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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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3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13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6/04/11
第9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體育局管轄的體育設施之保安及售票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6/04/11
第9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編寫小學“常識”教材”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6/04/11
第9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為交通控制系統提供中央控制系統開發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6/04/11
第9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氹仔污水處理廠及澳門國際機場污水處理站的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6/04/11
第9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467/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6/04/11
第9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救護車”的合同。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6/04/11
第9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6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五款、第六款及第八款。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6/04/11
第10/2016號行政法規, 二零一五/二零一六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16/04/11
第22/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一四年五月六日訂於紐約的《〈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副2刊,
2016/04/08
第21/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267(1999)號及第1989(2011)號決議所設委員會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更新的基地組織制裁名單。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副2刊,
2016/04/08
第20/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國際海事組織通過的《被認可組織規則》(《RO規則》)。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副2刊,
2016/04/08
第19/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亞美尼亞共和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副2刊,
2016/04/08
第19/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澳門半島外港新填海區(NAPE),稱為25(A1/g)地段的土地的批給失效。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第18/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氹仔島北安填海區,稱為「Q2」地段的土地的批給失效。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第17/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青洲河邊馬路的土地的批給失效。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更正, 更正第1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更正, 更正第2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第42/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正選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第3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五星級酒店「澳門金沙城中心康萊德酒店」被確定列為旅遊用途。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第3/2016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黑沙環重型停車場旁興建新休憩區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第18/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通過的經修正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修正案。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第17/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聯合國大會核准的《專門機構特權和豁免公約》。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第9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兩名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第9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屠宰場有限公司董事會兩名成員。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6/04/06
第41/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聖若瑟大學開設葡萄牙與中國研究(語言及文化)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6/04/05
第8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37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6/04/05
第25/2016號行政命令, 修改第23/2012號行政命令。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6/04/05
第24/2016號行政命令, 修改第35/2007號行政命令。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6/04/05
第9/2016號行政法規, 豁免徵收工業准照費用。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6/04/05
第8/2016號行政法規, 修改《有關零售肉類、漁獲、禽鳥和蔬菜場所的發牌規章》。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16/04/05
第58/201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經濟局副局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副刊,
2016/03/30
第57/201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以替代原主席,以及委任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一名董事。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副刊,
2016/03/30
第56/201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副刊,
2016/03/30
第55/201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更改交通事務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副刊,
2016/03/30
第8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經濟局局長。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副刊,
2016/03/30
第16/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免除一名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成員的職務,並同時委任該委員會的另一名成員。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6/03/30
第16/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通過的關於中東局勢(也門)的第2216(2015)號決議。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6/03/30
第15/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通過的關於恐怖活動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的第2199(2015)號決議。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6/03/30
第8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以便作為簽署《珠澳共建珠江口氣象探測網合作方案 ─ 2016年度合作項目》的簽署人。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6/03/30
全體會議第4/2016號議決, 通過二零一六財政年度立法會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6/03/29
全體會議第3/2016號議決, 通過二零一五財政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及報告。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6/03/29
第37/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理工學院語言暨翻譯高等學校開設國際漢語教育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6/03/29
第8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第10/2013號法律《土地法》第五十三條所指的特別稅捐徵稅憑單式樣。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6/03/29
第8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5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及第十款。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6/03/29
第23/2016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6/03/29
第7/2016號行政法規, 延長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間。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16/03/29
第15/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大三巴街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6/03/23
第35/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一名非高等教育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6/03/23
第47/201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懲教管理局局長。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6/03/23
第54/2016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本年度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文化遺產委員會”的款項作出再分配。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6/03/23
第22/2016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副刊,
2016/03/23
第14/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摩洛哥王國政府互免簽證協定》。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6/03/23
第13/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訂於倫敦的修正《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的1992年議定書。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6/03/23
第12/2016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經修改的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三條的規定。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6/03/23
第8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6/03/23
第8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免除一名經濟發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6/03/23
第8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6/03/23
第8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免除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一名成員及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兩名成員,以及委任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一名成員及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兩名成員。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6/03/23
第8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及委任人才發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6/03/23
第36/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太空科學研究所開設地球與行星科學博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16/03/21
第7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離島醫療綜合體——綜合醫院及輔助設施大樓樁基礎工程——質量控制”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16/03/21
第7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登記官及公證員職程入職實習,以及登記局及公證署人員職程的入職實習及晉升培訓課程的教員及實習指導員的報酬。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16/03/21
第7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433/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16/03/21
第7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垃圾焚化中心——飛灰固化物打包”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16/03/21
第21/2016號行政命令, 續任一名外籍檢察院司法官。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16/03/21
第20/2016號行政命令, 在澳門漁人碼頭內的遊艇碼頭設立出入境事務站。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16/03/21
第19/2016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基本電視頻道接收的支援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的補充合同的公證合同。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16/03/21
第14/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擔任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及執行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6/03/16
第32/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位於澳門外港新填海區B區B2街區B地段的五星級酒店「澳門文華東方酒店」被確定列為旅遊用途,受益人為“拾富物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6/03/16
第29/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體育局副局長。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6/03/16
第7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環境保護局局長,作為簽署《澳門惰性拆建物料在內地海域處置管理實施方案》的簽署人。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6/03/16
第7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發展委員會一名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6/03/16
第7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司法援助委員會成員,並委任副主席及候補成員。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6/03/16
第7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懲教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6/03/16
第7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開啟澳門特別行政區房屋分配予公務員的公開競投,並委任競投審核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16/03/16
第7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四)項及(十)項。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副刊,
2016/03/14
第33/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中山醫學大學開辦的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澳門境外碩士在職專班(醫學檢驗技術理學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6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台山中街公共房屋——修改編制計劃”服務的合同。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6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6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望善樓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6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麗都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6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快富樓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6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永寧街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6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望賢樓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6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青泉樓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6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青翠樓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60/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氹仔中央公園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5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交通事務局大樓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5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青葱大廈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5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勞動債權保障基金二零一六財政年度本身預算。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18/2016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白俄羅斯共和國政府簽署互免簽證協定。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16/03/14
第13/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環境保護局局長。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第12/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龍眼圍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第11/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連丁里的地塊脫離國家公產及納入其私產作為可處置的土地,並將另一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其上建有澳門半島龍安圍6號樓宇的土地的利用權讓與國家。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第10/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鄉村馬路,稱為9地段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第31/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第30/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婦女事務委員會秘書長。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第28/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體育局局長及體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第38/2016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在澳門友誼大馬路823號司法警察局總部大樓大堂報案及緊急行動中心的錄像監視系統增添兩個鏡頭,並廢止另外兩個鏡頭的使用許可。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16/03/09
27/9/2025 12:07:42 BO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