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9/12/18
第36/2009號行政法規, 修改核准《檢察長辦公室組織與運作》的第13/1999號行政法規。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9/12/18
第35/2009號行政法規, 修改核准《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組織和運作》的第19/2000號行政法規。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9/12/18
第24/2009號法律, 2010年財政年度預算案。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9/12/18
第23/2009號法律,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因履行防務職責而享有的權利和豁免。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9/12/18
第49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回歸祖國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刊,
2009/12/17
第49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科學館”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刊,
2009/12/17
第49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小販、收賣舊物者、手藝人、其他街頭經營者及街市攤檔承租人繳付二零一零年全年度的費用及檢疫費用。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刊,
2009/12/17
第22/2009號法律, 對行政長官和政府主要官員離任的限制規定。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刊,
2009/12/17
第53/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制度批出一幅位於氹仔島,鄰近米尼奧街和永誠街,稱為氹仔新城市中心BT4a地段的土地,以興建一幢樓宇,用作開辦一間提供學前和小學教育的非牟利私立學校。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第143/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提供“巡邏船及相關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第142/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提供“車載移動式大體積封裝貨件檢查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第49/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第38/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入出境及互免填報入出境申報表協議》。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第49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提供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澳門博物館行政大樓、澳門博物館大樓及觀音蓮花苑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第49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政府駐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第48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政府駐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的代表。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第48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及歷史檔案館供應二零一零年度網上新聞及資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第48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澳門保安部隊若干名軍事化人員因其傑出行為而獲升級。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9/12/16
第139/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核准海關關員職程內高級職程關務監督晉升開考的體能考試及知識考試大綱,以及通過體格檢查所須的條件。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09/12/14
第138/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核准海關關員職程內高級職程副關務總長/關務總長晉升開考的體能考試及知識考試大綱,以及通過體格檢查所須的條件。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09/12/14
第68/2009號行政命令, 委任保安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副刊,
2009/12/10
第100/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年假累積決定的權限轉授予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第99/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遠端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第47/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行政暨公職局提供“技術支援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第46/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南光行人天橋更換兩台扶手電梯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第45/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方圓廣場大樓之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第37/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在澳門簽署的《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議定書的正式中文文本及相關葡文譯本。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第48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關於體育發展局網頁維護和國際互聯網數據中心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第48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2010年《旅遊快訊》月刊——中文版及英文版的編輯和版面設計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第48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2010年《澳門旅遊》雙月刊——雙語版(中文及英文)的編輯和版面設計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9/12/09
第48/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國際法事務辦公室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全體會議第13/2009號議決, 向行政長官十年來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所作出的重大貢獻和辛勞付出致以崇高的敬意。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48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36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48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政府資訊中心第二期裝修工程”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48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制服物品”的合同。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48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保衛及保安用品”。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47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進駐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47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新口岸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外牆及天面防水工程”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47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上海住宅租賃及管理”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47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執行“路氹城蓮花路南面填土的建造工程”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47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一台車輛”。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47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路氹城蓮花路輕型車停車場建造承包工程”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47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關閘廣場東側臨時行人天橋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47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對提供“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填海工程設計”服務負擔的分段支付。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47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對提供“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設計與施工諮詢”服務負擔的分段支付。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9/12/07
第52/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局部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東北大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51/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制度和豁免公開競投方式無償批出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其上建有白鴿巢前地4號和老人院前地15號樓宇的土地。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136/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以續簽一份個人勞動合同。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135/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提供“資訊網絡設備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134/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嘉獎一名法學士。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98/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資訊網絡及設備的保養及技術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4/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媽閣休憩區(第二期)設置門球場及照明系統工程”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3/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藝博館及回歸館購置設備─—文物展櫃及恆濕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2/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望德聖母灣大馬路休憩區優化工程”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1/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迎回歸主要交通要道改善工程(氹仔區)”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0/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連接世遺景點的城區美化─—亞婆井至崗頂行人道美化工程”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36/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訂於上海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教育合作協定》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的適用部分,以及該協定的中文正式文本及葡文譯本。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35/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經國際勞工組織第80號有關《一九四六年最後條款修訂公約》修訂的一九二九年六月二十一日在日內瓦通過的國際勞工組織第27號有關《航運的重大包裹標明重量公約》的英文正式文本及相應的中、葡文譯本。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34/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經國際勞工組織第80號有關《一九四六年最後條款修訂公約》修訂的一九二五年六月五日在日內瓦通過的國際勞工組織第19號有關《本國工人與外國工人關於事故賠償的同等待遇公約》的英文正式文本及相應的中、葡文譯本。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67/2009號行政命令, 委任保安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副刊,
2009/12/02
第33/2009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經國際勞工組織第80號有關《一九四六年最後條款修訂公約》修訂的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在日內瓦通過的國際勞工組織第14號有關《工業企業中實行每週休息公約》的英文正式文本及相應的中、葡文譯本。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7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勳章、獎章和獎狀提名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6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6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慶祝活動美化場館外圍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6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慶祝活動設置場館內舞台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6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慶祝活動設置LED大屏幕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6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慶祝活動設置燈光、音響和帳篷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9/12/02
第46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9/11/30
第46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延長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的存續期。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9/11/30
第66/2009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署“延長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水公共服務批給之合同”的公證契約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9/11/30
第65/2009號行政命令, 確定委任若干名檢察院司法官為助理檢察長,以及另一名外籍檢察院司法官以合同制度任用為助理檢察長。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9/11/30
第64/2009號行政命令, 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的中文、葡文及英文名稱分別更改為“聖若瑟大學”、“Universidade de São José”及“University of Saint Joseph”。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9/11/30
第63/2009號行政命令, 修改衛生局人員編制內的護理人員組別。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9/11/30
第50/200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廢止公佈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二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88/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97/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6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體育綜合體更換熱水爐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6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綜合劇院空調系統調整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6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外圍綠化帶購買聖誕花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5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博物館提供園藝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5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位於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信德中心(離境大樓)三樓336至337號店舖的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5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韓國、新加坡及日本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5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馬來西亞、菲律賓及泰國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5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香港及中國台灣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5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澳洲及紐西蘭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5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德語系、美國以及英國及愛爾蘭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5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印度及印尼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協議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5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非高等教育學生提供保險”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5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4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增設貴賓休息室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48/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辦公室重整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47/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地下首層圖書室的環境美化及佈置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4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增設嘉賓接待室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第44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在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增設貴賓通道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9/11/25
3/10/2025 0:19:24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