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公報》編號: |
第39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狗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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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規章》第六條。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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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E1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及海上運作基地建造工程——編制計劃”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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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2018年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香港旅客詢問處的管理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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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理工學院總部新圖書館及辦公樓連公共停車場興建工程自動化書庫——編製工程計劃”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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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路環——九澳隧道——北連接線——編制計劃之調整”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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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執行“氹仔新碼頭主體工程擴建——後加/後減工程(12)”。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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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深切治療部供應及安裝一套臨床資訊系統”的合同。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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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2017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吉爾吉斯共和國政府國家金融情報局簽署有關在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融資犯罪方面互換金融情報的諒解備忘錄。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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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017號行政法規, 食品中食用色素使用標準。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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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017號行政法規, 身份證明局的組織及運作。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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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2017號行政命令,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副刊,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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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創意媒體實驗室供應及安裝廣播系統設備(第三期)之燈光及視聽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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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教育暨青年局副局長為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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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教育暨青年局副局長為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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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訪客停車場P1、P3、P5、P6及職員停車場P2供應及安裝停車場管理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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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更改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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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兩名財政局人員在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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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人士在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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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2017/2018及2018/2019學校年度為教育暨青年局轄下公立學校提供學校健康促進人員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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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工商業發展基金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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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執行「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服務合作綜合大樓設計連建造工程」的合同。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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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為交通事務局購買駕駛執照管理系統”的合同。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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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文化中心黑盒子小劇場聲效專業顧問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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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氹仔新海關總部大樓建造工程—修改編制計劃”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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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執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於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第2375(2017)號決議。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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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017號行政法規, 發行澳門幣拾圓、貳拾圓、伍拾圓、壹佰圓、伍佰圓及壹仟圓紙幣。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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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017號行政法規, 發行澳門幣拾圓、貳拾圓、伍拾圓、壹佰圓、伍佰圓及壹仟圓紙幣。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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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若干名及委任一名文化產業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副2刊,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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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1澳大賓館一樓創新中心設計及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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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更改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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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兩名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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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文化產業基金監事會成員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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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社會房屋申請規章》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至第九條及第十二條。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副刊,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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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北京語言大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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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4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殘疾分類分級評估的工具及方法》的第二款。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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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中華白海豚”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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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2017號行政命令, 修改治安警察局人員編制。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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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017號行政命令, 修改第55/2016號行政命令。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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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017號行政法規, 修改七月十一日第33/94/M號法令。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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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017號行政法規, 經濟局的組織及運作。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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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2017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副刊,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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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GPTUI/2017號終審法院院長批示, 委派一名法學士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專責公證員。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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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教育暨青年局副局長。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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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1科研大樓二樓科技學院無線通訊實驗室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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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供應及安裝虛擬桌面基礎架構硬件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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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醫務委員會秘書長。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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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及續任醫務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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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旅遊發展委員會秘書長。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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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201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以澳門特別行政區名義與一名人士續簽個人勞動合同。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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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的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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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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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及委任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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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256/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272/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第五款及第十款。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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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經第 468/2015 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9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規定的第1.8類別的低功率及短距離無線電通訊設備修改,以及在第19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增加第1.17類別。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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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唐卡——過去七佛”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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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取代經第47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的表一及表二。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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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基金會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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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2017號行政命令, 許可“安達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ACE Seguradora S.A.”),中文名稱改為“安達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Chubb Seguradora Macau S.A.”,英文名稱為“Chubb Insurance Macau Limited”。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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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2017號行政命令, 經檢察長提名,任命五名人士以確定委任方式出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檢察官。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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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2017號行政命令, 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任命八名人士以確定委任方式出任第一審法院法官。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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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2017號行政命令, 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任命一名本地編制的初級法院法官,以確定委任方式出任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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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201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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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就相互通知對方已完成使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在澳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航班協定》生效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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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菲律賓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修改菲律賓派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總領事館的本國領事官員和工作人員總數達成的補充協議。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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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179/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收費表第二章第十一條及第十四條以及增加第十六-A條。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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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聖若瑟大學開設數碼電影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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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進行公開競投以作出對專營澳門新批發市場公共服務的批給。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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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民政總署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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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2017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南粵鮮活商品批發市場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專營澳門新批發市場公共服務批給的公證合同。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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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017號行政法規, 《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附件二所載的標誌的新式樣。 |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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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一名以非全職制度擔任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以代替原委員。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副刊,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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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2017號行政命令,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副刊,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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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2017/2018及2018/2019學校年度向學校供應牛奶和豆奶飲品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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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2017/2018及2018/2019學校年度向學校供應牛奶和豆奶飲品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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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連貫公路,第一地塊,第3地段的三星級酒店「澳門巴黎人」被確定列為旅遊用途,受益人為「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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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201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代局長,作為簽訂向該局提供港珠澳大橋澳港口岸自助過關及車輛自助過關設備連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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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人才發展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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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201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通過的關於剛果民主共和國局勢的第2360(2017)號決議。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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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榮興彩票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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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3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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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海事及水務局局長,作為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澳門)和國際海事組織關於參加海事組織會員國審核機制的合作備忘錄》的簽署人。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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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中式家具”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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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74/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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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99/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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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臨床病理科借出化驗設備及供應相關試劑”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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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離島醫療綜合體——護理學院建造工程——機電設施質量控制”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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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離島醫療綜合體——護理學院建造工程——質量控制”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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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執行“離島醫療綜合體——護理學院建造工程”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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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醫院藥集內藥物(組別二)”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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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醫院藥集內藥物(組別一)”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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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提供非入侵性母親血作胎兒基因檢測(NIPT)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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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非醫院藥集內藥物”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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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下環街社會服務綜合大樓建造工程(第二期)——監察”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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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為澳門大學供應及安裝《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之實驗室儀器設備”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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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房屋局總部辦公大樓重建工程編制施工計劃”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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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就聯合推廣“大賽車主題博物館”而製作及設置八尊賽車手蠟像”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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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第六屆“澳門國際旅遊(產業)博覽會”的承辦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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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購置電動垃圾壓縮桶”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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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飛灰存放區的營運”服務的合同。 |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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