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找到44892項結果-瀏覽: 179/449
摘要 《公報》編號:
第35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路氹城VU4.2、VU5.1及VU5.2大馬路的建造工程”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08/12/23
第34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民政總署供應“街市管理系統”的合同。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08/12/23
第34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污水處理廠─更換粗格柵及細格柵等老化設備”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08/12/23
第34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制服物品”的合同。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08/12/23
第47/2008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刊,
2008/12/17
第46/2008號行政命令, 將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院長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副刊,
2008/12/17
第5/2008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審計局局長。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8/12/17
第16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位於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信德中心(離境大樓)三樓336至337號店舖的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8/12/17
第131/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提供車輛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8/12/17
第130/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提供X光檢定機及金屬探測門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8/12/17
第129/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提供電話交換機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8/12/17
第51/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澳門政府資訊系統災難恢復/數據中心網絡設計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8/12/17
第34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統計諮詢委員會成員及秘書。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8/12/17
第34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購買車輛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8/12/17
第97/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Fortune 3 Card Poker”法定規章》的第九條。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08/12/15
第31/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東帝汶民主共和國法律及司法互助協定》的正式中文和葡文文本。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08/12/15
第34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禁止未成年人提供的工作清單”。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08/12/15
第34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限制未成年人提供的工作清單”。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08/12/15
第34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公共衛生化驗所供應試劑”的合同。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08/12/15
第34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公共行政工作人員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班。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08/12/15
第34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澳門理工學院提供“診療技術學士學位補充課程”教學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08/12/15
第33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公共行政大樓十一樓裝修工程”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08/12/15
第33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313/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08/12/15
第33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臨床病理科供應試劑”的合同。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08/12/15
第33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櫃檯小型打印機”的合同。 《公報》第50期,
第一組,
2008/12/15
第16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網頁維護和國際互聯網數據更新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8/12/10
第16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成人教育中心裝修工程”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8/12/10
第16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提供圖書偵測防盜系統設備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8/12/10
第96/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設立不動產第二估價委員會。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8/12/10
第95/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不動產估價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及複評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8/12/10
第94/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機動車輛估價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8/12/10
第33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燃料安全委員會若干名成員及委任一名新成員。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8/12/10
第16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的資訊管理及學校圖書館碩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8/12/09
第16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的管理學碩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8/12/09
第16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的教育管理碩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8/12/09
第16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的統計、數學及電腦碩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8/12/09
第16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內增加名為《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多層停車場》的設施。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8/12/09
第33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輕軌系統第二期的可行性研究”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8/12/09
第33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松山隧道的一般維修及保養建造承包工程”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8/12/09
第33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法務公庫提供“男青少年短期宿舍——勵青中心的管理及運作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8/12/09
第33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金融情報辦公室裝修工程”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8/12/09
第33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藥物及其它藥用產品”的合同。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8/12/09
第45/2008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訂《在衛生領域的諒解備忘錄》。 《公報》第49期,
第一組,
2008/12/09
第16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8/12/03
第15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巴波沙中葡小學擴建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8/12/03
第15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鮑思高體育綜合體球場更換人造草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8/12/03
第15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學生中心連中心廣場(D)及中葡樓停車場天台綠化設計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8/12/03
第127/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作為簽訂一份個人勞動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8/12/03
第93/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常設基金行政委員會的成員。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8/12/03
第50/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文化中心大樓負二層辦公室及休息室改善工程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8/12/03
第30/200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經修訂的一九六一年十二月六日訂於布魯塞爾的《貨物憑A.T.A.報關單證冊暫時進口的海關公約》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的適用部分、該公約的中文譯本,以及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八日的最後修正案。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8/12/03
第32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再次任命兩名廉政公署助理專員。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8/12/03
第32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土地發展諮詢小組成員。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08/12/03
第44/2008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副刊,
2008/12/02
更正, 更正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內的第13/2008號法律——修改第3/2000號法律《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的中文文本。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8/12/01
第15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管理學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8/12/01
第32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8/12/01
第32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例外情況豁免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繳納有關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所生利潤的所得補充稅。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8/12/01
第32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二十五)項。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8/12/01
第32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防治愛滋病委員會的存續期延長。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8/12/01
第32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兩台吉普車”的合同。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8/12/01
第32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兩套流動測速儀”的合同。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8/12/01
第32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電話交換機連安裝”的合同。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8/12/01
第32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自動波摩托車”的合同。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8/12/01
第31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8/12/01
第31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澳門蓮花衛視傳媒有限公司”獲發准照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信服務。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8/12/01
第43/2008號行政命令, 許可“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風險自負形式在“澳門四季酒店”內名為“百利沙”的經營幸運博彩及其他方式博彩的地點經營兩個新兌換櫃檯。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8/12/01
第25/2008號行政法規, 修改海關的組織及運作。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8/12/01
第42/2008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副刊,
2008/11/26
第37/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竹仔室斜巷及高可寧紳士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8/11/26
第15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衛生局一名專責公證員及其代任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8/11/26
第15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宿舍C2、C3及C4地盤平整及山坡護土承攬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8/11/26
第15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教育暨青年局屬下單位保安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8/11/26
第15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教育暨青年局屬下單位保安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8/11/26
第126/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供應“全電子化刑事犯罪綜合管理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8/11/26
第48/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執行“龍成大廈辦公室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8/11/26
第47/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澳門文化中心綜合劇院音響系統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8/11/26
第46/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購買供該局使用的“文件存檔機(Microfilm Kodak DAW)”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8/11/26
第15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物流管理專業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及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8/11/24
第15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社會科學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8/11/24
第317/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保衛及保安用品”。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8/11/24
第31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為民政總署供應“2009年及2010年度燃油及潤滑油”的合同。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8/11/24
第31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愕斜巷及若憲馬路整治計劃建造工程”的合同。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8/11/24
第314/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的新票價。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8/11/24
第31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傳統手工藝品”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8/11/24
第41/2008號行政命令, 調整八月十四日第40/95/M號法令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五十條第四款及第五十一條第一款所規定的限額。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8/11/24
第40/2008號行政命令, 提高“工作意外保險費表及條件”規定中第二章所載表內訂定的百分率為計算基礎的保險費金額。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08/11/24
第36/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2009年能源業發展辦公室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第35/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續任澳門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一名成員。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更正, 第11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第14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非行政用機資訊設備用戶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第14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行政用機資訊設備用戶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第14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盧家大屋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第14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聖若瑟修院聖物寶庫提供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第14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資訊設備及網絡系統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第121/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提供資訊網絡設備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第120/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資訊亭系統及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第92/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澳門監獄常設基金行政委員會的成員。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第49/2008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購買供身份證明局使用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電子旅行證件本子檢測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第312/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出版《澳門》雜誌葡文印刷版及電子版的採編、版面設計、印製、發行、推廣、管理及相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08/11/19
2/10/2025 22:20:27 BO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