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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53/76/M號法令, 在消防隊人員團體內增加數職缺。 《公報》第51期,
1976/12/18
批示, 著工務運輸廳將澳門市地形圖已完成部份逐步刊登政府公報。 《公報》第51期,
1976/12/18
第206/76/M號訓令, 訂定由工務運輸廳已發出或將發出之澳門市路線圖有效期。 《公報》第50期,
1976/12/11
第205/76/M號訓令, 特別撥款一宗五百萬元以應付十二月四日第五一/七六/M號法令著發給公務員聖誕津貼所引致之負擔。 《公報》第50期,
1976/12/11
第204/76/M號訓令, 重新訂定現行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一九一條一三款所指金額之分配辦法。 《公報》第50期,
1976/12/11
第203/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章第四六條一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50期,
1976/12/11
第202/76/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八十三萬四千七百七十元作為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之追加。 《公報》第50期,
1976/12/11
第52/76/M號法令, 修訂海軍軍務廳人員團體。 《公報》第50期,
1976/12/11
第2/76/M號法律, 核准立法會議員章程。 《公報》第50期,
1976/12/11
第819/76號法令, 訂定有關規則以安置中央、地方及地區政府機關包括市政機構及市區團體等之工作人員,彼等係因所屬機構已撤銷或重新組織致職位被撤銷者。 《公報》第49期,
1976/12/04
第201/76/M號訓令, 修正七月十九日第一一一/七五號訓令所指之有資格享用政府供應電話者名單。 《公報》第49期,
1976/12/04
第200/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章第三七八條六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9期,
1976/12/04
第199/76/M號訓令, 重新訂定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六/七三號訓令第一條條文(專為培養醫生而設立每年獎學金)。 《公報》第49期,
1976/12/04
第92/76號批示, 著將民政廳華務處人員由十一月一日起轉入華務廳人員團體有關職位。 《公報》第49期,
1976/12/04
第51/76/M號法令, 規定於一九七六年十二月份發給聖誕津貼予現職、退休或離職等候退休之公務員連同收領恤金人士,均為本地區總預算冊所負擔者。 《公報》第49期,
1976/12/04
批示, 著將經濟廳人員按照十月三十日第48/76/M號法令之規定轉入該廳團體有關職位。 《公報》第49期,
1976/12/04
批示, 授權行政彙集部副部長以批示方式中止澳門地區公務員之渡假。 《公報》第49期,
1976/12/04
第1/76/M號法律, 規定澳門立法會法例之頒佈、識別及格式事宜。 《公報》第49期,
1976/12/04
第198/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數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48期,
1976/11/27
第197/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一一條一款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8期,
1976/11/27
第196/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八六條七款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8期,
1976/11/27
第195/76/M號訓令, 訂定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四章第九六條三款d項金額之新分配辦法。 《公報》第48期,
1976/11/27
第194/76/M號訓令, 准許簽訂有關供「C」級公務員居住之住宅單位承諾買賣合約。 《公報》第48期,
1976/11/27
第193/76/M號訓令, 核准獨贏彩票章程(澳門回力球公司)。 《公報》第48期,
1976/11/27
第192/76/M號訓令, 核准澳門社會福利處一九七六年度第三副預算冊。 《公報》第48期,
1976/11/27
第191/76/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四百○六萬七千六百一十五元八角作為社會經濟發展基金之用。 《公報》第48期,
1976/11/27
第190/76/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六萬四千叁百叁十元以應付因執行核准經濟廳組織法之十月三十日第四八/七六/M號法令所引致之負擔。 《公報》第48期,
1976/11/27
第189/76/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一十萬○八百二十五元以應付因執行設立華務廳之十月三十日第四七/七六/M號法令所引致之負擔。 《公報》第48期,
1976/11/27
第188/76/M號訓令, 修正三月十五日第三五/七五號訓令核准之治安警察廳人員晉陞章程第一一條條文。 《公報》第48期,
1976/11/27
第187/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五章第叁八○條一款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8期,
1976/11/27
第186/76/M號訓令, 修正核准正式「碧力積」或「廿一點」章程之七月二十六日第119/75號訓令第一、二及四條條文。 《公報》第48期,
1976/11/27
第185/76/M號訓令, 設立司法警察廳及其附屬部門人員訓練班並核准有關章程--撤銷一九六二年十月廿七日第七○七七號訓令。 《公報》第48期,
1976/11/27
第769-C/76號法令, 著將海外科學研究委員會撥歸教育暨科學研究部直接管轄又撤銷科學暨技術合作學院。 《公報》第47期,
1976/11/20
第184/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數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47期,
1976/11/20
第183/76/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一萬元以應付關於在港務廳服務之軍事人員使費。 《公報》第46期,
1976/11/13
第182/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八章第三一七條三款所指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6期,
1976/11/13
第181/76/M號訓令, 核准澳門治安警察廳社會復原所一九七六經濟年度第三副預算冊。 《公報》第46期,
1976/11/13
第180/76/M號訓令, 授權工務交通司除八月廿四日第一四八/七六/M號訓令所指職務外,並擔任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四六九/七二號國令所指工務交通委員會主席之職。 《公報》第46期,
1976/11/13
第168/76號法令, 訂定軍事人員因某一家屬死亡及其本人結婚時有權享受之假期。 《公報》第46期,
1976/11/13
第88/76號批示, 組織八月七日第34/76/M號法令第三條一款所設之「維護澳門財產、風景及文化委員會」。 《公報》第46期,
1976/11/13
第50/76/M號法令, 實施澳門諮詢會章程。 《公報》第46期, 副2刊,
1976/11/13
第49/76/M號法令, 核准澳門政府船廠章程--撤銷一九七零年四月二十五日第一八一九號立法條例及一九七○年八月十五日第九三七九號訓令。 《公報》第46期, 副刊,
1976/11/13
第721/76號法令, 修訂一月二十一日第五○∕七六號法令第一條D項及第四條暨第五條條文(地方軍事法庭)又規定在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存在之澳門地方軍事法庭對於在該地區服務之軍人及保安部隊人員繼續保有裁判權。 《公報》第45期,
1976/11/06
第179/76/M號訓令, 核准澳門市政廳一九七六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44期,
1976/10/30
第48/76/M號法令, 經修正再公佈第四八∕七六∕M號法令,該法令係核准澳門經濟廳組織法。 《公報》第44期, 副刊,
1976/10/30
第47/76/M號法令, 核准澳門華務廳章程。 《公報》第44期, 副刊,
1976/10/30
第178/76/M號訓令, 透過轉移,追加一九七六經濟年度總預算之特別支出表第二十章第三七八條第一款 a)項所指款項。 《公報》第43期,
1976/10/23
批示, 授權澳督與外國進行聯繫及簽署與澳門地區專有利益有關事項之國際性協定或協議,但追認權不在內。 《公報》第43期,
1976/10/23
第177/76/M號訓令, 保留總督各項授權。 《公報》第42期, 副刊,
1976/10/16
第176/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數宗款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42期,
1976/10/16
第175/76/M號訓令, 核准治安警察福利會一九七六經濟年度第一副預算冊。 《公報》第42期,
1976/10/16
第174/76/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七萬三千八百五十元以應付刑事起訴法庭辦事處數職位之開設所引致之負擔。 《公報》第42期,
1976/10/16
第173/76/M號訓令, 重新修正三月六日第52/76號訓令第二項內文(款項之追加)。 《公報》第42期,
1976/10/16
第172/76/M號訓令, 核准澳門公務員互助會一九七六經濟年度第三副預算冊。 《公報》第42期,
1976/10/16
第171/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一七三條款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2期,
1976/10/16
第170/76/M號訓令, 訂定一九七六經濟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一九一條一四款所指款額之新分配辦法。 《公報》第42期,
1976/10/16
第169/76/M號訓令, 著將所有時鐘於本年十月十七日凌晨三時三十分撥慢一小時。 《公報》第41期,
1976/10/09
第168/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七章第一五○條款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41期,
1976/10/09
第167/76/M號訓令, 核准銀行業務監察處一九七六年度第二副預算冊。 《公報》第41期,
1976/10/09
第166/76/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三百九十萬元撥作經濟社會發展基金。 《公報》第41期,
1976/10/09
第3/76號法律, 訂定有關法例之頒佈、類別及格式等規定。 《公報》第40期,
1976/10/02
第165/76/M號訓令, 訂定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一九一條一四款金額之新分配辦法。 《公報》第39期,
1976/09/25
第164/76/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三萬元作為博彩合約監察處人員之超時工作費。 《公報》第39期,
1976/09/25
第163/76/M號訓令, 核准社會復原所人員服裝計劃。 《公報》第39期,
1976/09/25
第162/76/M號訓令, 授權工務交通司除八月二十四日第一四八/七六/M號訓令所指職務外,並兼任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四九六/七二號國令所指工務交通省級委員會主席之職。 《公報》第39期,
1976/09/25
第161/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一九四條一叁款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9期,
1976/09/25
第160/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三章第八叁條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9期,
1976/09/25
第159/76/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一十四萬八千四百八十八元六角作為應付澳門廣播電台所引致之負擔。 《公報》第38期,
1976/09/18
第158/76/M號訓令, 修訂一九五六年九月十三日第一五九七○號部令核准之澳門郵費總表。 《公報》第38期,
1976/09/18
第157/76/M號訓令, 訂定水錶新租金表。 《公報》第38期,
1976/09/18
第156/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38期,
1976/09/18
第155/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38期,
1976/09/18
第46/76/M號法令, 修正八月十八日第三六∕七六∕M號法令第六條條文(關於年資加給事宜)。 《公報》第38期,
1976/09/18
第45/76/M號法令, 給予在澳門地區服兵役之軍人以享受退休金之權利及其家屬享受遺屬贍養金之權利。 《公報》第38期,
1976/09/18
第44/76/M號法令, 著將六月十九日第22/76∕M號法令訂定之家庭補助金伸展至該法令尚未列明之在本地區服務之軍事人員有效。 《公報》第38期,
1976/09/18
第154/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二○章第三七八條一款乙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37期,
1976/09/11
第43/76/M號法令, 設立刑事起訴法庭辦事處團體。 《公報》第37期,
1976/09/11
第153/76/M號訓令, 核准「澳門海軍軍務廳一及二等助理水文員缺之填補章程」。 《公報》第36期,
1976/09/04
第152/76/M號訓令, 修正及增訂七月十九日第一一一/七五號訓令第一條數款(關於公務員住宅安裝公費電話事宜)。 《公報》第36期,
1976/09/04
第151/76/M號訓令, 核准澳門旅遊基金一九七六年第二副預算冊。 《公報》第36期,
1976/09/04
第150/76/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叁百三十二萬元作為應付關於公務員薪金變動及年資加給所引致之負。 《公報》第36期,
1976/09/04
第42/76/M號法令, 在國立殷王子中學設立體育運動室。 《公報》第36期,
1976/09/04
第41/76/M號法令, 訂定雇用官立學校庶務員及幼稚園與小學四等助理員時應考慮之事項。 《公報》第36期,
1976/09/04
第40/76/M號法令, 規定旅遊基金毋須償還政府對新聞旅遊處業務而作之支付及其他負擔--撤銷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二日第1555號立法條例第二五條二款內文。 《公報》第36期,
1976/09/04
第39/76/M號法令, 准總督委任宗教團體成員擔任政府承認之葡文小學校校長之職。 《公報》第36期,
1976/09/04
第496/76號訓令, 著發行並在澳門流通之澳門教區四百周年紀念郵票五十萬枚,面額一元。 《公報》第35期,
1976/08/28
第149/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九章第三一九條一款g項調動追加。 《公報》第35期,
1976/08/28
第80/76號批示, 委任地區入伍檢驗委員會以便檢驗參加地區保安服務者之體格。 《公報》第35期,
1976/08/28
第38/76/M號法令, 在澳門保安部隊內增設及撤銷數缺。 《公報》第35期,
1976/08/28
第148/76/M號訓令, 維持總督閣下各項授權。 《公報》第34期, 副2刊,
1976/08/24
第491/76號訓令, 著將澳門、帝力及盧安達等地之海軍無線電收發站予以撤銷。 《公報》第34期,
1976/08/21
第147/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兩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34期,
1976/08/21
第146/76/M號訓令, 著調動款項撥入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八章第三一四條三款內。 《公報》第34期,
1976/08/21
第145/76/M號訓令, 特開款項一宗一萬四千元以支付五個單位之租金該等單位係作為教育廳及學校運動協會辦事處之用。 《公報》第34期,
1976/08/21
第144/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第一○章第一八五條一款金額調動追加。 《公報》第34期,
1976/08/21
第37/76/M號法令, 設立檢察長公署人員團體。 《公報》第34期,
1976/08/21
第143/76/M號訓令, 核准「社會坊章程」--取銷一九六五年十月十六日第七九八○號訓令。 《公報》第33期, 副刊,
1976/08/18
第36/76/M號法令, 規定海外公務員章程第一五○條所指之公務人員各項薪津一如同章程第九一條所列類別合併為獨一之薪俸。 《公報》第33期, 副刊,
1976/08/18
第581/76號法令, 修訂四月二十四日第二九四∕七六號法令第五條第一七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一款第三十條一款第三十一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關於縮遣總團體事宜。 《公報》第33期,
1976/08/14
第142/76/M號訓令, 著將一九七六年度總預算冊平常支出部門款項數宗調動追加。 《公報》第33期,
1976/08/14
4/8/2025 13:18:43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